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指着他们的鼻子,骂他们是小偷,说他们偷走了娇娇的零花钱——娇娇是他和新娶的老婆,生下来的女儿。
人如其名,被娇宠着长大。
不管他们兄弟二人如何解释,父亲就是不肯相信,还拿起后妈递过来的鸡毛掸子,要狠狠教训他们。
那时哥哥知道,解释是没有用的,有了后妈,就会有后爹,所以他放弃了解释,只是挡在林时桑的面前说:“不要打阿时,他身体不好,要打就打我!”
林时桑记得很清楚,那天晚上,自己没有挨一下打,但他哭得好惨。
一直以来,他都知道,自己就是个拖油瓶,一个大累赘。他就不应该出生的。
如果没有他,妈妈就不会死,父亲也不会再婚,哥哥依旧是父母掌心里的宝贝。
从那时候开始,林时桑就特别渴望自己拥有一副健康的身体。
如今,这个几乎是不可能的好运,居然凭空落在了他的头上。
林时桑发誓,不惜一切代价,也要完成任务。
他一定要活着回去,健健康康地回家。
所以,莫说是跟师尊双修了,就是被师尊榨成碎屑,他都愿意。
“师尊,弟子是真心喜欢师尊的,愿意为师尊做任何事情。”
林时桑有些难为情,毕竟之前再怎么跟师尊胡来,都是在意识不清醒的情况下。
眼下他意识清醒,实在是难以启齿。
但再难以启齿,他还是启齿了,一边颤着手,将松垮的衣服拉开,一边努力仰头,面露微笑地说:“就让徒儿好好侍奉师尊罢?”
白秋意听罢,浓眉狠狠蹙紧了,随即,他低声笑了一声,收起了长剑,也收回了脚。
抬手捏正林时桑的下巴,好像挑拣货物一样,打量着他的脸。
片刻之后,白秋意才低声问他:“你确定要侍奉为师么?不后悔?”
林时桑:“……”
还有他后悔的余地吗?
刚才师尊的剑,差点把他直接变太监。
虽然他没搞过对象,但系统提示了,断袖之癖,主要就是讲究云雨之欢,抵死缠绵。
还说,床榻之欢就是最好的催化剂,能让不熟悉的两个人,迅速熟悉起来。
不管怎么说,林时桑咬了咬牙,把心一横,点头道:“是!徒儿要侍奉师尊!”
此话一出,他顿觉捏他下巴的手,越发用力了。
疼得他眼泪都要冒出来了。该死的小怨妇,一直捏他下巴做什么?
难不成……难不成想用一用他的……他的嘴?
这个想法才一冒出来,林时桑的眼睛就陡然睁大了些。
心里琢磨着,没关系,物竞天择,适者生存。
他就好比深山老林中的雄狮,猛虎,野狼,师尊就好比白鹿,兔子,小狐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