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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5部分(第2页)

“开中法”调动起了大家的积极性,但是久而久之,粮食陈腐,多得吃不了,且河东产盐量有限,逐渐商人手里开始持有大量的空引,在河东兑不了现,成为社会一大弊端。这迫使朝廷二次改革开中法。商人以后不用向边关运送粮食,可以交银子换取盐引。对于大家手中持有的空引,政府编成十组,分十年一一兑现,每年兑现一组。兑现后,不仅可以在河东支盐,而且可以到全国各大盐场支盐。

这也就是所谓的“叶淇变法”。

当然,这只是官面上冠冕堂皇的说法。

在时任户部尚书的叶淇变法之前,开中制已经被破坏到了有名无实的地步。其一,明朝廷增加了每引盐的纳粮数量,使商人望而生畏,不愿纳米开中。其二,权贵上奏讨取盐引,垄断开中,贩卖私盐,使开中商人受到排挤。其三,灶户不堪剥削,纷纷逃亡,盐产量大减。其四,明朝廷基于财政的需要,始终对盐商采取提前敛取的政策,任意增发盐引,造成商人手中持有的盐引过多,甚至到孙子那辈都得不到兑现,严重挫伤了他们开中的积极性。

甚至有的商人手中持有二十七年前颁发的盐引无法兑现,以松江为例,英宗正统年间有待政府支盐的盐引就多达六十多万引。成化十四年,又出现了大同各边镇城池草豆不足,开中长芦、河东盐引而无人上纳的局面。弘治二年因无盐可支,明朝廷就允许盐商购买灶户正课之外的余盐以补正盐之缺,结果引起私盐泛滥,全国陷入“民日贫,财日匮”的窘困局面,于是才有了叶淇变法。

叶淇的盐法变革,将原来的开中制变为开中折色制。变法的主要内容,就是将原来到边区纳粮,变成直接交钱,以换取盐引。换句话说,折色制与开中制的不同之处在于,筹集边饷的方式不同,前者以白银为中心,后者以实物为中心。

大明朝的朝廷正税,其实真的很低,政府可控制的财政收入有限,叶淇变法等于将盐税揽在国家手中,也就是让盐商直接缴纳白银到中央政府,换回盐引。至于往边关运粮,就不用他们操心了,由中央朝廷花钱组织运力,往边关运粮,由此以保障边防军饷军粮。

此制的确立,标志着边饷筹集体制由物物交换到了银物交换,大小也算是个进步的。

但是这事儿,实际操作起来,其实非常时期不靠谱的。

以前的时候,商人直接把粮食运到了边关,交到了当地官府的手中,过程虽然复杂,路途虽然遥远,但是负担是压在了商人的身上。而在这么艰苦的环境下他们还肯运粮往边关换取盐引,那就说明其中定然是有利可图的,而且利润不小。若不然,谁会这么傻?商人运量,至少没有大小官员,各级官吏的层层盘剥,而边关的粮食,也可以得到保障。而改革之后,商人们实际上就是花钱买盐引,然后政府拿这笔钱去买粮运粮——实际上这当然是不可能的。钱进了官府的手里,进了那些贪官污吏的手里,想让他们拿出来,那可比登天还难。倒是各级官吏,趁着这个机会,大发利市。粮食要运到各个边镇,那得过一层层的手,好处就被一层层的分润,这样造成的最直接的后果就是——边关将士们拿到手的粮食,越来越少。而朝廷多了对边将的这一层钳制,文官地位越来越高,武将地位就越来越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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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时何时?战乱之时! 三七三 猴戏

说白了,改革前,受罪的是商人,但他们还有得赚…而改革后,受罪的就是边军了。

这更是为日后明朝末年边军将士穷困如乞丐埋下了一层伏笔。

便是在当时,叶淇变法也是一件颇具争议之事。

大明初建之时,国空民虚,米贵银贱,边关尤其如此。商屯的出现,使得米的供应充裕,于是出现了米贱银贵的情形,边关粮食得到保证。在叶淇变法之后,商人每引盐向军仓输米两斗五升,过去值银三钱,现在仅值银五分。若将纳米改为缴银,每引征其盐税银三钱五分到四钱二分钱,则获利在八倍之多,国库为此每年增银一百多万两。这是好处。

