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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四章 阎王好见小鬼难缠下(第1页)

眼见自己只是调侃了战智湛一句,战智湛寝室的人就一拥而上。好虎架不住一群狼,“每周一哥”就算伶牙俐齿,能言善辩,也没有信心和战智湛全寝室的同学过不去。“每周一哥”啪惹祸上身,只是“哼”了一声,就不再说话了。

战智湛连连点头,暗暗想道:“嗯……人的生命是有限的,但为人民服务是无限的,要把有限的生命投入到无限的为人民服务中去。老毕的话是‘为人民服务’的另一种表述方法!一个人活着就要做老天要做的事情,才能增进功德,归位后修为精进,更上一层楼。这是四哥‘老高丽’劝自己的话。老子把小昭的姐姐送到医院去抢救,是不是老天要做的事情呢?乖乖隆嘚咚,猪油炒大葱!应该只能算一种‘小善’吧,也值得小昭的鬼魂来谢自己?”

好容易稀里糊涂的听完赫连渤渊喋喋不休的老一套临场发挥,把主流语言和意识形态放大,讲完不是他自己的英雄事迹之后,战智湛就像被囚禁在笼子中许久的小鸟,第一个飞出了教室。“紫丁香”在后面喊他,战智湛也只是摆了摆手,头也不回的喊道:“俺上图书馆!”

那时校园里最流行的话是“要把失去的光阴夺回来!”图书馆、教室、宿舍成为大学生日常生活的三点一线,而一本新书,一个图书馆里的座位往往会被许多学生所争抢。虽然学习是当时大学生校园生活的主旋律,但改革的春风所带来的异彩也给大学生活添上一抹亮色。就算是传唱在校园里的旋律,也从慷慨激昂的革命歌曲开始转向轻松甜美的流行音乐。

可惜,今儿个没遇到“鸡从良”唱流行歌曲。说句良心话,“鸡从良”的流行歌曲唱得还真不错。上次一个周六上完下午的自习之后,战智湛准备去食堂吃饭,拐过楼角,忽然,他发现前面的人流中,一个女生边蹦蹦跳跳的走着,边哼着当时红极一时的华语流行歌手,演艺巨星刘文正演唱的《兰花草》:“我从山中来,带着兰花草。种在小园中,希望花开早。一日看三回,看得花时过。兰花却依然,苞也无一个……”

这首歌的歌词是因提倡文学革命而成为新文化运动的领袖之一的胡适晚年所创作的一首题名为《希望》的诗。这首歌曲旋律优美而动听,歌词朴实而无华。从背影上战智湛一眼就认出前面的女生是“鸡从良”。他喊道:“嗨!姬翀靓,你嘚儿的呵胆儿是不是也忒肥了,这是搁哪儿学的靡靡之音呀?竟然敢在学校里唱,也不怕把你抓起来!”

“唉呀妈呀……是战智湛呀,你想吓死我咋的?嘻嘻……你真是土老帽。啥靡靡之音呀,这是校园歌曲,叫做《兰花草》。咋样,好听不?”“鸡从良”十分兴奋的说着。

校园歌曲朝气蓬勃,极富有校园味道,毫无矫饰,完全是率真性情的流露,听起来十分感人,激励学子进步。它形象地反映出青年学子的生活,表现出年轻人的蓬勃朝气、青春活力以及他们那富有诗意的浪漫气息,其曲风总体来说朴实明快、积极向上,充满活力,深受学生们的喜爱和传唱。作曲家谷建芬创作的《清晨,我们踏上小道》和《脚印》拉开了大陆校园歌曲的帷幕。在那个年代,是全球华人文化圈的歌曲创作的高峰,直到二十多年过去了,校园歌曲的魅力仍然不减,依旧在歌厅里、在音乐会上传唱。举凡经济转型,两种文化的冲突和激荡之际,都是音乐创作的高峰。

“鸡从良”扬着俏脸,得意洋洋的问道:“我唱的咋样?不过,我唱的比黄淑兰唱的差远了,她才是歌星呢。最近,她在偏脸子塞瓦斯托伯尔街的‘芭拉啦酒吧’唱歌,你这个‘护花金刚’咋不去捧场?”

