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明煜一直把自己当慕家的准上门女婿。
他爱我。
一个毕恭毕敬没什么存在感的人,深爱着那个从不把他放在眼里的千金小姐。
小说里写,他是属于那种哪怕我把他脸踩在地上,他也会努力放松脸颊,避免肌肉硌了我脚的终极痴汉。
怪不好意思的。
在霍明煜的眼里,我就是他的神,神无所不能随心所欲,爱做什么做什么。
而他作为我最虔诚的信徒,那就是听我号令指哪儿打哪儿。
只要我是开心的,叫霍明煜做什么都行,可是我到死都不知道他爱我。
剧情里,他只有最后死的时候,才分了几段笔墨亲自出场,其他时候都是出现在别人口中。
谁想刺杀丞相府的时候,都必骂几句,「慕家走狗霍明煜。」
充分说明,他这个护院首领做的有多尽职尽责,把我们家保护的有多滴水不漏。
他死的挺惨,萧景承用计让我爹和小叔叔连夜进宫护我之后,齐大将军就带兵围了丞相府。
两万人打三千人,还是围的密不透风瓮中捉鳖的方式。
霍明煜拒不投降负隅顽抗。
战斗结束的时候,丞相府前院地上的尸体,已经堆了好几层,最上面那一具满脸凶恶不甘的,就是霍明煜。
断气的时候,他已经被砍掉了一条胳膊一条腿,浑身被箭射成了刺猬。
4
霍明煜的爱太默默无闻太低调了,他的存在感几乎等于零,特别符合他炮灰的人设。
十岁以后当我得知小说内容的时候,我才终于意识到家里有这么一号人。
我看着霍明煜,他像往常一样,亲自带一队的护卫巡逻,即使现在根本无人敢来丞相府捣乱,他也从不松懈。
我向他走去,霍明煜和他身后的普通护卫一样单膝跪地低下头向我行礼,「大小姐安好。」
我看着他的发顶,忽然有种伸手摸一摸的冲动,但是忍住了。
「霍明煜,我要嫁给皇帝做皇后了,你知道吗?」
「属下知道,恭喜小姐。」
「那你愿意做我的陪嫁进宫吗?」
「能跟随小姐左右,属下荣幸之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