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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部分(第1页)

萧诺豁达的看向蓝天,吁道:“如今我这”后浪“已快消褪为”前浪“了!总有一天,我也会在另一波新潮流中变得很难生存,然后出新一代接替了我们一直努力的,永远生生不息!我多盼望呵!希望咱们的后辈更加出类拔萃。一旦我褪去作家身分,只是一个读者时,能是个幸运的读者。”

原颖人点头。

“是啊!就像每位好读者,天天跑书局,期待发现好作家又出书了!如获至宝的买回去,边走边拆边看边笑,那种对书的狂热,是身为读者的幸福!”也是身为作家的骄傲!在生命的过程中,知道有人曾对自己这么狂热过也就够了。该退开时,更要有欧阳修的精神——提拔出大文豪苏东坡,而不挡其路。

“当我们不再写作时,结伴去养老如何?我买间屋子住你家隔壁!”萧诺问“好呀!

当我们走不动时,还可以差我的子子孙孙去替咱们买小说来看!“原颖人几乎已能看到彼此白发苍苍却仍沈迷小说的模样。忍不住大笑出来!

在二十八年的岁月中,罗京鸿从不相信幸运的自己也会有哀鸣不幸的一天!

近一星期以来,他殷勤的跑两位大作家的香闺,很体贴的、很认命的自动买来一些民生必需品,并且很不甘愿的收下她们塞来的银两与小费,降格为送货生!但那是不打紧的,至少还可以进屋去!倘若他事先没打过电话,没有经过她们同意而前来的话,存心给她们一个意外的惊喜,其下场是“意外的被轰出来”!即使买了再多好吃的东西也没用!她们拒绝任何意外的访客,如果他硬闯,必然会受到意外的伤害——虽不一定,但还是别冒险得好!免得意外的死于非命。他耶!大帅哥耶!

可是,也许“有效期限”已经过了,大帅哥已不吃香了……罗京鸿开始悲惨的自怜!

以前只应付一个原颖人绝对是绰绰有余的,可是谁叫他多事的扯入一个萧诺?!让那怪女人也站在同一阵线的对付他,让他挫折到几乎对自我人格怀疑了起来!

只有在公司女职员的爱慕眼光中,在酒会众多秋波中才找回一点点自信!否则,他真的快在胸前挂一面镜子,随时看看自己是不是变成了猪八戒?否则那两个平凡女子为何会视他如垃圾?他耶!有钱有貌的名公子耶!唉!

今天的宴会是一些大学教授的聚会,他会前来是因为主办人是父亲,而且他要当大妹的男伴。

罗素是个大美人,完全承袭了其父的数理头脑,居四兄妹中的翘楚,非常的实事求是。二十七岁了!研读完硕士后打算到德国进修;一生如果有七十年,她早已规划完毕,每一步每一步,她都已仔细算过。他不能说她是冰山啦!只是她也有些怪就是了,大概有某方面天才的人都会有某方面的严重缺乏。

读数理的人都偏重理智与实际,所以她没有任何浪漫细胞,不过外表的美丽让人看不出来她没有任何女人味的迹象。

“你没穿高跟鞋!”罗京鸿直直看向大妹礼服下的马靴。不必说别人了,自己家人中就出了一个不正常的。

“如果穿高跟鞋会让我站得更稳,我会。”罗素奇怪的横他一眼。

“那你又何必穿高统的?”

“因为即使被人踩到也不会掉鞋子。”

瞧!多么实际!若不是因为有很多佳丽正在偷偷对他传送爱的电波,他真的会向天花板翻白眼。

“明天我与秦宴儒有约。”罗素突然这么说。

“然后呢?”罗京鸿不感兴趣的问。

“我要你带原颖人来捉奸,不然拍下照片,造成他们误会分手也好!”

“人家是写小说的,才不会那么好骗!天才美人,你这个不看小说的人恐怕不知道,这招式是破坏感情技法一百招中的最烂招,电影里已演过一百遍,电视中演过一千遍,小说里写过一万遍的超级烂招!没有人会那么好骗了。”他叹了口气,感情智障!不知这一招打那学来的。

罗素以看笨蛋的眼光看他。

“用招式也是要看人的。以秦宴儒那种忠厚的男人而言,很少会在有女友的情况下再与他人约会。明着说要讨论内容,实则让你拍下照片,这就是证物。只要他们感情一有不合,我就可以带他去喝酒,然后让他失身,到时不娶我都不行了,那个老实头,不会再敢有二心。”

天呀地呀!那一出肥皂剧呀!

“也就是说,你要当小说中的坏女人就是了?”

“演一出戏,却创造出台湾首位数理天才儿童,造福全人类,我的牺牲是值得的!”

天才的反面是白痴,天才与白痢只有一线之隔!天才与白痴根本是同义名词!

罗京鸿觉得自己没力了!好吧!好吧!他也来做一次坏人吧!也许到时有千分之一的机会可以得到美人投怀的好事!即使微乎其微!

看了十来本小说之后,他才知道这招式有多烂!他觉得自己也快被白痴同化了!还是果真计穷了,什么都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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