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不松口,周宇他们亳无办法。
周强和同学们劝周宇:到时候你就坚持实事求是,不是你撞的,就不是你撞的。
你拿不出自己没撞她的证据,但她也拿不出你撞了她的证据吧?
……
转眼开庭的日子到了。
老人的儿子代老人上庭,讲述经过:当时来了三辆公交,老人要坐的公交车在最后面。
第一辆车停在站台,后面两辆车紧跟其后。
老人小跑着去坐车,却被从第二辆车上下来的周宇撞倒在马路牙子上。当场就起不来了,周宇上前去扶,然后把老人送到医院。交了300元费用。
周宇反驳:当时是有三辆公交车,他是从第二辆车上下来。但他下来时老人就躺在马路牙子上。
他赶紧上前扶起老人,送老人去医院。
他确实交了300元,但那是医院要求交,老人兜里只有几十元钱,然后他才垫付的。
双方各执一词,分不清孰是孰非。
苏小来申请请证人。
他的证人是一个叫刘春的目击者,说自己从第三辆车上下来,正好看到周宇撞了老人。因为看到周宇送老人去医院,他这才离开。
周宇这边,文欣作为人证,陈述了自己当时所见。证明老人早就摔倒,不是周宇所撞。
双方据理力争,拉锯战呈胶着状态。
苏小来那边又来了两个证人,都说是车上的乘客,为维护正义而来。
而周宇这边,除周宇坚持自己没有撞到老人,就只有文欣和邓秀珍做证。
旁观席上的风向已经倒向了苏小来那边。
特别是在有证据证明,覃文欣、邓秀珍与周宇租住在同一个院子时。
旁边席上一片哗然,除了周宇这一方的人,其余的都相信是周宇撞了老人。
周宇却坚持不认。始终说自己没有撞人。
旁观者纷纷指责周宇。
就连主审官也质疑周宇:不是你撞的,你为什么要扶?
不仅扶了,你还送她去医院,还掏医药费。
你这不是撞了人心虚,还能是什么?
……
周宇败诉了,法院判决:周宇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周宇伤心痛哭,发誓再也不做好人,再也不做好事。
哭过后,就四处借钱。
周强和同学们回去后,越想越觉得不对劲:做好事怎么还成了撞人的依据了?
是不是没撞人,就不能帮,不能扶?
还是帮了扶了,人就一定是你撞的?
如果这种理论成立,那谁还会去做好事?
那中华民族助人为乐的优良品德又该如何自处?
几人越想越生气,跑去联系了一些新闻媒体,把事情的前因后果,以及自己的疑惑都说了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