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果我并没有毁约,因为直到六个星期之后,让·克塔尔餐厅才显示出一点点要开业的迹象。这期间我在X酒店找了份工作,每周工作六天,四天在备餐间干活儿,一天给四楼的侍应打下手,一天顶替餐厅清洁女工。幸运的是周日不用上班,但要遇上有人生病,我就得替班。每天工作十一个小时,从早上七点到下午两点,再从下午五点到晚上九点,不过打扫餐厅那天要干十四个小时。尽管如此,按照一般巴黎洗碗工的标准来看,这已经短得出奇了。这样的生活中唯一令人不好过的,就是迷宫般的地下室,里面又闷又热,让人透不过气来。除去这点,这间酒店规模很庞大,管理得当,是个舒适惬意的地方。
我工作的备餐间是个阴暗的地下室,二十英尺长,七英尺宽,八英尺高,塞满了咖啡壶和面包刀一类的东西,挤得挪不动步,几乎走一步就会撞到什么东西。照明的是一个昏黄的电灯泡,另外还有四五盏煤气灯,发着刺眼的红光。屋里还有个温度计,刻度从来都没落到过华氏一百一十度以下,有时还能窜到一百三十度。地下室一端有五部送货用的升降机,另一端是储存牛奶黄油的冰柜。一走进冰柜,才迈出一步,温度就好像降了一百度,那总能让我想起格陵兰岛冰山的赞美诗和印度的珊瑚海岸。在备餐间里工作的除了我和鲍里斯之外,还有两个人。一个叫马里奥,是个大块头的意大利人,很容易激动,看着像个警察,动作却像在演歌剧;我们管另一个叫“马扎伊尔人”,他的毛发浓密,像个未开化的动物。我觉得他来自特兰西瓦尼亚,或者别的什么更远的地方。除了马扎伊尔人,我们几个都是大个子,忙起来的时候总要撞到一起。
备餐间里忙起来是一阵一阵的。我们倒是从来都不闲着,不过要真忙起来,一次也就两个小时,我们把每次的工作高峰期叫做“一轮轰炸”。第一轮“轰炸”是在早上八点,那是楼上的客人们起床叫早餐的时间。八点一到,各种碰撞声、喊叫声瞬间充斥整个地下室,四面的铃铛响个不停,系着蓝围裙的人在过道里横冲直撞,送货的升降机也总是“哐当”一声落下,一楼到五楼的侍应都冲着升降机井用意大利语朝下咒骂。我现在已记不清所有要做的事情了,但是应该包括沏茶、煮咖啡、冲热巧克力饮料、从厨房端饭菜、去地下室取葡萄酒、从餐厅拿水果之类的东西、切面包片、烤土司、抹黄油、涂果酱、开牛奶瓶、数方糖块、煮蛋、熬粥、碎冰、磨咖啡等——所有这一切,都要为一百至两百位客人准备。厨房有三十码远,餐厅则有六七十码远。通过升降机运送的所有物品都有清单凭证,这些凭证必须小心保管,要是丢块方糖都会惹大麻烦。除此之外,我们还要为酒店员工提供面包和咖啡,给楼上的侍应送饭。总的来说,这可不是什么简单的差事。
我曾算过,我们一天里连走带跑加起来大约有十五英里,而比起体力消耗,脑力消耗造成的压力更大。乍一看,这种愚蠢的体力活再简单不过,但想做得手脚麻利却极为困难。我们不得不同时做好几件事,有点像掐着钟点理牌。比如说,你正在烤吐司的时候,突然“砰”的一声,升降机降下来了,要你准备茶、面包卷和三种不同的果酱,就在这时又是“砰”的一声,另一个升降机下来了,点了炒蛋、咖啡和葡萄柚。于是你冲去厨房拿鸡蛋,再折到餐厅拿水果,赶在吐司烤糊之前跑回备餐间,还不能忘了沏茶冲咖啡,这还不算后面排队等着的一大堆事情。与此同时,总有几个侍应喜欢跟在屁股后面找你麻烦,问你怎么丢了一瓶苏打水,你还得跟他们理论。这活儿可没有别人想得那么简单。马里奥说,在备餐间干活儿要让人信得过,得花一年时间。这话真是一点没错。
八点到十点半的这段时间里,我们都处在一种极度亢奋之中,有时忙得好像这辈子只剩五分钟了似的。有时如果没有订餐,一切又忽然归于平静,我们就扫扫地上的垃圾,撒上点干净的锯末,用陶罐大口喝酒,喝咖啡,喝水,喝什么都行,只要是液体。我们经常打碎大冰块,干活的时候含在嘴里。煤气灯周围的热气蒸得人直犯恶心。我们一杯接一杯地喝水,不出几个小时,就连围裙都被汗水打湿了。有时候工作量大得让人绝望,我们死活都赶不上,有些客人在出门前都没能吃上早饭,不过马里奥总能带我们渡过难关。他在这一行干了十四年,看家本领就是同时做好几件事,来回切换间一秒钟都不会浪费。马扎伊尔人蠢得不行,我是个新手,鲍里斯又喜欢偷懒,至于他偷懒的原因,一方面是因为他腿瘸,另一方面是他觉得自己之前是侍应,对在备餐间工作感到耻辱。不过马里奥是真厉害,他可以右手伸到屋子一头灌咖啡壶,左手够到屋子另一头煮蛋,同时看着炉子上烤的吐司,嘴里大声嚷嚷着指挥马扎伊尔人,中间的小空档还能哼哼《弄臣》[1]里的小调,真是一绝。老板很识货,付给他每月一千法郎的报酬,我们几个只有五百。
