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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2部分(第1页)

真了也就反了。

怪不得别人!

只见钟灵脸现鄙夷之色,道:“什么狗屁国之大将?果然是一群权臣大官!围着你一个不务正业的公子哥,整日在外游山玩水,亏你居然还好意思说,脸皮可真厚啊!”

段誉停下自我检讨的同时不由又羞又恼,很不甘心地争辩道:“老子《道德经》第六十章中云:‘治大国,若烹小鲜。’你懂不懂?”

钟灵愣了一愣,笑道:“烹小鲜,我们肯定是懂,你这个公子哥、书呆子懂不懂?哈哈……”

木婉清不屑道:“不懂就不懂呗!随便找个懂的来,反正当官的上下两张口,不用他们自己动手。你秦大哥的嘴皮子功夫,用来当官肯定比说书更厉害。但用来拍马屁,最厉害都还是马屁,越厉害只会越臭。钟灵你若想做官太太,臭在一起,嘿嘿!接下来直说不得,说了嘴臭,比放屁更臭……不过我突然想起,你秦大哥有一句话说得太对了——‘这世上最容易莫过于当官!官越大越容易当。’”

木婉清刚说完头两句的时候,段誉便愕然陷入到回忆之中。

除了这次的离家,往日全都是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日子。这倒也不是第一次出门在外,但只这一次,一身钱财全让一个酒肉和尚化得一干二净。

第十二章不同于嗟来之食

当时忍不住说了几句带火气的话,那酒肉和尚竟把那些钱财全都扔了不要。自己却偏要硬塞回那酒肉和尚的手里,说什么:“不是大师您想要,也不是大师您想骗,更不是大师您想抢,而是小子为了表现自己的心诚,仰慕大师的高人风范,一时情难自已,心甘情愿将身上所有钱财奉送。”问自己:“真的很心甘情愿吗?”

自此开始更深刻地体会起‘一文钱难倒英雄汉’,不然也不用跑到马五德家蹭饭吃,结识那巾帼不让须眉的马秀秀。

一失,一得。

一路反复思考了很多遍,觉得那酒肉和尚的话简单、朴素中蕴含深刻哲理,令人思之不尽。

表面看来,他身上缺点多多,酒肉不忌、骗吃骗喝、恩将仇报……

深入思考,他信手拈来各种妙招,不知不觉中义助自己领悟更正确的人生大道,或许也想顺便报答那一饭之恩。

将之延伸开来,一叶而知秋,可以越说越广,说上几天几夜都还没准一定说得完。

总结归纳起来主要有两点:第一在于‘得与失’,第二在于‘自己与别人的标准’。

不管我们的人生是成功还是失败,个人有个人的标准。无论别人的标准是好是坏,既不必老用别人的标准限制了自己,也别老把自己的标准硬套在别人头上,强迫别人。

反之,最好的标准都不好,最坏的标准都不坏。

例如在父亲逼迫之下练武,就算本来是件天大的好事,自己不开心还是很不开心。反之,《易经》引发自己的学习兴趣,就算因此而耽误了其它正事,还是禁不住越读越开心。

那天请酒肉和尚吃饭,就算原本是件好事,若非出于那和尚的自愿,还算什么狗屁好事!最终只有等自己也变得身无分文,有了更加深刻的体会,才能更深入内心地明白,嗟来之食与请客吃饭的关键区别在哪里。自己有钱的时候请他吃饭,很容易拿钱不当钱,表面十分豪爽好客,实际却很可能很不合他心意。

锄禾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

虽说没法和老百姓一样勤劳,但他或许更认可上位者的节俭……

他要么觉得是在浪费百姓的血汗钱,又或许是由于其它的原因,总之是不太欣赏,于是趁机整了一把。自己有钱够用的时候自然不会很在意那些,可以无所谓,才与他第一次见面,便大手大脚请他吃饭;等自己没了钱财之后,一样面临缺乏之时,发现吃穿住行都要用钱,最想无所谓都没法无所谓!很自然就懂得了珍惜手中的钱财。

此乃人之常情。

有什么好奇怪!

改成有的时候更加珍惜,失了反而可以无所谓,坦然面对,那才真正值得别人欣赏。

可谓超凡脱俗。想明白了,那酒肉和尚便是大德高僧,好心点化。自己当时若不听他那些忽悠,舍不得送上所有钱财,说不定那和尚又不按规矩出牌,仗着武功高就动手抢了,自己的最终下场反而更惨。不肯施舍就是珍惜吗?不。那主要是舍不得,更主要是吝啬、小气、抠门。舍得舍得,不舍不得。小舍小得,大舍大得。

得与失,失与得。一切尽在得失之间。

得得失失,自己怎么看待,也很关键。

同一得失,既可视之重若泰山,亦可视之轻若鸿毛,例如:滴水之恩,得之,重若泰山;施之,轻若鸿毛。

唉……

段誉暗自叹息道:“左变右变,东变西变,又变回一团糊涂。规律不可寻,规矩不可依。”来不及多想,身感腾空而起,转眼滚落在地。

联想起上回滚落的一身泥灰,这下只是滚了一身杂草,待遇可算是提升到了贵宾级。鼻中阵阵幽香沁人心脾,不用说也知道肯定又是那黑衣蒙面女。

“你一个人舒舒服服地坐在马上,还唉什么声?叹什么气?”说话的是钟灵。

动手的是木婉清。

段誉落马,钟灵和木婉清上马,顿时浑身上下都舒坦了!

秦朝苦着脸,弯下腰,背起段誉,展开轻功,紧跟黑玫瑰的马屁股后面,一脸郁闷,禁不住在美女面前都大爆粗口道:“操你老母!我又不是马,也很不惯拍马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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