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场寂静了一下。
沈荞心里也觉得不得劲。
嗯?哥的出场难道没有惊艳全场吗?
闭上眼睛,嗯,有了!
只见蓝衣少年提着一把剑,突然身体轻灵地腾空一跃,宽大的衣袖翻飞,好似碧波翻滚,最后以一个巧妙帅气的定点单膝跪地,剑尖抵着地面。
沈荞完成这一套拉风的入场动作后,站起,身姿挺拔如松,再轻轻点了一下头,眼神看向音响,似乎在疑惑音乐为什么还没开始。
这时,被惊艳的观众们终于发现了原来那只是bKING的入场动作而已。
但怎么说,把这场表演的基调给抬高了,让观众止不住期待起来。
发出连连叫好声。
“厉害了!”
“斯国一~”
“沈荞!沈荞!”
“加油!”
沈荞终于听到自己想听的声音,果然是进场的时候被我帅晕了,反射弧这么长!
不远处视线极好、可以俯瞰全场的观众席上。
“白痴。”薄唇上下触碰了一下,淡淡地吐出了这个词。
而说出“白痴”这个词的男人并没有想象中那样嫌弃,看他面色沉静,目光还一瞬不瞬地落在场地里那道翩飞的浅蓝色身影上。
他们说爱人的眼睛是灰蒙蒙的一场雾。
而那双鸽子灰色的眼睛认真地凝视着台下的身影,像是在勘破一场心里的迷雾。
只是当局者迷,旁观者清。
“可他也一直是这样……嗯,可爱不是吗?”声音清朗,如松间明月,带着微微的磁性,听起来就令人想起古代温润如玉的公子。
两人虽然在交流,但实际上两人中间还空着一个位置,看着很搞笑,就像是刻意保持着距离。
“哼。”海因还是如往常一般的面瘫脸,不想接别人的话,就随时自闭。
轻哼了一声后,耳朵尖却悄然泛起粉色,但他留着一头金黄的圆寸,根本遮不住。
与他冷酷帅哥的形象不同,由于是小组比赛,每支小队都是穿着他们各自的队服。
而海因的小队就是粉红色。
虽然本身也是粉红色爱好者,可叫他穿着骚气的玫红色还是有些不自然,所以就脱掉了外套,系在腰间。
里面是简单的白色短袖,两只胳膊露出来,肌肉线条干净利落。而下身是一条粉红色的运动长裤。
粉红色冲散了本身自带的冷峻气场,让人不禁想到这个面冷寡言的少年会有如何火热的内心。
海因:不,粉红色不是我挑的,是节目组选的。
但无法否认的是,他喜欢粉红色,尤其是那种反差极大的粉红,像是一团火照亮了他,温暖了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