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怔愣的瞬间,齐刷刷几个人全都不见了。
秦泽脚下生火,跑的比哪吒还快。
追!
楼下
南宋不管不顾,气势如山倒,直奔厨房。
任狂风暴雨吹打在脸上,浸湿了裙摆,她全看不见!
她只想——
砍断脖子上的狗链!
叫夜北冥以后再也找不到她!再也找不到!!!
连酒、连默两个人,一人一边撑着伞,替南宋挡雨。
宛如两具行走的遮雨棚。
他们两个大男人身强体壮,淋会儿雨不要紧,南宋身体虚弱,可淋不得。
万一发烧感冒,再一生病——
不是拿刀刮北爷的心?
北爷现在还病着,身体也很虚,受不得刺激!
南宋怒火滔天走在前面。
夜北冥小心翼翼紧跟着后面。
连默和连战两具行走的遮雨棚撑着伞,替北爷挡雨。
六个人,两组team。
踩着摧枯拉朽的步伐以排山倒海的气势移向厨房。
至少南宋是。
其他人紧跟她节奏。
不知道这位小姑奶奶要干什么?难道是饿慌了?找吃的?
连尚腹诽:“要饿了,说一声就是,香喷喷热腾腾的饭菜立马端来,何必亲自去找?”
然而,很快,他就打脸了。
走进厨房,南宋两眼如放光的猫——四下搜寻。
一把拿起砍刀,抹脖子。
噗嗤——
额滴姐!
连酒心脏病都吓出来了。
“太太!你别想不开!”这哪里是饿了找吃的,分明是自杀啊!
连酒伸手阻挡,但有一只手比他更快。
夜北冥握住刀锋。
因为太用力,太急切,刀锋割裂了男人的皮肤。
鲜血,滚烫温热的鲜血,一滴一滴,顺着刀口顺着手腕,如同淅沥沥的大雨,滴落在南宋脚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