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雄内容。裴海公在杨雄家里,一月左右,偷人十多回。石秀见了潘巧云和裴海公模样,觉得这两人有事,但毫无实据,不由心生怀疑。十一月中旬,五更天,石秀在潘巧云还愿事件后新听了十多次报晓木鱼,去门缝里张望。潘巧云太不把石秀放在眼里,也可能是将心比心,觉得石秀就是意外攀上的杨雄关系,应该只在意挣钱生活,不会在意杨雄、维护杨雄利益。于是石秀看到杨雄主家有人出门、和报晓头陀一起离去,随后又看见迎儿关门(石秀住处的门和杨雄主家后门相对,“后门头是一条断路小巷,又有一间空房在后面”)。石秀立刻明白,事情全部想通,再睡不下,一早把猪卖了,吃过早饭,沿路讨要别人的赊账钱,中午之前,来县衙去找杨雄。
这部分文中时间前后有冲突。宋江派戴宗,最早也是李逵事件之后,即八月底,正常应该是九月初;只要过个两月,怎么都是十月底后,十一月中前。再一月之外,至少腊月初,正常腊月中。此后后文迎儿招供时,因有知情不报的罪过。作为罪人,要么真说,要么往轻说,不可能往重罪说自己。所以“通有数十遭”,至少应该要二十天以上。考虑石秀平时卖柴过日子,一边干活一边攒一身冬装衣服,虽然不知当时衣裳价格,但应该不会一个月内收入如此充裕——戴宗给的十两银子他没动。所以我倾向前面石秀攒钱用了两月时间是真。那么石秀发现端倪还在十一月中旬不太可能成立。当然,这里十一月中旬是孤证,前面旁白叙述是“和尚也来了十数遍”,因此有另一种可能,后文迎儿的招供内容被后人误传了,或者是觉得罪轻,主动改了。这样的话,前面的时间则是将近一月,不是一月有余,甚至可能只有将近半月,这样更符合石秀的警醒。这样往前推,则石秀攒齐衣服最晚在十月底到十一月初;遇见戴宗二人最晚在八月底,如果将近半月,则在九月初,时间也可以连得上,只略显仓促(作者前后行文时间一般向宽不向紧,给合理日常活动耽搁留足裕量)。结合元代气候和后文黄河以北在深冬才是雨雪交加,我稍倾向于这里的时间节点在腊月中旬,偷人时间有一个月。杨雄石秀离开蓟州,路程上进了新年,喻义万事翻篇,这样的可能性更大一些。
这部分时间虽不能肯定,但对后文无碍,且不存在从后文反推的空间。因祝家庄一役前后,随着“时迁”的出现,书中时间刻意模糊跳过了一大段,中间究竟断了多久,并不能确定。所以这部分时间只涉及这段情节自己,唯一涉及点是石秀杀裴海公、胡道时不能在月底、不宜在月中(冬季,五更天天正黑,应该要有模糊月色才方便看见;月正中,则没有交待有云的情况下,天太亮,石秀伪装胡道时有头发,裴海公再不留意,明朗月色下容易发现)。考虑到石秀把两人衣服卷做一捆包了、结合当时气候,感觉上十二月概率比十一月概率要略大些。不过这里这个时间问题不像宋江何时派出戴宗(关乎其派人的目的、戴宗绕行的理由)、宋江攻打无为军需要夜晚月明这些外在条件来得限制明显。
