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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部分(第1页)

了,真的没有遗憾了再回来。”楚歌道。“楼主有什么遗憾吗?”羽涅忽然问道。“没有。只要我不入红尘,便不会有是非。免了一场缘,也没了遗憾。”楚歌早已心静如水。说她胆怯也好,有些缘分,不开始,那就不会有人痛苦,为了自己好,也为了其他人好。她每隔三月都会出一次千影殿,前去洛川见一见宫中的母后和两位兄长,除了三阁人物,其他人却是再也不见了。兴许楚歌对别人狠,对自己更绝,这个胜过天下男儿的女子,由不得他不心生敬仰,“羽涅也不想去结缘。”红尘已经看透,缘分已经无所谓了。楚歌只是摇了摇头,“这次去洛川,你就留在江湖吧。逃避,只是一个无可奈何的选择。”说的是她自己,也是羽涅。

☆、红袖可添香

秋已深,楚歌才出了落秋山脉,只带了羽涅一人,两人一人一骑,前往洛川。深秋的天,总是干燥得很,寒露已起,清晨时分总是迷雾蒙蒙。路旁的树,哀哀枯黄,桠枝残叶,连着野菊也是花瓣零落。“武科刚结束不久,云儿也得了榜眼之名,你说这个官她能做多久?”楚歌闲话家常。沧越素开文武科,每三年一考,今年应该是武科,下一场文科倒是在明年才有。楚云在外,是闹得风生云起,颇为得意,十九岁之龄得了榜眼,少年英才,名气不下当年同样在十九岁夺得状元之名的楚歌。一年时间流逝,再加上千影楼刻意的运作,关于楚歌,已经很少有人谈及,除了接触过楚歌的人会记得这个风华绝代的人之外,太多人就算偶然听到这个名字,也只会哦的一声,说一句好像是以前一个蛮有名的人而已。“肯定比你久。”羽涅言简意赅,楚歌只当了三个月的官,任是随便一个人都会当得比她长久的。“这可不一定,云儿其实很任性的。”楚歌笑道。武状元是李广,这对金兰兄弟是同进同出,楚云怎么可能不会芳心暗许,之前楚云提起李广的神态已经是明显,这一年又是相处久长,怕已经是情根深种,难以自拔了。羽涅心里默默,若说任性,某一些方面,楚歌比所有人都要任性,这师姐妹总还是有些相像的地方。

一路慎行,楚歌和羽涅都是十分低调的,闲事莫管,不惹尘缘。楚歌只是稍稍易容,化成一个容貌清秀的男子,免得太引人注目,羽涅并未易容,倒是招花引蝶得很。洛川外枫林客栈,科考虽过,这里的人也不减少,枫林似火,不少洛川城中人都前来这里赏这最后的秋色。下马留宿,角落里,一壶清酒,一桌菜肴,眼望枫叶红,明月隐空,星光熹微,已非当年。当年少女已为人妇,当年公子,已为人夫,清音知己,已是往事一梦。看楚歌若有所思,羽涅并未打扰,斟酒一杯,眼看杯中酒,神思恍惚,也不知是想起了什么。客栈门口,一个红衣女子走了进来,一身红,纯粹无比,青丝高束,束发的依然是一条红缎,眉眼艳丽,微微翘起的唇角,总是带着笑意,好像是一团火,热烈而美丽。她把一个酒壶放在柜上,“把酒装满。”声音也很爽朗。老板娘示意店中伙计去装酒,自己对着那女子问着,“□□,你这酒可比男子喝得都多。”“我平生最爱就是酒,不喝酒要活着干嘛。”那叫□□的女子笑了笑,倚着柜台,很是惬意。

“妖女!还我大哥命来!”瞬间又冲进了三个男子,拿着剑,气势汹汹,就将□□围住。□□极是平常的看了三人一眼,从怀里拿出一本小册子,翻开来看了看,“哦,绿林四雄,我杀了一个大雄,得了一百两赏银,你们三个算来还值两百两。也好,送上门的银两,不收就是罪过了。”□□笑了一声,右手一动,一条红缎犹如水蛇般蜿蜒而出,又急又猛,直取左右前方,身影一闪,脚踏一张酒桌,已出了包围。三个男子持剑急刺,□□红缎轻柔,操纵自如,这条红缎是刀剑不入,一般刀剑根本奈何不得。这三个男子根本不是□□的对手,□□很明显的在戏弄三人。“□□,桌椅坏了可是要赔的。”老板娘高喊了一声,神色不变,明显已经看惯了。□□笑了下,红缎一甩,正要下杀手,不知何处一酒杯飞射而来,直取□□心口,□□险陷避开酒杯,左边防守已空,一把利剑刺来,避无可避。“呯”地一声,那把剑被从人中折断,银光一转,那三人手腕已被断刃划伤,手中剑皆落在地,红袖来不及看来人一眼,手中红缎一卷,已经将三人缚住,回身一看出手相助的人。

