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且强扭的瓜不甜,你还需要强迫女人吗?”
作为陇西王,你要不要脸啊!
高纵表示:脸这种东西,丢得毫无负担。
但是媳妇不行。
脸可以不要,媳妇不能不要。
她是他活了这么多年,唯一能入眼的女人。
他甚至觉得,在这个世界上,他们两个是最特殊的存在,也是唯一的同类。
这怎么可能放手?
但是经历了得而复失,失而复得这样的过程,高纵的心境也有了很大变化。
——对于夕照月这种强大的女人来说,你强来,她比你更强。
所以只能以柔克刚。
天晴了雨停了,他又觉得他行了。
于是听水合心平气和地说不想跟着她去离开,只想留在京城,高纵便道:“你要是实在想留下,也没有什么不行的。”
水合手脚打开,躺在床上一副大义凛然模样:“条件是几次?还是几天?”
“一辈子。”
水合立刻骂人:“不要给脸不要脸!”
翻脸,她也不怕他。
保存父皇骨灰的恩德,她已经偿还过了。
不要得寸进尺。
高纵:“脸要不要都行,你急什么?我还没说完呢!”
这脾气,都是他惯的。
好。
很好。
没有点脾气,逆来顺受,那和那些蠢妇又有什么区别?
第284章高纵追妻(五)
高纵说:“每天三次,你想让我干什么,我就干什么。”
水合忍不住骂道:“高纵,你是让女人缺着了吗?”
“从来不缺女人,就是缺你这个能入眼的女人。”
水合面无表情地道:“你可以闭上眼干活。”
要说她功夫天下第二,她不愿意承认。
可是前面要加“床上”这个修饰词,她觉得应该再加个“倒数”两个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