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妹,包好头,还有跟紧三哥。”
封夕穿着一身淡色花衬衣,一条淡绿色的长裤子,身材修长,头上裹了一条红色的丝巾。
为了不让妹子被有心人惦记上,陈为国可是围了四圈,只露出了一双明亮漂亮的桃花眼。
他从大队长大伯家借了一辆自行车,搭着妹子去了镇上。
封夕看着沿途的风景,心里挣钱的想法更深了,荒凉一片,还有背地朝天拼命干活的人。
她心里一片惆怅。
“哥,那工作靠谱吗?”
“你放心,那工作是哥的一个朋友介绍的,行的话咱就买下来,不行就算了,反正家里养得起你。”
没错,在封夕表示想当工人的时候,陈家就直接给她找了一个。
镇上的一个小纺织厂,封夕要应聘的是宣传员。
看着锈迹斑斑的铁门,封夕心里紧张,真的,她要吃肉要穿布吉拉,所有最好还是选上的好,实在不行她可以联系以前的一个交往比较好的女同学打听打听其他工作。
陈为国看着环境差的工厂,眉头紧蹙,他妹可是天仙一样,怎么能在这样恶劣的地方工作,空气中还传来阵阵臭味,像臭水沟里的死老鼠味一样。
“张主任,这是我妹子,来应聘宣传员的。”
张主任是一个中年男人,他打量着封夕,看着她头上裹了几圈的头巾眉头一皱。
“我也不说废话,这个工作500正式员工直接上岗。”
陈为国思考片刻,他低着头在封夕耳边轻问。
“妹,你看咋样?”
“哥,我不喜欢当宣传员,而且这环境那么差,我看还是算了。”
“嗯!不错,这份工作确实配不上你。”
封夕…………
最后这份工作被隔壁红旗大队队长的女儿杨小欢拿下了,她高傲的抬起头打量着封夕,眼里闪过一丝不屑。
“哥,我饿了,想吃肉。”
她可怜巴巴的望着陈为国,陈为国心里软的一塌糊涂。
“走,哥带你去国营饭店吃红烧肉。”
摸着口袋里的私房钱,陈为国叹了一口气,苦了自己也不可能苦了妹子。
闻着桌子上的红烧肉,封夕可耻的流了口水,他们找了一个偏僻的角落吃饭,封夕摘下头巾,顿时绝美的脸暴露了出来。
她红唇轻咬,红绕肉的油脂炸裂在口中,她满足的闭着眼睛品尝,真是太好吃了,除了她生病那期间吃的一斤肉,这是她来到这个年代第二次吃肉。
太幸福了,肉的味道在口腔里回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