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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七章 一巴掌(第3页)

李太安想要天狗离开,但天狗却选择牺牲自己让李太安离开。

“小子,快跑!”

李太安惊愕的看着面前的一切。

“小太安啊,爷爷可能陪不了你多久了,所以爷爷给你找了一个伙伴。

他既是你的老师,也是你的朋友。

他永远都是你最忠诚的同伴。”

小小的李太安,面前站着一条雄壮的大狗。

不知不觉间,天狗已经陪了李太安很久很久了。

转身,逃跑。

李太安没有犹豫,他也没有时间,没有资格可以犹豫。

天狗已经冲了上去,目的就是为了给他争取时间。

他可以选择和天狗一样冲上去,他可以选择去帮天狗。

但他要先把母虫送出去。

不单单是那两百多人。

里面还有一个人,还有一个男人,是他用生命,请求的李太安!

“等我!狗爷!”

“真以为一条畜生就能拦住我了?!”

赵祥一拳轰在天狗身上,直接把天狗轰飞出去,并且在半空之中,他就闪烁到了天狗面前,抬起就是一脚,再度踢飞天狗。

然后,再朝着李太安的方向冲去。

可赵祥才刚刚起步,浑身血迹的天狗就再一次站在了他的面前。

“狗爷还没死呢,再玩玩!”

小子,跑快点啊,跑了,就不要回来了。

赵家庄,赵忠林的院子里。

“你说,胭脂是干什么去了啊?那么着急。”林云波向鸣蛇问道。

鸣蛇摇摇头:“九尾狐是上古异兽,我看到她心里都要发颤,哪里敢去猜她的想法。”

胭脂,几分钟前,就以最快的速度离开了赵家庄,朝着一个方向疯狂的赶去。

甚至,在路途上,更是直接幻化出了自己的本体。

这一切的原因,都是因为李太安在异兽录内,传递出的一条消息。

“我快要死了,不能带你回家了。求求你,把天狗带走吧。”

而就在胭脂这般疯狂的赶路下,她看到了一个跌跌撞撞的身影。

浑身血迹,背后有着一队翅膀。

其中一条洁白的尾巴缠绕住那道人影,把他带了过来。

“胭脂,你,你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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