早餐时段的混乱十点半就平息下来了。之后我们擦桌子扫地,擦亮铜器,早上活儿不多的时候,还能轮流溜到盥洗室抽根烟。虽说这是我们的休闲时间,其实也没那么休闲,因为我们的午餐时间只有十分钟,而且没有一次能消消停停地吃完。客人们的午餐时间是十二点到两点,这跟早餐时段一样混乱。我们的工作主要是从厨房往外端饭菜,这也意味着不停挨厨子的谩骂。到了这会儿,他们已经在炉子跟前流了四五个小时的汗,脾气早跟着一路见长。
两点一到,我们忽然就自由了。脱下围裙丢到一边,换上自己的外套,匆匆跑出门,有钱的话就一头扎进最近的小酒馆。乍一从火烧火燎的地下室来到街上,感觉有点奇怪。外面的空气干净寒冷,令人目眩,就像北极区的夏天。闻惯了汗水和食物的恶臭,汽油味真是香甜无比!有时候在小酒馆里能遇到认识的厨子和侍应,他们都很客气,还请我们喝酒。在酒店里我们是他们的奴隶,但酒店的规矩是工作之外人人平等,所以那些骂人的话不能作数。
五点差一刻的时候我们回到酒店。六点半之前都不会有什么事情,这段时间我们就擦擦银器,洗洗咖啡壶,做些杂七杂八的零活。随后,一天中最混乱的时刻开始了,这就是晚餐时段。我真希望变成左拉[2],一会儿就行,只为好好形容一下晚餐时段。重点在于,有一两百人同时就餐,一餐有五六道菜,菜式各不相同,五六十个人得煮菜、上菜,之后还要清理剩菜、收拾餐桌,但凡是在餐饮行业干过的人都知道这意味着什么。而每到此时,工作量翻倍,员工精疲力竭,不少还醉醺醺。我可以洋洋洒洒地大写一番来描述当时的场景,但还是没办法让人身临其境。在狭窄过道里横冲直撞,大吵大嚷,费尽力气拖板条箱、端托盘和运冰块,腾腾的热气,阴暗的光线,气急败坏地争吵可却根本没时间争出结果,难以一一细述。第一次踏进地下室的人会以为自己掉进了疯子堆。而到了后来,等我明白了酒店的运作方式,才发现这混乱之中其实井然有序。
一过八点半,所有工作便戛然而止。九点才能下班,但我们经常直接四肢摊开躺在地上,好好歇歇腿脚,甚至都懒得走几步到冰柜里拿点喝的。有时候人事经理会带啤酒过来,因为辛苦忙活一天后,酒店会请我们喝酒。给我们的食物只能勉强下咽,但老板对喝的很大方,他准许我们每人一天喝两升酒,因为他知道如果洗碗工一天喝不到两升酒,就要偷三升。我们还会喝客人喝剩的酒,结果导致我们经常喝得太多,这倒也是好事,因为带点酒劲干活似乎更利索。
一周里有四天都是这么过的,除了周日外还要工作两天,一天好一些,一天糟一些。这样工作一周下来,我感觉需要个假日。那是周六晚上,因此小酒馆里的每个人都忙着喝个不停,因为第二天不用干活,我也准备加入其中。到了凌晨两点,我们全部喝得酩酊大醉,回房睡觉,打算一觉睡到大中午。五点半的时候我突然被叫醒,床边站着个守夜人,是酒店打发来的。他扯着我的衣服使劲晃我。
“快起来!”他说,“你怎么醉成这幅德行,嗯?好吧先不说这个,今天酒店那边人手不够,你得去帮忙。”
“为什么我要上班?”我提出抗议,“今天该我休息。”
“哪儿有什么休息!有活儿要你做呢,快起来!”
我起了床出门去,感觉背都要断了,脑袋里都是热煤灰,我觉得肯定撑不了一天。不过,在地下室里才待了一个小时,我就发现其实自己好得很。在热气腾腾的地下室里就像是在蒸土耳其桑拿,不管喝了多少酒都能从汗里蒸出来。洗碗工都知道这点,还都指望它呢。洗碗工可以大口喝酒,而酒精在开始伤害身体之前就会连同汗水一起被排出体外,这种本事便是对他们生活的一种补偿。
注 释
[1]《弄臣》(Rigoletto):G·威尔第创作的意大利歌剧。(译注)
[2]左拉(ÉmileFrançoisZola):19世纪法国现实主义批判作家,自然主义文学的代表作家,代表作有《萌芽》、《娜娜》等。(译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