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了商场,骄阳依然似火,不过片刻香汗淋漓,棉t都湿了。
“我请你吃最大桶的冰激凌”
庄媛媛掏出牛仔裤兜仅有的十块纸钞晃了晃,钱不多,可买个稍微奢侈点的冰激凌还是足够的。
郭歌摸出背包里的小洋伞撑开给她遮了遮,“不要什么冰激凌,我就想吃老冰棍。”
老冰棍五毛一根,冰激凌十块一盒。
“不用这么给我省吧?”
“谁给你省了?剩下的九块还有用。”郭歌推着她推到了冰柜跟前,冲老板吆喝:“两根老冰棍。”
撕开包装一人一根,清爽冰凉的冰棍确实比甜腻腻的冰激凌更解渴,两人一边吃一边溜达,路边林林总总都是店铺。
正吃着,郭歌突然抱怨道:“还生日呢,怎么这么倒霉?”
“怎么了?”她转头望向她。
郭歌摇了摇手里吃了一半的冰棍,乳白色的糕体半透明,隐约还带着丝丝凉雾。
“我这冰棍一点儿都不甜,估计是做的时候忘了加糖。”
“不会吧?不都是一起生产的吗?我这个就挺甜的。”
“不信你尝尝!”半截冰棍直接伸到了她嘴边。
她咬了一小口,冰凉凉,甜丝丝,和自己的那根完全一样,“挺甜的呀。”
话音未落,郭歌直接把那冰棍塞到她手里,“你觉得甜你吃,我吃你的。”
说着,她低头照着她的冰棍就是一口!
“嗯,甜,真甜!果然还是你的甜,我的没味儿。”
庄媛媛看了看她,又看了看自己那根惨遭荼毒的冰棍。
明明都是一样的……
难道这就是传说中,别人的永远都比自己的好?
她无奈地叹了口气,把自己的递给郭歌,“那就换着吃吧。”
“等的就是这句话。”郭歌不客气地接过她那被咬掉一大口的小半根含进嘴里,不再像刚才那样大口大口的吃,只用舌尖轻舔了一下,一脸满足:“果然还是你的比较甜。”
庄媛媛懒得搭她的茬,指了指不远处的文具店,“要不给你买只笔吧。”
“跟我想到一块儿了,我就想让你买笔,这样我就能天天用你送我的笔给你传小纸条了。”
两人快走几步进了文具店,庄媛媛手里还有九块钱,一支笔也就是一两块,她想买支刚刚好九块的。
四处搜寻了一圈,还真有。
那是一支金属质感的中性笔,笔头是个仿珍珠的小皇冠,笔身带着欧式花纹,挺有点中世纪感觉的,既精致手感又好。
她拿起笔转过身,郭歌也正从另一侧文具架回身,两人几乎异口同声:“就这个吧!”
“嗳?”庄媛媛愣住,看了一眼郭歌手里那两支兔头笔,一支笔头是眯着左眼的黑耳兔,一支笔头是眯着右眼的白耳兔,两只兔子的耳朵都是一只伸得笔直,一只从中间折半向下耷拉着,只不过左右耳刚好相反。
虽然挺萌萌哒的,可也挺普通的,好多笔都是这种卡通造型。
郭歌一手拿着一支笔,笑问:“你知道这是什么兔吗?”
“不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