黑衣玉面,唇若点脂,站在那里,已是一道风景,□□双眼猛然睁大,惊而喜,“羽大哥!”羽涅一成不变的神色此时有些复杂,“□□,你怎么会在这里?”“我一直在找你啊。”□□几步上前,伸手就拉住羽涅衣袖,“你五年前不告而别,我又不知道你去哪里,就离家出走,四处找你,终于让我找到你了。”□□眼中含泪。“找我?”羽涅拉开了□□的手,“何必找。”□□咬了咬唇,显得有些小心翼翼。“羽涅,不介绍一下吗?”楚歌微笑地看着羽涅,一手托腮,一手拿着酒杯,吊儿郎当模样。□□一下子满脸怒气,大步走了过去,“喂,你干嘛偷袭我?”刚才的酒杯是楚歌射出的,楚歌笑了笑,拿起桌上空杯,斟下一杯酒,“对不住,在下赔礼。是在下考虑不周,想让你羽大哥英雄救美,一片好意,姑娘莫怪。”□□错愕了一下,回头看了看羽涅,再看看楚歌,忍不住扑哧一笑,果然灿若玫瑰,娇艳无比,“既然你是好意,那我就不怪你了。”□□端起酒杯,一口喝干了杯中酒。“多谢姑娘。姑娘请坐,姑娘似乎和羽涅是旧识?”楚歌很是热情,□□没有坐下,“你是羽大哥什么人?”“朋友。”楚歌回答。□□还要问些什么,身后已经吵闹了起来。

那三个被缚住的男子挣扎了好一会,见实在解不开红缎,立即嚷嚷开来,“妖女!快放了我们!我们可是忠威王府的人!”忠威王府,忠威王易左霄,先帝义弟,曾救先帝于危难,加封为异性郡王,虽无实权,也颇得朝臣尊敬。朝中能称得王爷二字的,除了这忠威王,也就只有玉清王了,当然,玉清王是亲王,爵位自然在忠威王之上。“堂堂忠威王府,怎么可能有你们这种败类。”□□上前拍了下他们的脑袋,“拿你们换两百银两倒是好。”“羽涅,你看□□为民除害,刚才那么劳累了,你就帮□□姑娘跑这一趟吧。”楚歌开口,倒是要羽涅押着这三人去换银两。“不用不用,我不累。”□□忙道。“哎,□□姑娘,初次见面,在下有些事情想要问你,就让你羽大哥跑一趟,反正他会回来的,跑不了。”楚歌道。□□将信将疑,羽涅看了楚歌一下,一手拉起红缎,一手拉着□□,就走了出去。楚歌笑了笑,看来这洛川,她要一个人进了。羽涅十八岁除外历练,在外三年,不知为何,回了落秋之后,变得比以前更加孤僻,至今已经五年,算来,应该是那三年里遇见的□□,只是,不知又是一段怎样的故事。

山野小林,羽涅看着□□,神色复杂,那三人已经交给了官差,换来了两百银两。“羽大哥。”□□一声唤得轻柔,“你还在生气吗?当年、”“不用说了。当年的事,我已经忘了。”羽涅转过了身。“羽大哥,我知道是我任性妄为,才害得爹误会你。可是我,我真的不想你娶姐姐,我喜欢你,羽大哥,是我先遇见你的,我不要让你当我的姐夫!”□□泪已满腮。羽涅身影微颤,“你喜欢我?”“是!我喜欢你,所以我才让爹误会你来我家是有目的的,我宁愿见不到你,也不愿你娶我姐姐。”□□承认得很是爽快。“我怎么会娶你姐姐呢。”羽涅回身看着□□。□□一双泪眼望着羽涅,“我,我看见你把玉佩给姐姐了,你说了后玉佩是属于你的妻子的。”羽涅喟然一叹,“那玉佩是我让你姐姐转交给你的。我要提亲的人,是你□□,不是你姐姐。”□□诧异,泪珠悬在眼睫毛上,真是让人又怜又爱。羽涅忽然笑了,笑得很是开怀,原来五年苦闷,根本是不该存在,他的真心,□□并没有辜负,伸手将□□拥入怀中,“原来只是两个傻瓜。”□□偎在羽涅怀里,终于反应了过来,“羽大哥!”又是笑又是哭,多年离苦,有这一刻,已经是满足了。

