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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7部分(第1页)

又过了没一会儿,隐隐的马蹄声就传了过来,大地也开始微微的震动了。

乌兰,也就是冯文英的那个蒙古族的女奴趴到地下用一只耳朵贴着地面仔细听。其实她不用听,任来风已经从望远镜里看见对方的规模了,你还听个什么劲儿?但人家还就好这一口儿,任来风也不好随便打击,好吧,爱听就听吧。

时间不长,那支蒙古骑兵就冲到了附近。飞虎营官兵们全神戒备,黑洞洞的枪口指向了这些彪悍的蒙古汉子。

蒙古骑士往两边一份,当中走出一骑。再看马上那位,身高体壮,头上戴着毛皮帽子、身上穿着真皮的大衣、脚上蹬着翻毛的皮鞋。再看那张脸,可真够大的。小眼睛、塌鼻梁、大嘴叉,一副标准蒙古人的脸型。

这人催马上前,高声喊喝:“喂!你们是飞虎营吗?拉克申少族长有没有在你们这里?”

他管拉克申叫少族长?难道说这帮人就是巴彦搬来的救兵?还不错嘛。虽然武器落后了点儿,但要是只论骑兵的话,这帮人无疑是相当优秀的。

“对,我们就是飞虎营。拉克申少族长就在我们队伍里养伤!”当兵的不管那么多。人家既然主动问起拉克申,那肯定就是友军了。飞虎营士兵眼中的杀气当时就降低了几分。

“我是阳光部落的族长阿迪亚,受阿尔木部落巴彦所托,率领部落的好汉前来替阿尔木部落讨回公道!请问对面大军哪位是首领?”这扁鼻子扯着半生不熟的汉语问首领。任来风跳上战马来到阵前,上下打量打量对方,行了个抱拳礼。

“我就是飞虎营长,东北游击总指挥任来风。你是阿迪亚?”

“任将军!”阿迪亚在马上用手抚胸行了个礼。估计巴彦是告诉过他任来风的本事,这位对任将军还是蛮尊敬的。“我想见拉克申少族长。”

见就见呗,拉克申也不是啥稀罕的宝贝。任来风把阿迪亚放过来,找一个当兵的把人带过去拉到。至于任来风自己,则骑在马上观察对面这支蒙古骑兵。

蒙古马普遍不高,就像蒙古汉子一样,个子不大但有劲儿。这些马一个个膘肥体壮、屁股滚圆,浑身的毛都泛着亮光。再看马上的骑士,持枪的、拿刀的,一个个威风凛凛。虽然没看见重机枪、也没看见大威力的炮,但任来风仍然感觉一股肃杀之气扑面而来!

他还没看够呢,那位阳光部落的族长阿迪亚已经骑着马回来了。他刚才去看了拉克申,两个人都是蒙古人。可想而知,从小骄纵惯了的拉克申突然遭受如此重大挫折,看见同族人他会用什么样的言语来宣泄心中的愤怒。

总之就是,阿迪亚一回来,立马就要带上他部族的全部人马去攻打县城,替拉克申报仇雪恨!

任来风明知道他这几百人一旦去了准吃亏,可他还没法拦。人家要去给友好部落报仇你能拦着?眼瞅着阿迪亚对着部落里的蒙古骑士做了半分钟的战前动员之后,呼和一声就要离开,远处又来了一彪人马。

等这支人马走近了,阿迪亚领着几个人出列和新来的打起了招呼,原来这帮人也是巴彦找来的友邻部落。

左一帮、右一帮,援兵一直来了五个部落,凑到一起有一千多人,比飞虎营的全部人马加起来还多了。这时候天就已经黑了,这一千多人以部落为单位分成了五块各自扎营。

等到篝火升起来之后就热闹了,五个营地里分别传出了粗狂的歌声和马头琴的声音。再加上蒙古汉子特有的吆喝声,这个热闹劲儿就别提了。任来风远远的看着心里痒痒,想要过去参加一下,最终还是生生忍住了。

等到第二天接近中午的时候,蒙古部落的族长们就再也呆不住了。先是阿迪亚过来和任来风打了招呼,说是现在就要率领部下去攻打县城了。紧接着其他四家也纷纷前来请战。话里话外的意思,就是想让任来风率领飞虎营参战!

