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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部分(第1页)

一来,哈哈……他露出坏蛋的笑容。

原颖人看他呆笑,觉得他看上萧诺的下场一定更可怜。她至少还会委婉的拒绝,只有在火大时才会叫骂他或打他一个锅贴。但萧诺……她就很难预料了。

“你确定吗?”她吶吶的问着,想让他再考虑一下,因为深知萧诺不会甩他。

这小美人不甘心了吧?心中有些妒意了吧!?见他转移目标,心中不好受了吧?!

他就知道!她对他有意的,只是死不承认而已!所以他更肯定道:“确定!你——会帮我吧?我知道她不好追。”

“唔,等回到台北,我尽可能的帮你。”恐怕这可怜的男人又要受挫折了!她善良的开始为他掬一把同情之泪。

见她面容哀戚,他只差没跳起来欢呼!他果真用对方法了!这次,不出十天,他会将她擒服的!一旦成功后,他会去告诉他大哥大嫂,他战无不克、攻无不胜的事实!他永远是女人无法抗拒的梦中情人……

直到秦宴儒假期结束,秦、原两家几乎已可以肯定这件亲事结定了。但是因为现在是流行自由恋爱的年代,当然要他们交往个半年、一年的,加深认识才行。所以,两家长辈来往热络之余,倒也不会去逼他们两人早日完婚。

不过原太太可不允许自己女儿三心两意。顾不得女儿四点才上床,八点就拖她起床耳提面命一番,殷殷告诫着为人女友的道理。

原颖人半睡半醒,唯唯诺诺的一边打瞌睡一边点头,心下明白要赶快收拾包袱回台北,否则她迟早会因睡眠不足而死掉!好象还没有人因得这种病而死的吧?

回来半个多月,最大的收获是再度遇见了秦宴儒;第二点是手边的小说已到了收尾的时刻,仅差二万字而已,三两天内解决不是问题。但因为近来约会较多,分了些心,她得好好回头看一遍内容,找出伏笔处做个完满妥善的安排。她才不会像萧诺那样快手快脚完稿后往出版社一丢什么也不管;甚至一旦故事完结后,连她写过什么都忘了!只有到出书后细看,她才会知道漏东漏西,有一大堆尾巴没收拾。原颖人起先还佩服得要死,以为萧诺聪明的留下伏笔打算吊读者胃口,让续集可以登场!后来才由萧诺口中得知,她根本是忘了交代!那女人对写续集的事没什么兴趣。后来为安抚人心,出了一系列的小说,但是她根本懒得牵扯来牵扯去,后来还愈补愈大洞,索性撇开不理会了!非常不负责任的行为,但率性自由呀!原颖人相较之下对自己的小说负责多了。

但在对自己的小说动脑筋之前,当然是情人比较重要;不管是做什么工作,一旦陷入爱河,就会把工作踢到第二顺位去了,连作家也是一样啦!若要她在一年内等恋爱结婚,百分之百不会有异议的,她会将原子笔一丢,向爱飞奔而去!

而此刻,偷得一点点时光,两人漫步在鹿港的龙山寺中;秦宴儒预备搭五点的火车,他只要在四点以后去搭公车到彰化赶上火车时刻就行了,加上火车习惯性的“误点”而非“慢分”,他们想必又能多依偎一、两个小时。

为什么选龙山寺而非天后宫?笨!天后宫动不动一大票进香人潮,再好的情境也会消失殆尽!还是清幽人少的龙山寺有韵味多了。

坐在大榕树下,原颖人玩弄着几乎快垂到地上的榕须,替老榕树编辫子;正门那头传来南管清越的奏鸣声,为暖洋洋的午后时光更添一股典雅与古意。

“没想到一级古迹名剎,人会这么少。”秦宴儒买来两杯青草茶。香炉中一缕香烟枭枭往蓝天升去,彷若可以上达天听似的。传送丰年太平的讯息,为世人祈福着。这座静谧幽邈的佛教古剎,让人心神开朗,并有着一股充塞的感动。

她笑道:“我就爱这里的静。你都不知道,每到假日或寒暑假的时候,一大票人群涌入,挟带金纸与垃圾而来,那种感觉多让人心痛!我觉得佛门应是静地,也该是净地,喧哗与垃圾都亵渎了它。固定的例假日、大年节、寒暑假,我绝对不会来这里。因为我会难过。”

“你是个很善感的人,怎么适应得来大都市的快速步调与冷漠?”他为她挑开了落在她发上的枯叶。爱看她晶莹又纯真的眼眸,带着盈然水意时,更让人沉醉。

“我想那是没差别的,因为我的工作等于是闭门造车,大门不出二门不迈,与外界隔绝,沾染不到冷漠的气息。倒是安静的感觉挺好的;你知道,在这里会有人好奇你为什么一天到晚待在家不工作,会有人三天两头上门来打探你的情况,这种热心很让人受不了。我在写作,只是一份工作而已,但写书一事对乡下人而言可能是挺不得了的事!

