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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部分(第2页)

她还会每月定期去纽约市里“朝圣”一次,回来后会大包小包地全是从第五大道买的东西。而我顶多只会远远地瞻仰曼哈顿一番,把它看作没有屋顶的购物中心。我不会对它心存爱意,相反,我会告诫自己以后少来这个地方。

所以当我十八岁时,自然而然地,我申请了南加州大学。我的母亲会吓一跳,她会说:“天哪,你不会是真的吧?那所大学?你是怎么想的啊?你要读什么专业?快餐技术?冲浪?”

我会说:“不,妈妈,我要读昆虫学。”

她听了一定会生气,因为她听不懂这个词,她会说我在卖弄(当时我应该是个书呆子)。“哦,如果你想当医生,你不应该去这个学校。”

“是虫子,妈妈,不是医生,是研究昆虫的。”

她会一下子呆住的,拿着指甲油刷子的手会停在半空。“你说什么?”

我会看着她,耸耸肩。

“你说什么?”

“虫子?”

“是的,妈妈,昆虫学,虫子。”

然后她会把指甲油刷放回瓶子里,拧紧它。她会一边往她指甲上吹气,一边看看我。“我该怎么说呢?你真是年少冲动,你会后悔的。”

我会告诉她,这是我的选择。

然后她会立刻提醒我,是她在供我上学。

我会说我会自己挣钱。

于是她会问,怎么个挣法?

我会说,我会打工存钱。

然后她会说我一定是疯了,要带我去看医生。她会说:“如果你不去,我就一毛钱也不给你了。”

我还是不答应,我会气愤地摔门而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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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我们会一个星期都不和对方说话。

但是最后,我还是去了普林斯顿大学。因为我的母亲终归在很多方面是对的。而且这样会使她很高兴,也会使生活更好,所以我会去的。况且研究虫子是不会有什么前途的,我还是应该尝试一下法律专业。

于是我的母亲会给我买只劳力士手表,作为犒赏。

我会在开学的第一天戴上它。

当然,我有可能到头来成了一个酒鬼律师,那个时候我才翻然醒悟,然后埋怨我母亲一直以来过度保护我了。所以到最后,事情还是扯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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