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蛋糕的人把蛋糕放在了桌子上,以很快的速度退了出去。敢死队员素以谨慎认真著称,不给郭昶德任何可乘之机。
“哼,一块蛋糕就想收买我?”
郭昶德嘴上这样说着,手却不自觉的伸向了那块蛋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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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拿起来打量了一番,不得不再次想起了那个故人,她也是爱吃这种蛋糕的。
算起来也四十多年了。
那年他还没有结婚,正是野心蓬勃又爱玩的年纪。
他带着人,亲自去纽约跟一个公司洽谈合作业务,对方因为他是个毛头小子而拒绝了他。
他失意,他愤恨,但他又无可奈何。
他不想回家面对父亲的指责,于是就在纽约流浪了起来。
跟着一帮流浪汉,整天混在一起。
命运的轮盘缓缓转动,就在那一天,他遇见了一个这辈子都不会忘记的人。
一个漂亮的混血女孩儿,褐色的眸子,亚麻色的头发,漂亮的好似洋娃娃。
“嘿,姑娘,我们可以认识一下吗?”
他上前搭讪。
姑娘摇摇头,高傲的走开了。
“我不喜欢跟满是缺点的人做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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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是缺点?
他低头看着自己混迹街头时穿的破洞裤子,打着铆钉的牛仔上衣。
确实,看起来就像个bad…boy。
他对这个女孩儿一见倾心,或许并不仅仅是因为美貌,又或者是因为那个女孩儿拒绝了他。
他像个猎豹般,一旦锁定了这个女孩儿,就想要把她弄到手。
他不再流浪,每日西装革履,等在女孩儿上次经过的路口,只为见她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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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家公子头一次正儿八经的喜欢上了一个女孩儿,然而那个女孩儿并不喜欢他。
郭昶德为她做了许多许多,仍然被无情拒绝。
他知道女孩儿在这条街上的所有爱好。
爱吃乳酪蛋糕,爱逛稀奇小东西的店,爱看书,爱说,爱笑……
女孩儿在纽约留学,行踪却很诡异,有时候在咖啡店打工,有时候又被一群神秘人保护着,任何人不得走进半步。
“做我女朋友吧?”
“不要开玩笑了,我还有事,下次再见……”女孩儿伸出白皙的手,朝他摆了摆手。
*
“你到底怎么样才能接受我?”郭昶德绝望且无奈的问。
“你?除非站在金字塔的顶端。”
女孩儿嬉笑着,不过是句玩笑话,郭昶德却当真了。
他决定不再缠着女孩儿。
“好。我今天就要离开纽约了,你能不能告诉我,你叫什么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