石秀找到杨雄。杨雄就和石秀喝酒聊天。杨雄见石秀只在寻思,性急,秉着道义原则,问,难道是家里对你有什么伤害?杨雄性格较粗;石秀性格精细。从石秀的角度,杨雄恩义虽足,兄弟感情则未必就深。先表示自己感激杨雄的恩义,再试探性点出潘巧云的问题,说明自己看到了确切证据,忍不住来找杨雄。杨雄没有不信,知道自己背后可能有问题,问对方是什么人。石秀点出海阇黎,说了观察过程;提出意见,这样的妻子不如不要。杨雄相信,不经调查。虽然事情是真,石秀也并不想给自己留下隐患,办事办得周全。提出让杨雄伪装不知。今天行程已定,等明天再声称值夜班,半夜三更从正门回家,则奸夫必然从后门逃跑。石秀在后门守着,抓住海阇黎达到捉奸捉双的效果,让杨雄随意发落。这种做法让杨雄亲自拿住客观证据,对石秀再无可疑、杨雄也能合法地从容进行后续处理,杨雄自然认可。石秀和杨雄实际共事的并不多,继续叮嘱,不能走漏消息。两人没有喝多,约定好各自散去。
实秀喻义猜测。梁山上一般头目喽啰只当宋江是一般头领,来梁山目的只是寻个安稳生活,上山之后不会那么讲究道义,也是利益驱动,对宋江不是特别提防。多次损公肥私的行动之后,被宋江发现了行动端倪、找到了梁山资产或和名声损失的行为次序。因为事情涉及晁盖身边人、这些人的行动虽然瞒着晁盖,但行为另有一套对晁盖交待的面貌,宋江来找晁盖揭发。晁盖虽然不怎么管具体事,但知道自己的管理恐怕确实存在问题,没有不信。晁盖当即要杀人维护自己行为原则。宋江劝住,不能贸然杀人,你得拿住证据。宋江让晁盖先伪装不知,另拿证据。假设是手下头目私自下山害民打劫事件,手下可能声称上水上训练,训练过程中偷偷出去勒索或打劫周边无辜村民。宋江可能让晁盖下次允许这些人出去训练,训练半途,在日常训练地点进行水军集结,自己安排人跟踪这些人的实际动向、现场捉拿;晁盖集结时这些人员自然到不了,再带领水军到达现场,亲自以道义原则当众处置这些害群分子,恢复梁山名声、规整梁山秩序。商议已定,宋江并没有真正和晁盖共事过(江州是宋江直接拦了自主,这次必然不可能无视梁山之主),特意交待晁盖千万不要走漏风声。
阳雄内容。裴海公在杨雄家里,一月左右,偷人十多回。石秀见了潘巧云和裴海公模样,觉得这两人有事,但毫无实据,不由心生怀疑。十一月中旬,五更天,石秀在潘巧云还愿事件后新听了十多次报晓木鱼,去门缝里张望。潘巧云太不把石秀放在眼里,也可能是将心比心,觉得石秀就是意外攀上的杨雄关系,应该只在意挣钱生活,不会在意杨雄、维护杨雄利益。于是石秀看到杨雄主家有人出门、和报晓头陀一起离去,随后又看见迎儿关门(石秀住处的门和杨雄主家后门相对,“后门头是一条断路小巷,又有一间空房在后面”)。石秀立刻明白,事情全部想通,再睡不下,一早把猪卖了,吃过早饭,沿路讨要别人的赊账钱,中午之前,来县衙去找杨雄。
这部分文中时间前后有冲突。宋江派戴宗,最早也是李逵事件之后,即八月底,正常应该是九月初;只要过个两月,怎么都是十月底后,十一月中前。再一月之外,至少腊月初,正常腊月中。此后后文迎儿招供时,因有知情不报的罪过。作为罪人,要么真说,要么往轻说,不可能往重罪说自己。所以“通有数十遭”,至少应该要二十天以上。考虑石秀平时卖柴过日子,一边干活一边攒一身冬装衣服,虽然不知当时衣裳价格,但应该不会一个月内收入如此充裕——戴宗给的十两银子他没动。所以我倾向前面石秀攒钱用了两月时间是真。那么石秀发现端倪还在十一月中旬不太可能成立。当然,这里十一月中旬是孤证,前面旁白叙述是“和尚也来了十数遍”,因此有另一种可能,后文迎儿的招供内容被后人误传了,或者是觉得罪轻,主动改了。这样的话,前面的时间则是将近一月,不是一月有余,甚至可能只有将近半月,这样更符合石秀的警醒。这样往前推,则石秀攒齐衣服最晚在十月底到十一月初;遇见戴宗二人最晚在八月底,如果将近半月,则在九月初,时间也可以连得上,只略显仓促(作者前后行文时间一般向宽不向紧,给合理日常活动耽搁留足裕量)。结合元代气候和后文黄河以北在深冬才是雨雪交加,我稍倾向于这里的时间节点在腊月中旬,偷人时间有一个月。杨雄石秀离开蓟州,路程上进了新年,喻义万事翻篇,这样的可能性更大一些。
