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切。。。。。”
穿着一身麻衣,衣服敞着前襟,闫明睡意朦胧的从帐篷里面走出来,可能是因为昼夜温差过大,一阵凉风吹来,让他忍不住打了一个哈切。
跑出了十多步找了一个避风的地方,撩起衣摆,痛痛快快的放起了水来,一边防水一边还在不断的抱怨着。
“乃奶的,该死的老天,该死的老头子,该死的天道教,都是一群混蛋,小爷好好一个世家子弟,现在居然沦落到这个地步,和一群粗鄙的低贱之人混在一起,每天还要担惊受怕,生怕下一个就死在战场上,早知如此,老老实实在家中呆着,也不会变成现在这样。”
说起来,也难怪闫明会不断如此抱怨,闫明老家在山南道梁州,在梁州,闫家也算一个不大不小的世家,在当地也算颇具名望的家族,可惜的是,相比其他世家大族,闫家有一个极为显著的劣势,那就是人丁稀少,根据华夏文化传承,子孙繁衍对于天下任何一个家庭都是头等大事,而闫家虽然家族显赫,却连着几代子嗣稀少,到了闫明这一代,直系子弟居然不足十人。
而闫明上面虽然还有一个哥哥,可他的哥哥却从小体弱多病,这就让闫明顺利成章的成了家族的第一继承人了,如果换了其他家族,有这种好事,恐怕当事人做梦都要笑出声了,可对于闫明来说,这却是世间最大的痛苦,他这一辈子最希望做的事情就是观花赏景,一辈子留恋花丛。
当然了他的这个观花,观赏的可不是什么盛开的鲜花,而是美人花。
为了这种事情,闫家家主,也就是闫明的老爹不知道想了多少办法,可却毫无办法,闫明依然如故。
仅仅这样也就算了,反正闫家家大业大,只要闫明不是过分败家,闫家的产业足够他几辈子的想用,可在不久前,闫家家主终于无法忍耐闫明了。
根本的原因就在于段简在杭州举行的那场‘花魁大赛’,这种盛世,对于正经人家的人来说,可能是一场笑话,可对于闫明这种花丛浪子来说,那就像是饕鬄碰到了美味,苍蝇见到了臭鸡蛋一样,无论如何,是要前来一堵盛况的。
为了这件事,闫明被他老爹给打得十天下不了床,关在祠堂里饿了三天三夜,可还是没有打消他的决定。
最后还是他老娘看着闫明快要不行了,偷偷将他从祠堂里面给放了出来。
一路东来,闫明终于见到了这场盛会,大开眼界之下,更是增加了他无拘无束畅游天下的打算。
就这么,先是在杭州城玩了几个月,后来更是到了苏州城这个江南异常富庶的地方玩了一段时间。
虽然闫家是世家大族,可这次闫明毕竟是偷偷跑出来的,出来的时候,他老娘给了他一些钱财,还不少,可再多的钱财又怎能让他如此肆无忌惮的花销,要知道那青楼里面的女子可不是什么善男信女,想尽办法的都会从那的腰包中炸出钱财来。
很快,逍遥没多久的闫明不仅身上的钱财花的一文不剩,还欠了青楼许多银钱,青楼中,有钱的是大爷,没钱你连龟奴都不如,曾经作为上宾被接待的闫明,一下子成了龟孙,不仅被青楼的人狠狠的恶揍了一顿,还被送到了衙门,关进了牢房。
在牢房中,闫明终于尝到了什么叫做人间疾苦,幸好,牢房中都是一些直男,没有让闫明捡肥皂。
就在闫明想尽办法想要让人向他家中传递消息,前来拯救他的时候,天道教叛乱了,对于朝廷来说,这些牢房中的人都是罪犯,可对于天道教那些叛军来说,这些都是优质的兵源。
眨眼间,闫明从一个阶下囚,又成了天道教叛军中的一员,人生的奇妙之处,恐怕也就在此处了。
闫明虽然身份低微,可从小世家大族的传承和教导让他很快即融入了其中,对上司溜须拍马,在加上他又识文断字,很快,闫明在叛军中的地位就有所上升,最后混了一个管理后勤的小头领。
言归正传
就在闫明防水放的痛快的时候,迷迷瞪瞪的他突然发现了一件怪异的事情,就看到原本漆黑一片的地方,突然变得亮堂起来,一开始,他还以为是天亮了,可马上,他就知道,这是不可能的事情,忍不住看了一圈之后,终于知道,这怪异的根源来自天上。
“啊。。。。。。。。”
抬头一看,闫明诧异的眼珠子都快要掉下来了,就看到在原本漆黑一片的天空上,突然多了一个不大的火球。
和太阳比起来这个火球肯定是要小得多,可他却距离地面非常的近,近的让闫明仿佛能够探手就碰到他一样。
“这。。。。。。。这。。。这是什么东西,莫非是神仙降临了不成。”
惊恐之下,闫明脑子里禁不住露出了各种怪异的想法。
只是,很快闫明就发现,天上的大火球在快速的移动着,从他的头顶向南飞去,而南方不远处,正是扬州城的方向。
发现了这个情况之后,闫明并没有告诉别人,自己悄悄的跟着大火球向南跑去。
按理来说,大晚上的,军营之中应该有人守夜才是,可天道教这些人原本就是一群放下农具的农夫而已,在加上这城北方向,本来就不是叛军的主营,所以,原本守夜的叛军士兵都躲在暗处呼呼大睡着,这也给了闫明一个机会。
跟着大火球跑了两里地后,扬州城的城墙就出现在他们眼中,只是,让他有些奇怪的是,在这段时间里,他发现天上的大火球像是喝醉酒了一样,忽高忽低,甚至时不时的还能够听到上面传来一阵阵的叫喊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