“没问题!那是俺义不容辞的!”战智湛拍着胸脯说完后又问道:“咋捧场呀?”

“鸡从良”笑道:“咱们去听黄淑兰唱歌,不光只给她鼓掌、喝彩,你还要买玫瑰花儿送她,多多益善。谁得的花多,谁的上色照片第二天就会摆在‘芭拉啦酒吧’门口。”

战智湛没想到,就因为他装大尾巴鸟给“黄鼠狼”送花,点了一首印度电影《奴里之歌》的主题歌,引发了“撞见鬼”的舅舅“肥哥”的嫉妒。战智湛本不想惹事儿,可是“肥哥”一再挑衅。惹得也来泡吧的“郝疯子”大打出手,把“肥哥”打了个半死,顺手又把“芭拉啦酒吧”抢了过来。为了这事儿,海哥亲自出面,几乎搭上了他的煤炭公司小半年的利润,恩威并施,才让“撞见鬼”咽下这口气。“撞见鬼”面子有了,里子也有了,海哥的面子是不能不给的。至于“芭拉啦酒吧”归谁,就不是“撞见鬼”关心的了,至少眼目前儿不是!

战智湛的肚子“咕咕”直叫,饭都没吃呢,去什么图书馆呀。他得先回寝室取饭盆去食堂吃饭。还没到寝室楼门前,他身后忽然有一个熟悉的声音叫道:“战哥……”

战智湛转过身来,循声望去,果然是鹤立鸡群的庄建红在人头攒动的人群向他奔来。战智湛笑了,发自内心的笑了。疾步向庄建红迎过去,笑道:“好些日子没见,你又下屯了!”

“呸!你才下屯了呢。呵呵……是我爸我妈下屯了。”庄建红站在战智湛面前,娇羞无限。

“小红说的对极了!俺本来就是屯迷糊嘛。”战智湛自我解嘲般的说道。

“屯迷糊进城眼发呆,找不到茅楼屙可街。”这一下,庄建红高兴了,孩子般拍着粉白的小手念起了儿歌。接着,她又有些羞涩的说道:“战哥,我爸我妈下屯了,就剩我自己个儿在家真没意思。我老早就说过找战哥喝顿酒,今儿个买了一只‘焦裕昌烧鸡’,找你上我家喝酒去。省得你以后说我是个说话不算数的小人……”

“哇……有烧鸡吃,有酒喝那敢情好,俺哈喇子都淌出来了!”战智湛笑道。

“那战哥还等啥呀,还不煞楞地快走!”庄建红说着,伸手就来挽战智湛的胳膊,但一看到身边经过的人们无不把异样的眼光投向他们,庄建红又把手缩了回去。

战智湛心中暗自好笑,但不敢笑出声来,怕庄建红害羞,发现战智湛笑话她会下不来台。于是,战智湛赶紧转过脸去,问道:“小红,最近有啥新鲜事儿没有,告诉告诉战哥。”

庄建红蹦蹦跳跳的跟在战智湛身边,说道:“没啥新鲜事儿,我老舅让‘郝疯子’打了!”

战智湛心中一动,心中暗想:“俺知道你老舅就是那个猥琐的‘肥哥’。‘郝疯子’打他的时候俺就在场,可这件事儿不能跟你说实话。更不能告诉你俺是‘八大金刚’中的老八!”

战智湛一本正经的点头说道:“这事儿听起来就让人上火,咱们换个轻松点儿的话题!”

“那……那我就跟你学一学我哥和‘胡传奎’打架的事儿吧。”庄建红仰着小脸说道。

“胡传奎?有阿庆嫂没有?”战智湛不由得大心中暗笑,但是嘴上还是说:“中!”