☆、云涌风浪生

羽涅和□□携手返回枫林客栈,已经是半夜,一路细语多年,徐徐而行。“羽大哥,刚才那个是你的朋友?”□□才记起来刚才的楚歌,若不是他扔了酒杯,想必这次就和羽涅擦身而过了。“嗯,她向来有些不正经,你不用理她。”楚歌一向喜欢逗弄他人,羽涅只怕□□招架不住。“我看着倒是很好玩。他叫什么名字?这几年你们都在一起吗?”□□问道。“□□,你称他公子就好。她是我极敬重的人。”羽涅神色有些严肃,□□点了点头,“知道了。那你们要去哪里?我可以跟着去吗?”□□只想时时刻刻和羽涅在一起。“既然遇到你了,那我就不能跟着她了。你离家多年,也该回去了,我陪你回家。”羽涅已经打算好了,等送楚歌到了洛川,他这个护卫之责,就该换给其他人了。“好。”□□喜出望外,离家多年,她也实在是想家了。踏进客栈,老板娘一脸暧昧的看了看两人,“□□,可算没有白等了。”“谢姐姐。”□□小娇羞的笑了笑。“公子,这是与公子同行的那位公子留下的,他已经离开了。”老板娘递过一封信,羽涅接了,打开一看,“故人重逢,莫再分离。多年相伴,谢不多言。先行洛川,无需挂念。”楚歌已经离开了。□□看了一眼,这个公子倒真是识趣,竟然就走了。这个楼主!羽涅微微笑了下,“这算是把我甩开了,也不知又要去哪里荼毒人了。”一句话,是感动是担忧。

未骑马,楚歌轻功纵起,一路前往洛川,夜风凉,衣袍飒飒,眼见洛川城已经在前,官道上一辆马车迎面而来,应该是刚出城,车前点着灯笼,照亮着前方的路。楚歌停在官道的一棵树上,看了看马车的标志,是忠威王府郡主的马车。忠威王府的郡主是沧越四美人之一的易慕香,年已二十,才觅得佳婿,正是青霜韩寻骨。韩寻骨入赘王府,将继承王位,以传忠威王府宗祠。这夜晚,郡主出城干嘛?楚歌看了一眼,也没有在意,轻点树枝,人如离弦弓箭,向洛川而去。楚歌先回了北区的宅院,这里她一直留着,以做来洛川时的落脚之地。若紫一直随楚云留在洛川,这小院倒是经常来打理。卸去易容,楚歌换上一身衣裳,华贵衣裳,紫带银绣,镶宝发冠,两条发带垂在身后,仙姿风骨,公子高雅。未在小院再停留,楚歌直接前往麒麟街上的玉清王府。王府百莲阁一直是留着给楚歌住的,随便她什么时候过来总是干净整洁。已经是深夜,楚歌没有打扰其他人,只是进了卧房休息。

清晨时分,绿萝照着习惯,带了几个侍女到楚歌卧房中打扫,开了房门,就见外面桌上放着一件黑色披风,看了看内室,帘幕轻遮,“公子在,先下去,莫要吵醒了公子。”绿萝遣退了侍女,自己轻步走到内室边,掀起帘幕一角,果见楚歌睡在床上,随即退了出来。“去禀告王爷,说楚公子昨夜到了,还在休息。”绿萝吩咐旁边一个侍女,又让人去准备早点还有洗漱的用品。又过了半个时辰,楚歌才起了身,绿萝进房的时候她就醒了,只是又在床上躺了许久,免得绿萝以为吵醒自己而自责。唤进了绿萝,楚歌重整衣裳,一番梳洗,“王爷可有上朝?”“没有,正等着和公子一起用膳。”绿萝答道。楚歌点了点头,绿萝是知道楚歌身份的,毕竟是太后身边信得过的人,只是在这王府,都是口称公子。王府中人,只知楚歌是自家王爷的的好友,来去自如,不得怠慢。

