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像平常一样,”葛拉贝尔表同意道。
“中间的门关着吗?”
“嗯。或者应该说是差不多关上了。只留了一条缝。”
“那你有没有看到或是听到什么呢?”
“呃,我当时没发出多少声音。正站在小厨房里的时候,听到饭厅的门开了——是饭厅的另外一扇门,通小玄关的。我想道,哎啊!因为安士伟先生这时候不会回来,我从门缝里偷偷地望出去,看到有个男人走进饭厅里来,走得很轻又很快,一眼就看得出他来是不干好事的。饭厅里的百叶窗也都拉下来了。他先在四面墙上轻轻敲打,好像是在找保险箱似的。然后他开始把餐具柜的抽屉一个个打开来,我起先不知道他拿出来的是什么东西,因为他背对着我。然后他走过去,把百叶窗拉起来看个清楚,这下我看到了他是谁,也看到了他手里拿的是什么东西。”
“他是谁呢?”
“就是死者,胡弥先生。”
“他手上拿的是什么?”H。M。用比较大的声音问道。
“安士伟上尉的手枪,就是你放在那边桌子上的东西。”
“请把那把枪拿给证人。仔细看看,确定那就是死者在礼拜五早上从那个餐具柜里取出来的那把枪。”
“这就是那把枪。”证人说,他念着枪上的流水号,然后握在手里,他拉开弹头,再压回去,把枪口转过来,让陪审团里坐得最近的一位女士吓了一跳。“哎,有次他们开酒会闹得太亢奋,就是我去把子弹卸下来的。”
“告诉我们,你见到胡弥先生之后怎么样了?”
“我不敢相信我的眼睛啦。他拿出一本小笔记簿,很仔细地跟里面记的什么资料查对了一下;然后把枪收进口袋里。呃,这就太过分了,我很快地走了出去说:‘哈啰。’我对到这里来偷东西的家伙不必尊重啦。这让他吓了一跳,不过他假装没事的样子,转过身来,两手背在后面,眉毛垮了下来——我敢说,他是想装出一副拿破仑的样子。他说:‘你可知道我是谁吗?’我说:‘知道呀;我也知道你刚刚偷了安士伟上尉的枪。’他说别胡说八道,他说那是在开玩笑。我听得出那种干了坏事想唬过去的语调;我可清楚得很;我知道他也明白这一点。哎,就像有一回,波费斯特黎爵爷在背心口袋里偷藏了A,K,J的牌被活逮的时候——”
“这些不用说了,”法官说道。
“很好,大人。我说:‘不管是不是开玩笑,你要去见管理员,解释一下你为什么刚才偷了安士伟上尉的枪。’这下他安静下来。他说:‘好吧,可是你知道怎么样会对你有利吧?’我说:‘我不知道呢,老爷;因为我这辈子还没见过什么有利的事。’他用我敢打赌他从来没在银行里用过的口气说:‘要是你肯闭嘴不谈这件事的话,就能有一镑的好处。’我想我当然知道他想干什么,所以我说:‘我知道那是什么,老爷,那叫蝇头小利;这种利呀,我倒是见多了。’他说:‘好吧;十镑,这就是我的上限了。’于是他带着枪走了。”
“你收了那十镑的钱吗?”法官问道。
“收了,大人,我收下了,”葛拉贝尔一副毫不在乎而挑衅的表情回答道,“换了你会怎么样呢?”
“这不是我敢判断的事,”法官包德金大人说,“请继续,亨利爵士。”
“他带着枪走了,”H。M。摇了摇头,“后来你又怎么样了?”
“我知道他不干好事,所以我想我最好把这件事告诉安士伟上尉。”
“哦?你有没有把这事告诉安士伟上尉呢?”
“有呀。不是说因为他是个好人;而是因为我觉得那是我应尽的责任,如此而已。”
“你是什么时候告诉他的?”
“当时没办法跟他说,他去乡下了嘛,不过没想到他第二天就来了——”
“啊哈,原来,在案发的那个礼拜六他毕竟还是在伦敦,是吧?”H。M。说道。他停了下来,望着对方下巴的动作几乎到了在做鬼脸的程度,等着他回答。“你是什么时候见到他的?”
“大约是礼拜六傍晚六点过十分的时候。他把车子开进那排公寓后面他们停车的地方。周围没有别人,所以我告诉他说胡弥先生昨天来过,偷走了他的枪。”
“他怎么说呢?”
“他有一阵子表情很怪异,好像在想什么心事;然后他说:‘谢了,这很有用。’就给了我半个克朗,把车子掉个头又开走了。”
“小子,注意听好了。在被告口袋里所发现的那支手枪——就是这支枪——这支说是他在礼拜六晚上带去准备对付胡弥先生的枪——实际上是胡弥先生本人在礼拜五就已经由那间公寓偷出去了,是这样吗?”
“这事就跟上帝造了小苹果一样实在,”证人回答道,一面朝H。M。伸出的手指将身子由证人席上俯了出去。
H。M。坐了下来。
葛拉贝尔是个很自傲又饶舌的证人,可是所提供的证词却给人留下深刻的印象。然而我们知道马上就要有一场争辩了,在那位检察总长还没开口说话之前,在证人和华特·史东爵士之间涌现的敌意就已经显然可见。伦敦人在代表国家法律和其他深植心中一切的红袍法官面前,本能地就会感到畏惧和尊敬,葛拉贝尔对法官的态度可以说是柔顺到谦卑的地步;但他对检方却没有这种看法,他们在他眼里显然只是来把你干掉的家伙。葛拉贝尔想必在站上证人席的时候,就注意着他们,而且随时会竖起毛来。而华特爵士那种——绝非故意的——傲慢的眼光全无安抚作用。
“啊……葛拉贝尔。你告诉我们说你从胡弥先生手上拿了十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