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头一瞧,就见自己的胸膛上居然有字!
林时桑先是一愣,随即下床扑到了铜镜面前,对镜一照,就看见胸膛上龙飞凤舞的几个大字:林时桑喜欢白秋意。
这是从左往右读的,要是从右往左读,那就是白秋意喜欢林时桑。
更离谱的是,还用了两种颜色的墨水!
喜欢二字用的是红墨!
不,也不一定是墨,据林时桑对白秋意的了解,也许是用鲜血写上去的也未可知。
他当即就气得更很了,使劲擦拭起来,结果连皮都快擦破了,字迹依旧清晰,看来光是靠擦是擦不掉的了,一定是白秋意在上面动了什么手脚。
气得林时桑一阵牙疼。同时他又想到了什么,赶紧拉起裤腿,慌慌张张地检查自己的大腿根。
雪白干净,只有前一天晚上残留下来的暧昧指痕,以及几乎快要看不清的牙印。
除此之外,就跟上好的陶瓷一样,没有任何瑕疵。
林时桑大松口气,心里暗自庆南风知我意幸,幸好白秋意只是写了这几个字眼,而没有更过分地写下那种羞辱人的字眼。
比如,贱奴,炉鼎,小狗之类的,带着很浓烈羞辱人意味的恶劣字眼。
幸好白秋意没那么写,否则林时桑连夜磨刀,也要把胸膛上的皮给剥下来。
又尝试着擦了片刻,还是没有卵用,林时桑只能长叹口气,暂时放弃了。
把衣服赶紧穿戴齐整后,也没敢从房门走,直接跳窗离开。
一路上鬼鬼祟祟,做贼心虚地回到自己的房间。哪知才走至半路,就遇见了推门而出的大师兄。
裴景元先是一愣,随即很自然地问道:“你可知师尊现下在何处?”
“我……我不知道啊,我怎么可能知道仙尊现在在哪儿?他不在房里吗?我刚刚从外面逛了一圈,今天天气真好,外面可热闹了,街上都是……嗯,都是人,好多人啊,嗯,真热闹啊!”
林时桑佯装镇定地道,他每次一撒谎,就会对谎言精准描述到细节。
现在也是,已经开始讲述自己刚刚遇见一个行动不便的老爷爷,他又是如何主动上前搀扶老爷爷过马路的了。
“……”裴景元愣了一下,然后又道,“那能劳烦你去通传师尊一声么?就说昨天捡回来的……”
“不能!”林时桑果断拒绝,转身边走边说,“我突然想起自己还有很重要的事情,现在就非做不可。对不起了,大师兄,我帮不了你这个忙,你还是去找别人吧。”
“可是——”裴景元欲言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