我不愿昭告天下,宁愿让人以为我无所事事,还比让人觉得我炫耀来得好。不是以写作为耻,而是,那只是一份工作而已。“

“我能明白。你知道吗?你的外表与内在相差很多。初相见时,我以为你是典型的都市小姐,美丽、精明,而且非常聪明又勇于争取。”

凉风徐徐吹来,青草茶的廿冽沁入脾胃,传达了全身的适意。她有些羞涩的笑了——“有很多时候,我对我的外表苦恼,当时乍见你时,我一直觉得很难让你对我存有好感。”

他坦诚看着她。

“于外表而言,我会自觉不是那种会受人青睐的对象;何况,罗京鸿自称你们是男女朋友,于是我什么也不会去想了。情感一事,要追求也要彼此存有好感,否则单方面的狂热只会造成另一方的困扰,这种情感迟早会出问题,即使成了情侣,必然也会有怨怼。”

说到罗京鸿,原颖人不禁再三摇头。

“他简直像个与人争玩具的鸭霸儿童,不过,都过去了。”她相信罗京鸿不再是她的问题。

他倒是有丝不解;并非试探,只是好奇——“就我所知,他是令女人又爱又恨的标准白马王子,尤其一般小说里总拿他这类男人作为男主角的模范,有点邪、有点坏,而且英俊多金有钱途。”

她嗤笑出来,的确是个有趣的问题。

“这很好理解的。如果世间当真一物克一物的话,我只能说,能克住他的人尚未出现,而我绝不会自以为是克他的天敌。或许现实生活中根本不会有克住他们那种人的人类,所以我们笔下才会咬牙切齿的拿他们作为男主角,找一个女主角折磨他,以消天下女子失败者的怨气。”

“那倒是很有趣的事;因为很多小说中都这么写,我便以为那类男子是全天下女子心仪的目标。”他是从不看小说的人,但偶尔看电视剧上是那么演,大抵上应是相去不远的。对这种现象他有兴趣了解,毕竟所有商品皆是因应需求而产生的。

“不一定,在幻想上而言,我们大概被童话教坏了,一心等待白马王子。可是现代人那有分不清理想与现实差距的?!我们不排斥梦想的满足,但真正面临择偶时,终须清醒以对。像我们这种写小说的人,常自诩为青少年童话的制造者,可是这一代的新创作者毕竟已不若琼瑶年代的虚幻。不知道你有没有听过”练华“的名字?她的笔法诙谐而犀利,以讽刺手法解读人生,针针见血。她不制造昏头转向的恋情,因为那已不合潮流。现代人多聪明呀!谁信那些不食人间烟火的情事?白马王子已是落伍的名词。”她一提起小说,便全身有劲,想要让他加入她的世界中,感受制造梦的乐趣。

秦宴儒虽不了解小说市场的现况,但对她清醒务实的大脑相当欣赏。

“我想,不论在那一行工作,拥有自己独特的思想,不受人影响是独树一格的不二法门,并且比他人站得更稳,更容易成功。”

她点头,低声道:“所以我很佩服你执意留在恒春教书,帮助那些小朋友,而不受高薪影响,到台北去教书过舒适的生活。你也是成功的典范,我得向你看齐了!”

她的话令他开始又不自在了起来,他并不习惯人家把他的行为当优点来看。

“我——也只是做好自己份内工作,发挥所学而已。”

她轻轻把头靠在他肩上,由树梢看向天空,一束一束的光影在微风拂动间移来移去,耀眼得让人眷恋;她轻笑不语,好爱他身上沉稳的气息,好爱他宽厚肩膀的舒适,好爱他害羞的模样……

他也不再言语,一只手悄悄的、迟疑的由她身后横过,揽住了她肩头,一同靠在大榕树上,静静的让阳光与和风洗礼,任滋生的情愫在人心田生根,渐渐蔓延,不必任何言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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