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年后。
1997年1月1日
念笙从百老汇出来,司机连忙为她开门,“唐小姐,请问您现在要回别墅还是去公司见董事长。”
“回别墅吧。”
将近三十岁的女人,无论包养得再如何好,也不可能再拥有二十多岁时候的年轻心态,在离开香港的那一刻,她的心就已经死掉了。
念笙坐在车里,看着窗外呼啸而过的风景,纽约和香港,在某种意义上来说,有共同点,他们都是金融中心,影响着很多地区和国家的经济命脉。
不过比起香港,纽约的影响力更为强大,它是一座世界级城市,直接影响着全球的经济、金融、甚至政治。
一个华人想要在这样的地方打出一片天地,中间的辛苦,真是不足为外人道也。所以情感上,她是极为崇拜那个男人的。
念笙回到别墅,佣人来开门,顺手接过她的外套和皮包,现在的她,早已不再穿旗袍,身上的衣物,皆是从时尚之都的巴黎直接运来。
两年,唯一没改变的就是她依旧过着富足的生活。
到了六点,门铃准时响起,佣人去开门,走进来一个容光焕发,面容儒雅的中年男人,这个男人前不久刚满四十五岁,上周做客《》,已经是家喻户晓的人物,他是华人中的传奇,是华尔街的金融大鳄,他叫赵章。
赵章将外套递给佣人,提着一个包装精美的袋子走到念笙面前,笑道,“betty,刚才看见上好的燕窝,买回来做给你吃。”
念笙莞尔笑道,“上次买的还没吃完,你又买。”
这两年她的身体大不如前,如果不是靠着赵章细心调理,只怕还恢复不过来。
“betty,你该知道我很担心你。”赵章轻轻握住念笙的手。
“去吃饭吧,我饿了。”念笙轻轻地抽出自己的手,微笑道。
尽管在一起生活了将近三个月,但是依旧不能适应他这样炽热的眼神,他是什么时候喜欢上自己的呢?
第一次见面的时候,是她大婚,他作为重要贵宾出席,秦家劳师动众。
第二次见面,那个男人就任集团主席,他带着他的女儿出席。
第三次见面,她和他的女儿起争执,他一副护短的模样。
两人自相识以来,见面次数屈指可数,而她一直视他为长辈,所以当他告白时,着实吓了她一跳。
如果没有发生从前那些事,她或许会接受这样一个成熟稳重,冷静沉着的中年男人。他懂得浪漫,懂得尊重,懂得见好就收,最重要的是,他对她的好,近乎迁就,完全不似从前的那个男人。
三个月前,他从薛新那里把自己来到纽约,本来是为她安排了单独的住处,可是她的身体不好,他又不放心,通常公司别墅两头跑,最后还是她提议,搬到一起住吧。
这栋别墅楼位于纽约郊区,远离喧嚣与吵闹,是修养身心的好住处,别墅有两层,她住二楼,他住一楼。
两人三餐一起吃,偶尔有空也会去周围的公园逛逛,或者去最近的剧院看电影,这种日子在,平静得没有任何波澜,有时候早上起来,她都不确定自己是否还活着。
过去两年的回忆如同梦靥,那时候她几乎是求生不得求死不能,只有靠着药物才能支撑着残喘地活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