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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部分(第2页)

于是她的两本书,只用了半年的时间就完结,也为她累积了千多名固定的收藏。这说来轻松,天晓得她挤出了多少吃饭、睡觉、娱乐的时间用来写文,倾注了多少的心血,才有编辑看她勤奋,多给予一天哪怕是几个小时的封推。

第三本书是大长篇,一路上追文的人越来越多,收藏从开始的几百,破千,破五千,最后定格在接近一万,上下浮动。

在一个小高潮结束,她起了一个新章,推荐了她心心念许久的魔方君的书。那时候魔方已经是雷鸣的一朵奇葩了,其实她的推荐完全是多余的,多数人都知道魔方这个作者,只是不愿意去尝试他的文风罢了。

尽管如此,她依旧傻而执拗地推荐了。

说来也巧,魔方那天请了月假,乐得清闲,就去逛雷鸣,逛到了水清则无糖的大长篇,看到了她的推荐,心血来潮地留了言。

唐清隔天自然是按照惯例看完了所有的留言,看见魔方的ID时她激动地差点跳到椅子上,从小到大好像就没有这么激动过,像是和影帝合影的小小影迷那样,不能自已。

她眼尖地发现收藏又涨了不少,抱着一丝丝期盼点开魔方的文,竟然看见了自己的书的推荐!

魔方给她的留言很简单,只有几个字:支持你!——魔方君。

但就是为了回复这几个字,因为每次都拟好大纲所以从不卡文的她,删删减减又增添,足足用了一个小时写好,才按下回复键。

回复的内容由简入繁由繁入简,也很简单:竟然被注意到了,真高兴!魔方君,我很喜欢你的文章!

☆、Chapter。65   只知道天道酬勤

留言这东西,有了一次,就有第二次、第三次、第四次……只是一周的时间,两个人就莫名其妙地开始相互推荐对方的文章,相互频繁地留言。

唐清知道自己的心理,却读不懂魔方想什么和他这么做的原因,尽管如此,她依旧默默庆幸。

当时她不懂这个叫喜欢。

作为一个非常现实的人,她没有网恋这样荒谬的想法。她想过以后的她,可能会接受父母安排的相亲,找一个相对条件看得过去的男人结婚,不因为爱情,只因为责任。

水清则无糖没有自己的读者群,她加了魔方的读者群。而当时她用的QQ号也和现在的不一样,当时她没有让身边的人知道她写作,又想着有一天用QQ和读者交流,所以在建立雷鸣帐号的同时建了一个新的QQ号,也叫做小号吧。

两个人互相加了好友,为了交流一些写作心得。唐清是打心眼里自卑,因为她觉得她入站的时候,魔方已经是一个作者了,不但是前辈还是偶像,这完全不是可以交流心得的等级啊!

睡懒觉的魔方:怎么称呼你比较好?

水清则无糖:清糖……吧。

睡懒觉的魔方:好的,清糖你好,我是魔方。

唐清的网友多了很多,她开始知道一些二次元的东西,因为小说和动漫慢慢懂了很多奇奇怪怪的知识,知道了黑了木耳湿了芭蕉,学会用许多的网络语言,也不再是一开始那个每一章都规规矩矩写文认认真真查字的小新人。

她知道很多女生把偶像封为男神,于是她也改了自己给魔方君的备注。

结果……?结果就没有结果了!

一个多月聊着聊着这位仁兄本性就暴露了,哪里是男神,分明就是男神经病!时常闷骚时而傲娇,跟刺猬一样老是扎人,嘴毒腹黑文采好,简直是极品!

看着那么淡漠的一个人怎么就不是人呢?

唐清变成了魔方君练毒舌的对象,连着连着唐清也步入了毒舌这条不归路。从开始的毫无反抗之力,到偶尔顶嘴一两句,到机智地反驳过后后继无力,到能平起平坐互相讽刺很久最终落败一毫。

一天,讽刺过程中,魔方:你是不是喜欢我啊?

唐清第一反应:怎么可能!

接着两人又吵了一会儿偃旗息鼓各自收兵,回去码字。

那天唐清又卡文了,脑子里反反复复想着的都是魔方,这不是第一次却是最严重的一次。她喜欢他?怎么可能!她喜欢他!她喜欢他……他那么可恶她怎么能喜欢他?这要是喜欢上了绝逼是万劫不复日日被吐槽啊,谁能扭正那家伙对好基友扭曲的爱啊!

唐清和魔方互称基友,好哥们,因此唐清觉得魔方根本没把自己当女的看。在认定自己喜欢他之后,吵得更猛烈,越来越不懂得何为淑女,以此掩饰自己奇葩的暗恋。

又一次争吵,激得双方互相爆照,均是现拍的近脸照。

唐清被魔方的样貌震惊,黑色短发是很蓬松的自然卷,五官精致,睫毛细细长长地散开像是两把小扇子,鼻梁高挺,嘴唇的颜色很漂亮形状和弧度都很优美柔和,有一粒小小的唇珠,不仔细看看不出来,皮肤白皙,看着就很细腻好掐的样子。

他的左边眉毛上方有一颗小小的痣,下巴略尖看起来很受的样子,眼眸微垂懒懒散散的。气质很符合唐清的YY,但是容貌不对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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