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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4章(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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帘外谢律脸色一白,后退了半步。

卿卿说,书杭有他的印记,是耻辱。

那么三年前的一切,于她而言,也是个耻辱的烙印吧。

是啊,假使没有他,她一个人在红柿居经营她的夹缬店生意,就算经营不下去,魏国的人也迟早会找到她的,她会完璧归赵,不必在陈国被他欺负,受尽伤害。说不准,她和方既白,早已真真正正地成了夫妻。

自始至终,都没有一个叫做谢律的人,从中阻挠,自作多情。

作者有话说:

狗子还得再虐虐。

第69章

“你把菱歌的尸首带去哪儿了?”

官卿身子冷,吃了一点儿酒,脸和脖子都微微发烫。谢律抱着她,在红柿居小院扎的秋千绳上晾风。此日惠风和畅,天色似乎一日晴过一日,斜照下来的阳光团在身上,比身上的毛呢绒缎大袄还要暖和。

谢律看到她耳侧一绺头发掉下来了,挂在雪颈上。脑海中突然掠过的是从前在船上,方既白为她撩头发的一幕,他便也如法炮制,谁知指节才碰到她的耳朵,官卿便侧脸憎恶地避开。

谢律的指停在半空之中,僵了僵,他突然笑道:“丢在乱葬岗了。”

“你!”官卿面容怒恚而涨红,气冲冲地盯着谢律,让他毫不怀疑,倘若此时递给她一把剑,或是她头上还有一根金簪,她会毫不犹豫地取下,刺死自己。

只是稍有些可惜,这里没有金簪,如今她用来束发的,只是一根木笄,钝头圆柄,打磨得油光水亮,簪在扰扰青云里头,束缚住了外溢的国色天香,衬得她整个人神骨清秀,宛如深谷幽兰。

卿卿真是每一面的模样都很好看,清瘦的,丰腴的,素朴的,华贵的,她的每一面他都领略过,眼下旧地重游,在这红柿居小院里,也无遗憾了。

只可惜物也非,人也非,红柿居不是真的红柿居,卿卿也不是当年爱他的卿卿。而他,更是面目全非,活成了她最鄙夷、最厌恶的样子。

谢律从来不认为自己是什么俊彦君子,他骨子里顽固劣性,如今,他心里所有阴暗的角落都被放大,在她的面前,甚至都不用与方既白作比,他知道自己,已永无可能比得上方既白,他是这般肮脏、卑鄙的一个人呢。

谢律抬起头,让官卿顺着他的目光看过去,“卿卿你看,这里,我种了好多柿子树,是不是和当年一样?可惜,它再也结不出那么甜的果了。”

这几棵果树结出来的果实很涩口,尝第一口的时候,谢律便知道了。

树毁在了大火里,和人一样,追不回来了。

官卿顺他视线,这间小院里的篱墙旁,都种植着亭亭如盖的红柿子树,吃柿子的时节早已过去,如今只剩下光秃秃的树干。花圃里养着一盆盆芍药,那也是官卿以前在红柿居小院里精心照料的白芍药,连芍药一共有六盆,中间那盆因为她一不小心施肥过猛,导致叶子枯黄都一样。

她不知道是该说,谢律有悔,这悔意太过深,太过重为好,还是说,他这种虚情假意,扮演得如假包换为好。谢律应是两者兼具吧。

他根本不会爱一个人,从前,他轻忽她,从未将她放在对等的位置,现在,他禁锢她,也没有管顾她的意愿。这种偏执自私疯狂的人,官卿只恨不得趁早远离。

“对了,卿卿,你还不知道吧,我在城郊着人修建了一所行宫,现在已经打好地基,有几处的墙垣和园圃已经建了出来,就在城郊,我带你去好不好?”谢律像是很有兴致,笑吟吟地看她。

其实官卿对他的行宫根本毫无兴趣,对他是否要称帝也毫无兴致,只是听说那地方在城郊,如果去看,便能出这个四四方方的王府,这一点她很有兴致。

她没拒绝,谢律立即会意,“元洛,去取世……卿卿娘子的斗篷和幂篱。”

元洛叉着手守在院门口,担心世子撑不住,他好及时地找李圣手过来,没曾想世子居然还要出门去,他真是呆了一呆,可面对这吩咐又不敢不从,便只是悻悻然去拿世子要的东西。

谢律将斗篷为官卿系上,一手拿着她的幂篱,“出门时再戴,可以走吗?”

在王府里,官卿的行走基本都是由谢律抱进抱出,她根本不情愿,她的双腿也没有残废,想去哪儿她自己可以走,用不着谢律虚情假意。

官卿将幂篱从谢律手里抢了下来,冷着美丽的脸蛋跟在他身后。

这一路七弯八折,都是曲径通幽的小路。

官卿一面走一面盘算着,这些地方防备非常空虚,如果能有一支暗卫神不知鬼不觉地闯进来的话,说不定可以有逃脱的机会。

她怕自己盘算得过于明显,想了想,便抬起头看谢律,他在前面走着,只留后背,自然看不到她写在脸上的心思。官卿已经想到了自己回到许都之后,她要把儿子抱起来,狠狠地亲他的小肉脸。消失了这么久,一定让他想疯了。

王府的偏门停了马车,谢律在马车旁止步,请她先上。

官卿从善如流,爬上车驾,钻进了车厢中。

谢律后上,对车夫吩咐了一声,让他驾车去城郊。

车夫技术娴熟,走的都是平坦大道,丝毫没有颠到官卿,偶尔辗轧过凸出物时,谢律总是快人快手地抵到她的后脑袋上,防止她撞头。

官卿突然想到谢律在魏国,被她送出许都的那一日,他受了重刑,半死不活地仰靠在车壁上一次次碰头,撞得大概眼冒金星吧。

谢律自己撞得不轻,所以也记得要护住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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