这部分时间虽不能肯定,但对后文无碍,且不存在从后文反推的空间。因祝家庄一役前后,随着“时迁”的出现,书中时间刻意模糊跳过了一大段,中间究竟断了多久,并不能确定。所以这部分时间只涉及这段情节自己,唯一涉及点是石秀杀裴海公、胡道时不能在月底、不宜在月中(冬季,五更天天正黑,应该要有模糊月色才方便看见;月正中,则没有交待有云的情况下,天太亮,石秀伪装胡道时有头发,裴海公再不留意,明朗月色下容易发现)。考虑到石秀把两人衣服卷做一捆包了、结合当时气候,感觉上十二月概率比十一月概率要略大些。不过这里这个时间问题不像宋江何时派出戴宗(关乎其派人的目的、戴宗绕行的理由)、宋江攻打无为军需要夜晚月明这些外在条件来得限制明显。
石秀找到杨雄。杨雄就和石秀喝酒聊天。杨雄见石秀只在寻思,性急,秉着道义原则,问,难道是家里对你有什么伤害?杨雄性格较粗;石秀性格精细。从石秀的角度,杨雄恩义虽足,兄弟感情则未必就深。先表示自己感激杨雄的恩义,再试探性点出潘巧云的问题,说明自己看到了确切证据,忍不住来找杨雄。杨雄没有不信,知道自己背后可能有问题,问对方是什么人。石秀点出海阇黎,说了观察过程;提出意见,这样的妻子不如不要。杨雄相信,不经调查。虽然事情是真,石秀也并不想给自己留下隐患,办事办得周全。提出让杨雄伪装不知。今天行程已定,等明天再声称值夜班,半夜三更从正门回家,则奸夫必然从后门逃跑。石秀在后门守着,抓住海阇黎达到捉奸捉双的效果,让杨雄随意发落。这种做法让杨雄亲自拿住客观证据,对石秀再无可疑、杨雄也能合法地从容进行后续处理,杨雄自然认可。石秀和杨雄实际共事的并不多,继续叮嘱,不能走漏消息。两人没有喝多,约定好各自散去。
实秀喻义猜测。梁山上一般头目喽啰只当宋江是一般头领,来梁山目的只是寻个安稳生活,上山之后不会那么讲究道义,也是利益驱动,对宋江不是特别提防。多次损公肥私的行动之后,被宋江发现了行动端倪、找到了梁山资产或和名声损失的行为次序。因为事情涉及晁盖身边人、这些人的行动虽然瞒着晁盖,但行为另有一套对晁盖交待的面貌,宋江来找晁盖揭发。晁盖虽然不怎么管具体事,但知道自己的管理恐怕确实存在问题,没有不信。晁盖当即要杀人维护自己行为原则。宋江劝住,不能贸然杀人,你得拿住证据。宋江让晁盖先伪装不知,另拿证据。假设是手下头目私自下山害民打劫事件,手下可能声称上水上训练,训练过程中偷偷出去勒索或打劫周边无辜村民。宋江可能让晁盖下次允许这些人出去训练,训练半途,在日常训练地点进行水军集结,自己安排人跟踪这些人的实际动向、现场捉拿;晁盖集结时这些人员自然到不了,再带领水军到达现场,亲自以道义原则当众处置这些害群分子,恢复梁山名声、规整梁山秩序。商议已定,宋江并没有真正和晁盖共事过(江州是宋江直接拦了自主,这次必然不可能无视梁山之主),特意交待晁盖千万不要走漏风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