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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章 孙雅诗(第2页)

见惯了商场的尔虞我诈,陆煜城就更渴望简单纯洁的关系,亲情,爱情,友情皆是如此。

陆煜城找到一个没人打扰的房间打算休息一下,安静的环境使体感更加敏感清晰。

不用看他也知道,后背一定起了一大片的红斑。

严重的时候,还需要到医院输液,才能缓解症状。

陆氏家族的成员,大多会在成年后进入自家企业工作。

陆煜城第一次知道自己对酒精过敏,正是他进入陆氏集团工作的第一年。

父亲陆震霆为了打通首都上层人脉圈子,为陆氏集团再铺一条通天路,决定北上进京求见权贵。

刚刚二十出头的陆煜城随同。

酒桌上,权贵神情倨傲,对于陆震霆刻意的献殷勤和慷慨的承诺不置一词。

却指着硕大的分酒器,对已经年过半百的陆震霆道:

“明人不说暗话,喝完六杯酒,我就答应你。”

权贵太客气了,那哪里是“杯”,那明明就是“壶”。

权贵故意刁难的要求,让在场陪酒的人都倒吸一口冷气。

一个分酒器是3两,喝掉六个,就是要整整喝一斤八两的白酒。

陆震霆才显露出稍微的迟疑,权贵就冷哼一声,准备起身就走。

“世伯稍等,父亲年事已高,去年又刚刚做了手术,实在不是有意要扫世伯的兴。世伯要是不嫌弃,这六杯酒晚辈替父亲代劳。”

陆煜城从来没沾过一滴酒,那天端起分酒器一饮而尽。

最后,他被送进了医院。

陆氏家族也顺利得到权贵赏识,登上了一条青云梯。

“我去给你拿杯水。”

陆明哲见他似乎呼吸有些困难,出门找水去了。

陆煜城斜靠着椅背,微微闭眼休息。

门很快又开了。

陆煜城以为是陆明哲这么快就找到水回来了,下一秒,鼻息间嗅到一阵玫瑰般的芬芳。

陆煜城睁眼。

孙雅诗犹如一朵楚楚动人的黄玫瑰,出现在他眼前。

陆煜城从来不主动说话,更不会主动跟女人说话。

“听说你结婚了?”

“嗯。”

陆煜城惜字如金。

他的私事,没必要跟其他女人解释。

明明已经知道了,而且他也从来没有说过喜欢自己,但听到他亲口说出已婚的事实,孙雅诗还是莫名觉得被背叛了。

出身名门如何?千金大小姐又如何?到头来还不是比不过一个无父无母,出身低微的无名丫头。

一向心高气傲的孙雅诗神情有些哀怨,言辞更加激烈道:

“我喜欢你,我从大学时第一次见到你,我就喜欢上了你。你也不用装不知道,也不要说什么把我当妹妹这样骗人的鬼话。陆煜城,我孙雅诗就是喜欢你,是一个女人对男人的那种喜欢,你听见了吗?”

陆煜城听见了,但没有回应。

“我跟你才是天生的一对。我们都是名门之后,都接受过国外的高等教育,将来也都是要接手家族生意的,我们明明更般配!”

“阿城,现在的女孩子都很虚荣的,特别是对我们这样出身豪门的人来说,你都不知道他看上的是你的人,还是你能带来的荣华富贵。阿城,你相信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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