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姐姐——”明心为我的回答皱眉,“你太过分了!”
呃,我好像是不太爱护小动物呵,真是抱歉。我乖乖地听她指责。
“你平时很喜欢吃鱼是吗?”明心严肃地问。
“嗯。一般般。”
“上次我们吃炝锅鱼,你几乎一人吃掉一盘。”她的表情严肃得令我有些心惊,好像我做了什么大逆不道的事情,但实际上我只是吃了一盘鱼而已,而且我记得她当时吃得也不少。
“渊哥哥听我说你喜欢吃鱼,他才买鱼的。不然他不会杀生的。”
她那两只黑宝石浸在烟雾里了,我看着都觉得心疼,忙向她保证以后会学会吃素,又说:“呃呃呃,这位房东还是不错的嘛,还会打听房客的口味。”
“我们喜欢吃什么他都知道。我喜欢喝汤,安然姐姐喜欢奶油?白菜。”
“嗯,真是一个好人。”我顺着她的话说,惹这样一个宝贝儿不开心可真是罪过,我随手在她床上捞起一本小说,作疑惑状,“咦,这个作者我好像看过?”
“真的吗?我很喜欢她耶!”这小妮子的精神劲儿全来了,眼睛又眨起来,恢复当初引诱我说出感情经历的纯美模样,历数那位作者的数十名书本,末了还同我讨论其中的男主角,其间我消灭了她的两包薯片,然后救世主安然出现,通知开饭,我终于解脱了。
这就是哄得明心不生气的唯一的办法。
命苦啊。
虽说荷包减肥不少,至少能饱餐一顿。
琴知渊的话不多,出于礼貌和真心,我们三个狂赞他的手艺,此人报以羞涩的微笑,末了,说:“六千块吃这一顿饭,其实是我赚了。”
吁,我们再也不用分精神进去礼貌上的称赞,转而狂攻饭桌。
狼吞虎咽之后,太饱了,瘫在座位上歇息。只留一满桌狼藉堆在面前。
我把希望的目光投向那个居家好男人,只见他优雅地抹了抹嘴,起身——去倒了杯水,仿佛品什么绝世好茶似的喝了一口,看来绝无洗碗之意。
或许是我的目光停留得太久,他微笑着回望过来,温柔地说:“洗碗很伤手的。”
若不是二十多年久经沙场的定力,我非要连人带椅子翻出去不可。我盯着他那双手,很严肃地问:“我听说你的职业是位教师。”
“嗯。我教中文。”
“请问粉笔会不会伤手?”
“如果直接接触,当然会。”
我的眼珠子都快掉下来,“难道你能遥控粉笔?”
“不。”他仍旧是一付温柔的笑容,“我戴手套。”
“咚!”我终于倒了下去。
结果还是平时最温柔最可爱最善良最勤劳的明心妹妹收拾残局。
明心很喜欢厨房,我们也很喜欢她这种爱好。当然,吃她做出来的菜又是另外一回事。
安然的爱好是针织,虽然现在还是热得要死老虎的天气,她已经为我织了一条葱绿的围巾,并说:“你皮肤白,围葱绿的好看。桔红的也不错,不过我现在得给我妈妈织一件毛衣,下次再织条桔红的给你。”
平白收到礼物是件很开心的事,我想我不应该怀疑安然有什么心理问题。
但她简直好织成狂。下班回家,吃完饭,她唯一的消谴就是针织。
温暖灯光下,素净的女子一针一线地织着衣衫,的确是一幅动人的画面。但在这连爱情都要快餐化的年头,这样的画面就好似在数十万年前的原始森林里看到了中国的山水画一样,太怪异了。
她几乎没有什么应酬。晚上很少外出,除非出门取证的日子。这倒有点好处,晚上在外和酒肉朋友胡喝乱饮时可以打个电话到家,“喂,安然,下雨啦,帮我关一下窗户!”
那边必定是气定神闲的声音:“已经关好了。”
我想当她说“某某被判处死刑”时,声音也不会有一丝摇动。
至于明心,如果有好看的电视剧,她是必定死守在电视机前的。不然,她就在楼上狂看小说,或者狂写自己的小说。
不过,到目前为止,她还没有拿出过一本有她署名的小说给我看过。
楼下有一间很大的书房,除去靠窗的地方有一张桌子,四壁都是书橱,啊,那么大的书房,一直高到天花板的书橱,该有多少书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