“胡传奎”为害社会的种种恶行,战智湛曾经听“四锛喽”说起过。胡传奎本名胡占奎,因长得貌似样板儿戏《沙家浜》中“忠义救国军”司令胡传奎,名字谐音而得名。“胡传奎”是埠头最近新崛起,风头正劲,人人谈之色变的黑道儿新起之秀。

在埠头的道儿上混的,可以不知道自己的爹妈是谁,但没有不知道“胡传奎”是谁的。“胡传奎”一伙是真正的亡命之徒,杀人放火、强买强卖、强奸抢劫,那是无恶不作。其手段之凶残实在令人发指,干起坏事儿来胆大包天。就连不少道儿上的老油子也瞠目不已,自叹不如。“胡传奎”一时成为老社会私下议论的话题,还有一些人甚至打赌“胡传奎”什么时候会被公安局抓去打靶。

“胡传奎”一伙儿本在南岗区的铁路街、下夹树街一带活动,和“撞见鬼”一伙儿隔着铁路,井水不犯河水,开始时倒也相安无事。自从改革开放之后,内燃机械厂大墙外的道里区地工街一带,因为离埠头火车站较近,自然形成了一个农贸市场。“撞见鬼”开始时并没有意识到这个市场的潜力,“胡传奎”的脑子却很灵光。他先入为主,率领手下越过铁路,在农贸市场强行收取保护费,强买强卖一些紧俏物品,成为农贸市场的“第二工商”和霸主。

人为财死鸟为食亡,卧榻之旁岂容他人鼾睡,“胡传奎”一伙儿的行径自然不能为“撞见鬼”所容忍。双方经过多次小的摩擦之后,终于爆发了一场为争夺农贸市场控制权的火并。

火并以“胡传奎”一伙儿惨败宣告告一段落。听庄建红讲完“撞见鬼”和“胡传魁”火并的故事,战智湛望着庄建红那张兴奋得泛着红晕的俏脸,心中不知是同情“胡传奎”命运不济,还是赞成“撞见鬼”以暴易暴的壮举。心中暗暗想道:“唉……‘郝疯子’差点儿把你老舅打死,何尝不是‘鸟为食亡’呢?”

“战哥你咋不走了?哎呦……光顾说话了,到我家了!”庄建红有些不好意思了,急忙打开门锁。一进庄建红家的房门,焦裕昌烧鸡独特的浓郁香气立刻扑鼻而来。战智湛不由得食指大动,馋涎欲滴。哪儿有时间和庄建红客客气气的装斯文,战智湛十分猴急的大步流星闯到了桌子前,犹如金庸金大爷《射雕英雄传》中的“九指神丐”洪七公,伸手撕下烧鸡的一条大腿儿就往嘴里边塞。只不过洪七公喜欢吃叫花子鸡的鸡屁股,战智湛喜欢吃焦裕昌烧鸡的鸡大腿。这可能就是“北丐”和“北侠”的不同之处吧。

“干啥?干啥?手那么埋汰都不洗,一点卫生都不讲,还是啥大学生呢!”庄建红毫不客气的从战智湛手中夺下鸡大腿,抹搭了战智湛一眼,嚷道:“我最讨厌不讲卫生的了。唉呀妈呀……你瞅瞅这鸡大腿都让你弄脏了,还咋吃呀?不如……不如扔了吧!”

战智湛一脸怪异地望着庄建红,睁大眼睛问道:“小红真……真舍得扔?”

庄建红满脸的阶级斗争,很严肃的点点头,对战智湛说道:“对呀!”

战智湛傻傻地站着,以为庄建红有洁癖,犹豫一会儿,才问道:“那……那扔到哪旮沓呀?”

庄建红仍然满脸严肃的说道:“当然是扔到咱们俩的肚子里了!哈哈……”

说完,庄建红再也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

打了一辈子的雁,没想到让雁啄了眼!战智湛想了想,自我解嘲的“哈哈”大笑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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