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世邦和林佳颜举行订婚仪式是在初秋之际,和秦世轩的高调奢华的婚礼大有不同,此次订婚仪式,秦林两家达成共识,低调进行。
主要是,秦世邦本人历来不喜欢哗众,就算是订婚这等仅次于结婚大事,他也不愿让那些有个风吹草动,都要去大肆宣张的媒体们知晓。
林佳颜对此也没有什么意见,反正她终将会是他的妻,虽然现在还不能完全占据他全部的心,但来日方长,她有大把时间陪他熬。
宴请宾客三四桌,只有两方的亲戚,也可看作是纯粹的家庭聚会,但出席的人都穿着很正式。
男士均是西装领带,包括秦宣杰和秦宣衍两个还不能算作是男人的小家伙,也是一身剪裁合身的小西装。
女士到不至于说非得是晚礼,但总归是上得了台面的宴会装。
叶培云见念笙时刻不离旗袍,在这种西式聚会中,显得格格不入,心有不悦,却又无可奈何,只有转头和林家人说话,眼不见为净。
两人最近的关系,不瘟不火。
她看不惯唐念笙,由来已久,想要改变,也不是一时半刻就能做到的事。
丈夫访欧回来,知晓一切事情之后,语重心长对她道,“阿云,念笙这孩子,无论以前如何,但是现在她总归是我们秦家的儿媳妇,那户口文件上,还有她的亲笔签名,你对她也不要太苛刻,我现在已经将集团权利,慢慢下放给大官,我不想他日后在公司,为公事忙碌,回到家来,还要夹杂你和念笙中间左右为难,你就当是为了大官好,行不行?”
宅子里的事,丈夫甚少要求她,现在他都已经开了口,她能说什么,也只有慢慢说服自己罢。
这六七年来,叶培云也渐渐看明白,儿子爱唐念笙,是不容置喙的事实,特别是这次唐念笙被劫事件后,她更明白,儿子是当真没有唐念笙不行。
倘若她再让她受半点委屈,母子俩的关系,怕是会告急。
她活到这个年头,心态已经不像从前,不奢求子女们大富大贵,只要平安健康,开心幸福即可。
就拿三女来说,下定决心势必要跟肖家小儿在一起,她也只有睁只眼,闭只眼,不然还能做什么?棒打鸳鸯不成?
她全部的精力,都在阻挠长子的婚姻上耗尽,哪还有那么多精力去干预三女的感情,余下的精力,她都要好好保存起来,等丈夫退休,跟他一起出国远游,享受他们囤积了大半生的闲暇时光,儿孙自有儿孙福,她放下了,再也不会去阻挠干预。
吃完饭,在两家家长的见证下,这对准夫妇互相戴上了订婚戒指。
无名指上
那颗戴了十多年的结婚戒指,终于被换上了闪着银色光芒的铂金订婚戒指,低调而奢华。
秦世邦神色有些恍惚,眼前这个笑靥如花,面颊绯红的女人,将会是他一生的伴侣吗?
他不反感她,但是,也不爱她。
就这样在一起,会幸福吗?
林佳颜捕捉到秦世邦眼里的恍惚,心口一紧,连忙握住他的手,低声轻唤,“edward?”
他还是不愿意把他的幸福交给她吗?只要他愿意,她可以用余生来帮他填补内心的空洞。
秦世邦很快收回情绪,难得的面露微笑,“杰杰,今天也很开心。”
林佳颜松开自己的手,改为挽住他的手臂,笑道,“念笙的妙招,真不错。”
听到念笙的名字,秦世邦身体有短暂的僵硬,片刻后才恢复正常,“她说什么了?”
林佳颜身体微微向秦世邦方向倾斜,凑在他耳边,在外人看来极为亲昵,一本正经道,“秘密。”
一开始,秦宣杰很排斥她,对她的示好视而不见,直到有一天,她开车路过他所在的中学,让她看见,在同龄中一向有少年艺术家之称的秦家小少爷,居然也会为情所困。
她想得到秦宣杰的肯定,因而对他的事,也比较上心,调查之后才得知,那个小女孩是他们中学校长的女儿,长得水灵漂亮自然是没话说,不过据说很有“官威”。
怎么说呢?人家是值勤队队长,每天早上往那一站,手臂上戴着红袖章,谁要迟到,不仅要被记名字,更要被她一顿义正言辞的训诫。
因为该中学名声响亮,教育质量位于全港之列,很多人挤破脑袋都想进来,再加上现任校长在教育届有一定的威望。
因而对于她千金的“无礼”,大多数人都是不会放在心上,反而很欣赏她这种维持校风校纪的行为。
当然了,小姑娘也有迷糊的时候,只知道学校里有个大名鼎鼎的秦家少爷,因为要经常出国参加比赛,所以上课的时间是不固定的,但就不知道这秦家少爷长什么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