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始终都是同一张笑脸的疯子小姐,我开始怀疑她的耳朵是不是聋了?
结果她给我的答案是。
「你今天有点烦人!」
如果我是一般男人,我一定会一巴掌呼过去。
但我没有。
疯子小姐是没办法用一般方式对待的女人……不!是不能用对待人类的方式对待她!
先深吸一口气,冷静的釐清现在的状况,这是我唯一能做的事。
疯子小姐正拿着两颗眼珠站在我面前。她又去杀人了。
好吧!往好处想,至少晓得眼珠的来歷了,不过我仍旧不知道疯子小姐到底要干嘛?
「是要帮你保存起来吗?用福马林?」我猜,电影里的变态杀人犯都是这么做的,或许疯子小姐也是?
虽然我不知道哪里弄得到福马林?但我会想办法的!
就在我思考着药局是否买得到的同时,疯子小姐摇摇头。
「帮我解决掉!」
「解决?」
「毁尸灭跡的那种!」她边说边将眼珠塞到我手里。
眼珠在我手上摸起来冷冰冰、滑溜溜的,带着血液和组织液在我手上滚着。
碰到这种景象,很多人以为自己会吐,包括我。
在我没遇到疯子小姐前,一直认为当自己碰见尸体或任何人体的断肢残臂时,必定大吐特吐,将自己胃袋里所有东西全吐出来。
但没有。
人类比自己想像的还坚强。
遇到状况时,人类会自动切换成理智模式,所有的害怕、担心、恐惧权会被拋到脑后,当下只剩下想认真做好事情的无感情模式。
要如何解决一颗眼球?理性思考了五分鐘后,我做了一件事后想起连我也觉得不可思议的决定。
我拿着那两颗眼珠进厨房,拿出锅子装水,放上瓦斯炉煮滚,再将那两颗眼球丢进去煮。
传说中学姐的眼珠在滚水中上下漂浮,黏在上面的眼皮因熟透而脱落,后头的神经和血管跟着眼球在水随意飘动。
偶尔眼珠滚动着会滚到正对我的方向,我没念阿弥陀佛或愿主保佑,只是在心中默默想着,给我快点熟!我一点也不想看到你!
好不容易,眼球终于被煮熟,我将它捞起并用筷子剁个几下,让眼球变得烂烂的,然后丢进厨馀桶里,将它藏在厨馀的正中央,希望会被误认为是猪、鱼、牛……任何一种动物的眼睛。绑好塑胶袋,决定明天再拿去丢。
我转头看向疯子小姐,她不知何时拖了张椅子反着跨坐在厨房里。
「这样可以吗?」我问。
「很好!」她满意的点点头。
那是第一次,疯子小姐拖着椅子进厨房窝在我身边看我下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