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随便找了个借口搪塞过去,这个理由连她自己都觉得扯。
可王子然好像一会儿开窍一会儿变傻了似的,竟然还觉得有道理。
手抵着下巴,思考了一会儿。
忽然眼睛一亮。
苏念有种不好的预感。
“那叫媳妇儿怎么样?直接领先舒望和老江他们俩!”
苏念闻言,俏脸再次变红,原本冰冷的表情已经不复存,肉眼可见的害羞,娇嗔道:
“你……你说什么呢,你再这样我就……就不理你了。”
王子然看她这样子,情不自禁说了一句“我女朋友好可爱。”
听对方这么一说,王子然害怕苏念真的不理自己了,又急忙说道:
“那要不就念念好了?”
“随,随便……我不管了。”
不管了?那还是叫媳妇儿好了!
王子然在心里美滋滋的想着,忍不住自言自语道:
“原来喜欢一个人,同时也被那个人喜欢着,是这么开心的一件事!”
追求宁怡可一年,也是他人生中当舔狗最长的一年。
平时班里边的人怎么笑话他,其实他心里一清二楚。
就算有时候心里难过到会有苦水溢出,还是表现出一副不在意,大大咧咧的样子。
因为在他看来,喜欢一个人都要畏畏缩缩的,做什么都得顾及自己的面子,那你还不如喜欢自己算了。
我喜欢她,我送她礼物,她收不收那是她的事,我想为她出头,那也是我的事。
可他一直付出,没有得到过回报,所以这些行为在别人眼里看来才一文不值毫无价值,舔狗的名号也随之扣上。
渐落的夕阳,错过的班车,而今才道当时错,只不过错的是喜欢错了人,他没有错。
如今他也遇到了那个愿意在雨中等自己,张开双臂拥抱自己的人了。
过季的洋桔梗,就不再苟求。
向前看,走出森林,自然会有愿意陪你一起跑完这场超长途旅程的麋鹿。
苏念听着他说出来的话,知道他在想什么,于是握紧了牵着的手,脸泛红晕,柔声说道:
“你不用想那么多。”
“……我以后,会一直喜欢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