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时,搁在床边的手机震动了下,萤幕亮起,微光轻轻照在他安祥的睡脸上,两封line的讯息通知也陆续跳出,掛在系统通知栏的上方。
「莫笙已加你为好友,快来跟你的新朋友聊天吧。」
「《莫笙》:晚安,今晚我很开心(笑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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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闭的房间里,「他」坐在一张铁灰色的桌子边,目光微垂地看着手中的笔录,上头白纸黑字,俱是不得其解的疑问,而受询问人的姓名栏里则写着「何簫」二字。
负责主审的老张坐在「他」身边,在一连丢出几个问题都毫无结果后,就不耐烦地摆弄了下桌灯,昏黄的光线便顿时洒向对面的人身上。
何簫不安地皱起脸,将高大的身躯佝僂在一张小椅子上,一句话都不敢吭。他的五官颇为英挺,却被划破嘴角的一道疤痕破坏了协调感,皮肤也因长年在外劳动晒得粗糙黝黑,加上一双做过粗工长满厚茧的大手和洗到脱线褪色的t恤,整个人看起来竟有几分沧桑,与他才二十三岁理应风光明媚的年纪相当不符。
沉闷的氛围越渐压抑。
终于,何簫承受不住压力,目光游移地支吾道:「警察先生,我……我那个……不行……」
男人最忌讳说不行!
「他」诧异地空白一秒,以为是自己没听清楚。
老张也脸一抽,扬声提问:「你什么?」
「我……」小麦色的肌肤因羞耻涨成了猪肝色,何簫慌张地抬起头,看了眼藏有窥视目光的单向玻璃,豁出去地大声说:「我是同性恋!」
同……同性恋?
「他」和老张都傻了。
四个月前,在一场大雨的冲刷下,六具被掩埋的女尸曝光,经法医鑑识后,确定死者生前受过极为残暴的性虐待,但兇手相当谨慎,没有留下任何体液或毛发皮屑,死者之间也毫无交集,大大地阻碍了侦办方向。
此案轰轰烈烈地闹了许久,负责侦办的北市局侦二队迟迟毫无进展,不仅被社会大眾骂到臭头,也被局长和大队长催到秃头,直到昨天出现新的受害者,才终于抓到一个嫌犯。
但对方竟然是同性恋?
别说在隔壁监督的侦二队队长差点撞墙,老张也气得把本子一摔,拍桌大骂:「已经有人指认你了,你还敢撒这种谎?也不先照一下镜子看看你自己哪里长得像个娘炮,装gay还不如说你有精神病!」
「他」脸色一白,被那当头砸下的「娘炮」二字堵得胸口发闷,又怕死守多年的祕密会被瞧出端倪,便迅速抹去那一闪而过的尷尬,努力保持面上的镇定,专注眼前的案情。「他」抿紧嘴唇,暗自深吸口气,就抬起双眼谨慎地打量嫌犯。
「我没说谎,真的没有!我真的是同性恋,我没办法碰女人,我没有杀人!」
此时的何簫神情焦虑,眼角闪烁着委屈的泪光,神情逼真得教人抓不出一丝偽装,而「他」也怔愣地瞪大双眼,耳边尽是老张紧迫盯人的追问,却已听不清对方在说什么,只觉得心底正被一阵恐慌佔据。
眼见为凭,何簫的罪证是「他」亲眼目睹的,证人也是「他」一再确认无误的,一切都应当是不容置疑,「他」怎么可能会抓错人?
然而,嫌犯矢口否认,警方也拿不出最具关键的铁证,最终只得放人。
「他」若有所思地站在走廊窗边,似要看穿何簫的真面目,紧咬对方离去的身影不放。忽然,「他」瞳孔一颤,强烈的不安窜上心头,将仅剩的那点自信彻底淹没。
「我真的错了?」
三天后,新证据出炉,检察官立即判定何簫罪证确凿。何簫不甘被捕,竟试图逃跑,最后不慎在逃亡途中坠崖身亡。人犯惨死,眾人拍手称快直呼报应,轰动四个月的案子便就此落幕,网上也大肆表扬警方智斗恶徒的英雄事蹟。
初入侦二队的新人初战告捷,在同僚的掌声中接受长官的褒奖。相机的闪光亮起,「他」扬着礼貌的微笑,穿着警服英姿笔挺,俊秀的脸庞却掛着淡淡的眼圈。
因为「他」的手上沾了一条人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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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叮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