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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2章(第2页)

“那可不一定。沅沅好你找沅沅不就得了,怎么还找她堂哥?!”

第283章无分

黔州虽然地处偏远,但是山清水秀,景色宜人,大夫也说了住在有山与水的地方对葵儿的病有好处,正好住在这里的时候,梁清姿看女儿自己也喜欢这儿,便赁了个院子暂且住下来,只是没想到就这么住一下还住出事来了。

“娘,对不起。娘不同意的话,葵儿听娘的话。”

梁清姿确实不想同意,但是看到女儿的小脸,哪里忍心说出拒绝的话来,她叹了口气说:“葵儿你可知晓,这不光是年岁的事情,沈大人在家中是长子长孙,你的身子担不起这样的担子,娘情愿你不嫁人,就平平安安活到老,长命百岁。”

还有一句话梁清姿没忍心跟女儿说,据她所知,沈家大房就一个儿子,不可能不盼着儿子传宗接代,葵儿如今的身子,勉强像常人一样活着已经不是易事,经不起怀孕生子的事儿。

梁应葵眨了眨眼睛,眼神黯淡下来,她知道娘说的有道理,她这样的身子,能活到几时算几时,做什么要嫁人呢。

“我知道了娘,您说得有道理。”

梁清姿狠了狠心,对女儿道:“娘知道你乖,咱们把沈大人忘了,你若是喜欢这样的,娘回头给你找一个放在家里好了,两条腿的男人还不遍地都是。”

沈端那边,他也是第一次知道原来葵儿和她娘亲还认识自己二叔一家,而且听起来葵儿和满满很熟。

晚上,沈端躺在床上,头顶的床帐是他在县城街市上买的粗布制的,他上任的时候,知道这边儿路不好走,所以只带了很少的东西,这间屋子里,最精细的东西,应当就是在他柜子里放着的托妹妹帮忙买的一盒胭脂,花了很久才送到他的手里,不过看来他也没机会再送出去了。

梁应葵第一次见到沈端,是在城外,他帮两个孩子取挂在树上的纸鸢,那时候的沈端穿着短衣短褂,裤腿挽起,头上还戴着草帽,那时候梁应葵以为他是一个很有善心的庄稼汉。

梁应葵第二次见到沈端,是在县衙的公堂外,她家隔壁住的是县衙的主簿一家,主簿的女儿是个活泼的姑娘,拉着她要带她去看升堂,然后她就看到了身着官服的沈端,这才知道他不是什么庄稼汉,而是云阳县县令。

后来,她便常常在旁人的口中,听到“沈大人”这三个字,每次梁应葵都觉得,沈大人可真是一个好官。

梁应葵第三次见到沈端,是在云阳县的灯会上,这里地处偏远,百姓们却快活又自在,提着花灯跳舞的灯会,她还没在旁的地方见过。所以看得入迷,一不小心她和她的丫鬟就被人群冲散,她在人群中跌跌撞撞找人的时候,沈端帮她挡住了撞过来的人,还帮她找到了丫鬟。

……

——京城,梁家。

“快过来,今儿清姿和葵儿给咱们来信了。”孟山晴收到了信,硬是憋着没拆等到丈夫回来再一起看,若是她提前看过,她家这个男人又得唧唧歪歪说她不等他了。

“来信了?她们到了黔州说是要住好一段日子的,咱们之前送去的东西也该收到了吧?”

孟山晴没等梁清源坐好就拆开了信,“嗯,清姿说收到了,还说让咱们以后别再寄了,东西多了路上不好带,得轻车简从才好。”

梁清源听见这话就问:“上回不是说黔州挺好吗?葵儿在那儿都很少犯病了,又要走了?”

“清姿说黔州冬日里还是冷了些,不如闽州暖和,这个时候动身去闽州正好,黔州现在官道都修好了,等冬日过去了再回黔州也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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