蒙古族长们精明着呢,他们知道**手里有好枪好炮,要攻打县城得有他们配合才行。要不然的话,阿迪亚这帮人昨天半夜就去了,何至于等到现在?

任来风当然不怕和鬼子打仗,可他也不想和这群一看就是乌合之众的家伙一起上战场。不管是联军还是盟军,要打仗的话,最起码也得有个统一的发号命令者,也就是有一个最高的统帅或者是盟主。要不然,各打各的,哪个赢了哪个输了也不知道,这仗根本就没法打!

你们既然想让我参加,那好,咱就先选盟主!

任来风把话一挑明,族长们纷纷响应,“好,就选盟主!选盟主!”

选盟主那得先提名、后投票。结果这五位族长每个人选的都是他们自己!这五位还真不客气。当然,任来风选的肯定也是他自己,他也不可能选某个蒙古族长当这个盟主。

要是这么选下去不是没个结果了嘛?于是,有人提议,这回不能选自己,必须选别人。结果他这个提议刚一出口,就遭到了其余人的一致指责!俺们干得这么好,凭啥不能选自己?你要不想选你自己也可以,下一轮你选我?

可这样下去也不是个办法呀。任来风就提出建议:比武!每一支队伍里头挑出三个人,比武!比什么?比枪法,比骑术!

第三十章 黄天参赛

任来风提议的是两阵比枪法,一阵比骑术。按照蒙古人的意思,最好是两阵比骑术,一阵比射箭才好。

但是人家任总指挥讲的有道理:现如今已经进入火器时代了,打仗用的是火枪不是弓箭。人家的神枪手能在一公里以外一枪打中你,你的弓箭能射出一公里吗?随便一个士兵就能在子弹充足的情况下连续打上几百发子弹不歇气,你一个蒙古弓箭手能连续射出几百支箭还有准头吗?不能吧。

就算蒙古骑兵现在也用上步枪了,那还比什么射箭?再比射箭还有意义吗?这是要打仗,不是搞体育比赛,要比咱就比射击!留一场马术比赛那是为了保持蒙古族的传统。

经过他这么一说,五位族长也都没话了,人家说的在理呀。那就比射击!蒙古人对于自己的枪法还是满自信的。平常他们没事儿经常骑着马用枪打鸟,打中打不中不说,反正是那种骑马打枪的感觉还挺不错!

不过,既然来了五家族长,也不能就由任来风一个人说了算。刚一来就都听任来风的,那以后咱们怎么混?阳光部落族长阿迪亚提了个建议:比赛项目再加两个,比摔跤、比器械格斗!

两军打仗离得远了可以用枪打,离得近了不得进行肉搏战吧?摔跤和器械格斗正是用得上的手段。阿迪亚的建议一提出来就得到了其余四位族长的一致赞同。

摔跤?蒙古汉子天生就是摔跤的好手!器械格斗?蒙古铁骑手里的蒙古弯刀想当年可是砍遍全球无对手的。在四位族长看来,最后这三项简直就是给蒙古人所设,汉人,不过就是个陪练罢了!

看蒙古族长们一个个信心满满的样子,任来风也提了一条建议:不管哪项比赛,都不许闹出人命。友谊第一、比赛第二。咱们是比武争盟主,不是两国的仇敌。要是哪个故意下死手置对方于死地的,那就是六方盟军共同的敌人!

好!这条建议族长们能接受。毕竟他们是来帮忙的,能少死人或者不死人当然是最好不过。

规矩定下来了,几方就开始挑选参赛的选手。任来风这边派出的选手是付二冲、虎耀峰、冯文英、黄天。付二冲、虎耀峰两个人参加射击比赛,黄天、冯文英参加其余的三项。比赛又没规定一个人不许参加两项,两个人参加三项算是合规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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