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笔脸一沉,眼睛一瞪,在他身上不轻不重掐了一把,“哭得这么带劲,是不是想找打啊?”这小子,倒会察言观色,顺着杆子就往上爬。
左学见苦肉计不起作用,只得牺牲屁股,任人揉搓。他哪里会怕疼,瞒着钟笔爬树掏鸟窝,砰的一声从上面摔下来,头上起了个大包,揉了揉爬起来,没事人一样,半滴眼泪都没有,照旧活蹦乱跳,到处调皮捣蛋。
钟笔说他皮实着呢,经打经摔更经骂。
左思在一旁看着他们母子吵吵嚷嚷,都快把医院闹翻了,没有插话。他知道左学从小就聪明,智商超群,在他面前一直表现的像个小大人,举止老成,客气礼貌。却第一次发现,原来他这么爱吵爱闹,胡搅蛮缠的性子像足了钟笔。而钟笔,也不再是他印像中那个十八岁不谙世事的女孩子了,她将母亲这个角色扮演的活灵活现、游刃有余,并且带有明显的个人风格。
钟笔看他打完针,便说:“既然不是非典,那出院吧。”左学愕然,“不是说还要在医院住两天吗?”钟笔一边收拾东西,一边回头:“谁说的?你想多打两天针我也不反对。”左学忙说:“当然是回家,回家。”低着头小声嘀咕:“那还用问,自然是左思说的。”不过不敢让她听见。
自有人去办出院手续。钟笔牵着左学的手出来,已是凌晨两点,灯火阑珊,夜风微凉。她不想回左家,今天晚了,赶不回北京,随便找家酒店将就一个晚上好了。她和左学磨磨蹭蹭落在最后,正想怎么开口拒绝,迎头却有一辆车子驶了过来,在左思等人身边停下。
一个女子走了下来,鹅蛋脸,身材娇小,皮肤白皙,穿着打扮非常讲究,长发盘起来,身上没有任何饰品,只有腕上带了一只手表,灯光下发出沉静的光芒。钟笔站在阴影里远远瞟了一眼,看见熟悉的标志,知道是百达翡力。她看起来不到三十岁,但是钟笔知道,她年纪一定不小了。
钟笔对左思身边的莺莺燕燕一向不屑一顾,但是知道她叫杨芙林,在她还未出现之前,便跟在左思身边。她想,她也一定不甘心吧?
杨芙林并没有发现钟笔,一则灯光昏暗,看不清楚;二则见她穿着衬衫牛仔裤,平底鞋,头发扎成马尾,样子十分普通,还以为是左家的佣人。她担心地问:“左学没事吧?”当她知道左思半夜三更还在医院时,以为出了什么大事,急匆匆赶过来。
左思瞟了眼身边的助理,没有回答。助理被他看的心里发慌,知道自己多嘴了,连忙退后几步,躲在众人背后。她转头,看见左学,于是上去打招呼——自然也看见了钟笔,准备好的微笑顿时一僵,神情有几丝慌乱。
是她鲁莽了,她本不该来。
是她鲁莽了,她本不该来。
钟笔反倒不介意,微笑说:“你好。左学已经没事了,谢谢你关心。”要怪,不能怪到她头上。冤有头,债有主,左思是罪魁祸首。同病相怜,女人何必为难女人?只能屈居情人的位置,她也不见得有多么快乐。
杨芙林很快镇定下来,“你好。”笑容有些勉强。她非常明白自己此刻尴尬的处境,识相地说:“左学没事就好,我走了。”没有跟左思道别,甚至没有再看他一眼,车子掉了个头,快速离去。
其实这是欲盖弥彰。哪有人离开不打招呼的,又不是山野村妇,不懂礼节。
钟笔暗暗吁了口气,再怎么不放在心上,碰见这样的事,总是不愉快的。牵着昏昏欲睡的左学,往相反的方向走。
左思以为她不高兴了,连忙追上去,扯住她手臂,“做什么?”敛眉垂眼的样子,有几分低声下气。
她淡淡说:“夜深了,当然是睡觉。”左思盯着她看了半晌,方明白过来她没有回左家的意思,沉吟了一下,才说:“我没有让她来。”似乎有些难以启齿。
钟笔愣住了,好半天才反应过来他是在解释,连忙摆手,“不关她的事,不关她的事。我明天就要回北京了,何必添乱?你知道我本不想回香港的。”
左思眼睛眯了起来,那是他发怒的前兆。
司机把车子开了过来,他示意司机下车,扶住车门,转头看着钟笔,冷声道:“上车!”钟笔小小吃了一惊,来港后,她几乎不曾见过他亲自开车。但是她还是摇头,“不必了,我和左学在附近随便找一家旅馆就好了。”
左学冷眼看她,压抑满腔怒火说:“旅馆难道有家里舒服?你不在乎,也得为左学着想,他病成这样,感冒还没好就被你强行带出医院,你还想他住那种乱七八糟、乌烟瘴气的地方?万一再染上什么病菌呢?”
钟笔本想反驳,住旅馆怎么了,也没见谁住一晚旅馆就翘辫子的!可是见他额角青筋绽出,神情阴郁的可怕,吐出的话立即咽了回去,俗话说,识时务者为俊杰,好汉不吃眼前亏,懒得跟他计较。走到另一边,乖乖上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