也就是股权交易的税收若是发生在境外,就能绕过监管不交税。
不过对实体公司来说,最重要的收入永远都是经营收入。
国内得益于相对有力的经济政策,企业家们没法学着大洋对岸的同行那样,直接把经营实体搬到爱尔兰和新加坡,用“美荷百三角腾挪术”“双层爱尔兰开曼汉堡”“三层荷兰三明治”这种高端操作把联邦政府玩得只能娇喘求饶,以至于十年后才只能在某霍姓地级市小打小闹一下……
就现状来看,国内公司无论是经营实体、就业岗位还是银行账户都在国内,至少这些经营实体没有落到邪恶的歪国人手中。
而官府的监管也都在顺着这个方向发力,一方面限制外汇,一方面狠抓经营监管,总的来说,比起其他国家其实是要踏实上不少。
当然这些事暂时跟陈钦没有关系。
他只是个普普通通的小学生,只想注册个最低股本的bVI公司,去把自己在快看传媒的股份拿下来。
而之所以选bVI,当然不只是图个好寓意——如果意译过来,bVI这国家的名字大概是叫‘英属处男群岛’,陈钦大概刚好可以持着这个公司到成年,然后自己跳出来站台前……
对陈钦来说,他不需要洗钱出境,也没有经营实体,bVI公司对他来说,最大的好处是隐秘——
不同避税洼地有不同的用途。在常见的避税洼地中,开曼能在香江美国上市,卢森堡方便反方向去欧美,百慕大是上个版本的跨国公司逃税地。
马绍尔是美国托管国,空气比较香甜一些,马来西亚是东盟国家的路线,塞舌尔股权操作更加灵活,新加坡跟华语圈近一些……
而在这些注册地当中,bVI公司的注册和维持程序是最松散的,它完全不披露公司资料,审核查账什么的一概没有,基本上只要给交年费就能给登记,所以能实现绝大多数人能想得到的股权操作。
比如说,陈钦现在注册了三家公司,作为最末端的一环,是一家信托公司……在别的地方,信托是一种资产管理机构,有投资人、管理人和受益人三种职务,看起来就烦得一b,但是bVI可以只给个壳子,投资人、管理人和受益人可以全部由一个人担任,里面的资产也是想怎么用就怎么用。
所以陈钦首先注册了“圣地亚哥信托”,注册人是外婆王英兰,受益人是陈钦自己。
然后注册第二家‘圣地亚哥控股公司’,由圣地亚哥信托100%持股,并以机构身份担任圣地亚哥信托的管理人。
这两家公司都注册在英属维尔京群岛,现在陈钦再注册‘香江圣地亚哥有限公司’,注册在香江,由两个bVI公司共同持股,形成有限公司。
当然,香江毕竟要比bVI正规一些……注册公司需要法人是大陆的规则,香江除了法人,还有个概念是‘法团’,也就是一个公司可以做另一个公司的法人,虽然bVI公司没法直接成为法团,但是陈钦可以让‘圣地亚哥控股公司’做为参股实体,然后让中介公司提供虚拟注册地址,再随便找个什么人的信息挂在董事会,就能做个空壳公司了。
这样把三个公司直接串起来,就能成为一个无懈可击的股权链条,一方面够隐蔽,一方面也不会在这种最关键的地方节外生枝。
接下来,只需要用‘香江圣地亚哥’直接参股快看传媒,陈钦就能理所当然地以自己的名义,成为快看传媒的股东……
虽然其中并没有直接掺和上其他假的或者亲属的身份信息,实际操作中可能会有点不安全。
但是隔着一个bVI公司,谁又能知道股权链条那边是不是个八岁小学生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