踏进花亭,凤清淡蓝便服,如水温柔,含笑相问,“怎么半夜才到?”“本来是在城外歇息,只是为了随身的人遇见了故人,不方便打扰,就先走了。”楚歌坐了下来,桌上的菜色有几道都是楚歌爱吃的。“哦,这般识趣。那可要多吃一点。”凤清夹了块烟肉放到楚歌碟子上。食而不语,餐后一杯清茶,两人依然坐在花亭中闲聊。

“好。对了,新晋的武科怎么样了?”楚歌问道。“都在兵部任职。李广、楚云,都是不可多得的人才。此次随军,押送军饷至边境岳川关。”朝中大事,凤清自然是清楚,何况,李广算是旧识,而楚云,年少侠士,更是性情豪爽,几次接触,让他也忍不住想多加接近。除却楚歌不算,唯有楚云能不在意他王爷的身份,实在是可以交心。岳川与黎央相邻,一处平川千里,古来一直是最好的战场,要入沧越,除了水路,唯有此处可行军,其余皆是山川高岭。纵然两国安宁三百年,未有征战,不过不怕一万只怕万一,边境之处,军队防守亦是森严。“这倒也不难。镇守岳川的是神武大将军李若水,想来,我似乎没有见过。”楚歌想了一下道。“你在朝三月,李将军在外三年,怎么可能见过?明年春始,他会回洛川述职,那时就可以见了。”凤清笑道。“李将军年不过二十七,威武俊美,可是沧越四公子之一噢。”凤清不乏称赞。楚歌一笑,“沧越四公子,韩秀魂归、白玉郎夫妻和美、李若水镇守边疆、你自在清贵。不知之后,是谁称得上公子二字了。”“净海李广前途无量,再过几年,当得上公子之一了。”凤清很是看好李广。

楚歌点了点头,“我倒比较喜欢美人。沧越美人三位已有归宿,只剩这李容华了。王兄,你也年纪不小,不如就让母后下个旨,娶回来当个王妃吧。”“哎,这可不必。李小姐虽好,却不是我喜欢的。”凤清连忙反对,“我想要的是宛如寒梅傲骨,不妖不媚,英姿飒爽,清新脱俗的女子。”“这般女子确实难得。愿王兄能如愿以偿了。”楚歌以茶代酒,举杯示意,算是敬凤清一杯。凤清点头,平生所见女子极多,可惜能如他所想这般的女子却只有一个。那便是坐在他面前的皇妹楚歌。她有经纬之才,她有傲骨不屈,她有出尘之姿,可惜纵然楚歌真的是女子,却是他的皇妹,注定是无缘无分,只希望,世间,还有如皇妹这般的女子,能与他一生相守。眼望楚歌,倾国之仪,这般皇妹,不知天下间有哪一个男子能够与她并肩相守。

楚歌随凤清一起进宫见文慈太后,几人在殿中谈笑,将近傍晚,凤泽才过来,有些疲倦模样。“怎么,朝中出什么事了?”文慈问道。“此次护送至岳川关的军饷突然失踪,连护送的将士都生死不明。”凤泽皱着眉。楚歌眸光一动,“在何处消失?”“距离岳川关三百里外的沈幽谷,只见军队进去,就没了踪影。”凤泽道。沈幽谷是一个百里深壑,两边高崖峭壁,唯有一条路可出,蜿蜒五百里,深壑中并无人迹。那里并无帮派盘踞,怎会出了事故,莫不是土石崩落?“李将军已经派出了一队人去寻找,不过毫无痕迹,似乎根本不曾经过沈幽谷。”百思不得其解,凤泽才会担忧。“既然进了谷,便不可能没有痕迹。皇兄,我过去看看。”楚云在其中,楚歌怎能不担忧。“哎,怎好让你去。”凤泽摇头。“江湖中的手段我最清楚,我去最合适不过了。而且我有商队,长期在那边,兴许会有消息。”楚歌道,“我也好顺便去看看商队。”恒隆商号一直做的都是边疆的生意,自然是在岳川关附近了。“噢?你还有商队?”凤泽小小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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