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章 表白
接下来的几日,孙扬威因为边关之事,临走前需要天天进宫与皇上和一干在京臣子商议,随后再回他自己家,准备婚事,但他每天都抽空一些时间来陪我。
让我得到一些安慰的是,他对我简直是百依百顺,好得宫女们都羡慕不已。
有次问我想吃什么,我随口说想尝尝汴梁的名菜。结果他将四家最有名的饭馆掌勺给‘请’了来,就在贵公公府里帮我做。说是请,其实就是能请就请,请了不来,就强硬的拉来。
看着满头大汗的四个名厨,我只能陪着不是,说不烧不勉强,礼金照给。四个掌勺一听反而不好意思了,帮我做了满满一桌子的拿手菜。
于是我、孙扬威还有贵公公吃得是眉飞色舞,抱着圆滚滚的肚子遛弯消食了。
孙扬威还有个让我头疼的毛病,那就是不管身边是不是有人,都将我抱在腿上,笑呵呵地捏着我的手说话。我就算再无所谓,这毕竟身处在宋朝,多少觉得旁边人的目光有点扎眼。
算了,算了一个大将军,要身材有身材,要脸蛋有脸蛋,而且赵凤来了也敢替我出头。对我看来很是喜欢,我还有什么可以埋怨的?
难道抱着不可能的幻想,继续期望着永远都不能在一起的逸风,还是身边那个总是在暗处偷偷窥探我和孙扬威卿卿我我的,这个暂住宅子的主人?
正月二十,中午我上了马车,宫女回宫复命。贵公公早上就推说有事,出门不能送了。
因为后日我就要成婚了,所以先去万贯家里待婚。边关暂时无事,所以皇上又给了孙扬威五日的假期,等二十二日成婚后,再过三日就必须去边关驻守。
孙扬威在车里,笑盈盈地看着我。他轻轻地抬起我的手臂,如果时隔半月见的话,简直不敢相信一向如魔王的他,居然会如此的温柔含情。
胳膊上的守宫砂依旧红艳。孙扬威抚摸着这粒守宫砂,噗嗤笑了出来,异常的得意凑近我的耳边轻语:“我的夫人与众不同,那日是第一次,洞房花烛夜还是第一次。”
我羞恼地捶了他胸口一拳:“欺负了人家还说笑,去死”
孙扬威的胸膛又宽又硬,别说是我这样鸡都打不死的小拳头,大约就连铁锤敲上去都没问题。
他笑着将我搂住,随后轻压在胸口:“还未吃到我的虎肉,你才舍不得我死呢。”
呃~对于如此皮厚的男人,我再多的方法都无计可施。只能小鸟依人般的依偎在他温暖的怀抱中,享受着他所带来的安全感。
无多时,万贯的宅院到了,正中央挂着一块写着‘钱’字的匾。平民再有钱,也不能象当官的一样。门不可以开得多,门下的门槛不可以高。所以钱万贯唯一能做的就是,将两扇大门,用红木,门把手为赤金,并用金箔糊了整扇的门面,弄得金光闪闪,简直就象金库的入口。
这种并不高雅的恶俗,却让许多拜金的人喜欢。听说自从钱宅装上金门后,不少有钱财主也跟着上。弄得大家走路时要小心,如果到了某处没注意,一个太阳照射下来,眼睛都会照花。
孙扬威将我抱下了车,他总是一副恨不得连路都替我走的样子。万贯已经带着所有家丁、丫头在门口迎接了。
“怎么又胖了?小心都嫌弃,找不到老婆呀。”我笑着走了过去,捏了捏他肚子上的肥肉。一个年过下来,万贯又胖了一圈,下巴的肉从两层变为三层了。
万贯不自然的苦笑一下,往后退了步。大约长大了,需要避嫌。
要和孙扬威告别,我一转身,知道了为什么万贯表现出生疏,原来身后的孙扬威瞪着个铜铃般的眼,对着万贯板着个臭脸。
我走到孙扬威跟前,扯了扯他的衣袖,轻声道:“不要这样,万贯是从小见他长大的,就象兄弟一般,拿他开玩笑惯的。”
孙扬威低下了头,谁叫他个头太高了,在我耳边酸溜溜地轻语:“我的肉也挺多的,以后要捏就捏我的,不准再捏其他男人的了。”
我还能如何,只能闭着眼答应着,双手推着他:“知道了,我的官人,以后眼里、心里就只有你一个,这样行了吗?”
孙扬威这才笑了出来:“那我走了”告别时居然还依依不舍着。
我立即朝着他挥手拜拜:“走吧,走吧到时别忘了骑着白马过来娶我,忘了也不要紧,我就盖着红盖头站在门口,来个谁捡谁要。”
孙扬威直摇头,跳上了马车,车都动了,还掀起窗帘布对着我喊:“多吃一点,等着我来八台大轿接你呀”
其实这话没有什么好笑,但我还是笑了起来,目送着还不舍得放下车窗布的马车远去,心中好似有了种充实感。
人生如梦,我应该往前看。逸风已经有了家室,我不应该奢求他在我身边。就当这一切都是前世的事情,哪怕还记得,也应该当做一场梦对待。梦再好,也只是梦,而孙扬威则是现实,能让我得到一份正常生活、一个完整家庭、以及可能幸福的现实。
我叹了口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