但是弊病更大,叶淇变法虽然在短时期内增加了政府的财政收入,但到正德元年时,屯田纳粮也开始折银,山陕富民都迁往淮浙,使商屯完全退出了边粮供应体系,边防粮食生产量下降,导致银贱米贵。其结果是,政府因叶淇变法增加的财政收入,仍远远不能满足后来因粮价上涨形成的亏空,结果粮食不能就边而仍要从其他地方转运,边粮运输问题又回到了开中制实行之初的情形。

变法之前,延绥、甘肃、宁夏、宣府、大同五镇原来饷额中屯粮一百五十四万石,民运粮一百一十四万石。到嘉靖初年,屯粮已下降到五十七万石,民运粮则是上升到二百零七万石。

不但使得边粮供应紧张,更大大加重了百姓和朝廷的负担。

而且当初叶淇变法背后,还有很是不可告人的目的。

叶淇是淮安人,和徽商有很深的渊源。徽商并非指的是安徽商人,要知道,“安徽”一词直到康熙六年才出现,取安庆和徽州二府之名组合而成。徽商指的是明清时期从徽州府走出来经商的商人,又称新安商人。淮安、徽州、南京、濠州、定远都隶属于南直隶,因此,叶淇可说是徽州商人的老乡。

叶淇变法,骂的人不少。

“自叶淇变法,边储多缺”

“赴边开中之法废,商屯撤业,菠粟翔贵,边储日虚矣”

“诸淮商悉撤业归,西北商亦多徙家于淮,边地为墟,米石值银五两,而边储枵然矣”。

而叶淇变法有一个动机:“盐商皆其视识,与淇言:‘商人赴边纳粮,价少而有远涉之劳;在运司纳银,价多而得易办之利。’淇然之。”叶淇又将商人的这一建议请示了首辅大臣徐溥,因溥与淇“交最厚”,故亦同意。“淇遂请台商纳银公司,类解太仓,分给各边”。

也就是说,叶淇之所以变法,是因为商人往边地运粮,有远涉之劳,无易办之利。

在开中制下,山陕商人就边商屯,徽商路远、人生、地疏,习俗相差很远,垦辟既难,屯种非易。无论是输粟边塞还是就近屯种,徽州阀阅之家一般都不屑于经商,寻常百姓又拿不出经营盐业所需要的雄厚资本,所以到成化弘治以前,徽州仅有少数商人涉入此领域。但是不涉入,不代表着不眼红。

在两淮经营盐业的主要是山陕商人和徽商,原来的开中纳粮政策于山陕商人方便,于徽商不便。山陕商人在边储纳粮,地近而费力少,只有徽商才有“远涉之劳”。纳银于两淮之后,徽商地近两淮,才能“得易办之利”。

叶淇变法的最大利益所得者,便是他们了。

也叶淇变法之后,晋商、陕商和徽商展开了激烈的竞争,最后陕商败退,晋商和徽商各不相让、平分秋色。

时至今日,崇祯八年,晋商因贩盐卖盐而成巨万之家的不在少数,而他们贩盐卖盐,走的都是正规渠道。而在山西这片地界儿,贩卖私盐的却也是极多,多如牛毛。他们自然没有盐引,也不可能千里迢迢的跑到两淮和长芦盐场去支盐,但是他们依旧能活下来。

因为山西有池盐。

就像是两淮有海盐,四川有井盐一样,山西的池盐,也是赫赫有名,毫不逊色。

不过董策对这个了解的还不多,须得找个专业人士来问才是。

他估计黄季那里也问不出个所以然来,毕竟他只是个家丁护院,接触不到一些上层的东西,估计连路线都不大容易搞清楚。这玩意儿,得问干这行儿的。

眼下可不就有一个?

董策挥手招来董勇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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