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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部分(第1页)

见任天翔出门后纵马往南而行,金耀扬急忙道:“少堂主,去西域应该走延平门!”任天翔头也不回道:“咱们走安化门,然后再绕道向西。”延平门在西,安化门在南,从安化门绕道向西,要多出半日行程。

金耀扬看看天色,急忙追上任天翔,耐着性子劝道:“少堂主,没有特别的原因就不要再耽误了。”“我当然有特别的原因!”任天翔沉声道。他的目光中带有一种不容辩驳的决断,金耀扬也不敢再反对,只得无奈摇头,怀着满肚子怨气随任天翔向南走安化门。

安化门以南是一望无际的旷野,在旷野之中有一片古柏森森的树林,密密麻麻布满了坟茔,原来这里是一片墓地。任天翔萧然立在一座孤零零的坟茔前,神情黯然。在几丈外,金耀扬坐在马鞍上耐着性子在等候,紧握的双手暴露了他心中的焦急。

娘,我要出一趟远门,恐怕要很久以后才能回来看你了。任天翔轻轻抹去墓碑上的尘土,露出了石碑上“名妓苏婉容之墓”几个篆刻大字。他的眼中闪过一丝隐痛,在心中默默道:害你的那个人壮年暴毙,你泉下有知不知是高兴还是难过?也许,一死泯恩仇的说法有几分道理,现在我发觉自己已经不那么恨他了。

任天翔怅然望向长安城方向,似乎又看到了那个在宜春院长大的懵懂孩童。那一年他刚满六岁,以为世界就是宜春院,女人都是妓女,男人都是嫖客。直到有一天,病入膏肓的母亲将他叫到床前,将一块玉佩交给了他,他才知道自己还有个父亲,义安堂老大任重远!

那是一个江湖上司空见惯的悲剧:情窦初开的大家闺秀,爱上了扬名江湖的黑道枭雄,在一次孽情之后留下了祸种,成为家族的耻辱。为了逃过浸猪笼的命运,她不得不离家出走,辗转千里来到情人所在的长安,才发觉自己只是那个枭雄众多情人中的一个,伤心失望之下由爱生恨,发誓永不再见那个负心汉。一个怀有身孕的女人在长安肯定无法生存,是宜春院的老鸨发现她的潜质收留了她,让她顺利地生下了儿子。为了将儿子养大成人,她无奈堕入风尘,成为名动一时的花中之魁。可叹天妒红颜,在儿子六岁那年她染上了痨疾,临终前无奈告诉了儿子身世。毕竟与儿子的未来相比,仇恨已经不是那么重要了。

任天翔就是在这样一种情况下找到了生身之父,认祖归宗成了任家公子。义安堂的眼线遍及大江南北,很容易就查清了任天翔的身世来历,但这依旧无法阻止人们对他身世的揣测,从他进义安堂那天起,“野种”的称谓就一直如影子般伴随着他。随着年龄的增长,他渐渐明白了这个称谓的耻辱,不过他并不恨母亲,他知道是父亲的薄幸寡情害了母亲一生,他继承了母亲对父亲的仇恨,甚至不再叫任重远一声爹。

从任天翔懂事开始,就处处与父亲作对。父亲教他纵横天下的刀法,他却偏偏要学剑;任重远给他请来最好的剑术大师,他却故意装傻,一个剑式学上几年依旧使得洋相百出,气走了十几个师傅还没学会一招。任重远见他不是学武的料,只好让他学文,希望他能考个功名光宗耀祖,谁知他平日熟读万卷书,却连个秀才也没考上,成为全长安城的笑柄。长安城人人都知道,名满天下的义安堂堂主任重远有个笨蛋儿子,文不得武不得,吃喝嫖赌却是样样精通,是长安城有名的纨绔公子。

不会武功本来是江湖上最致命的弱点,却偏偏保护了任天翔。每次江湖火并,都不会有人想到堂主这个杀鸡都不敢的窝囊儿子。任重远原本还有两个儿子,均得乃父真传,却在义安堂与洪胜帮的火并中先后战死。虽然义安堂最终将洪胜帮彻底赶出了长安,任重远却也无法再挽回儿子的生命。他只得将全部的父爱倾注到唯一的儿子身上,谁知这反而使任天翔变本加厉,在叛逆中越走越远。

任天翔就是在一次次将父亲气得暴跳如雷中,享受着为母亲复仇的快感。如今任重远意外去世,他感觉生活像失去了目标,心中一片茫然。

“少堂主,咱们该上路了。”金耀扬看看天色,过来催促道,“再耽误恐怕就走不了了。”任天翔闻言一声嗤笑:“你也太小瞧义安堂了,就算死的是贵妃娘娘亲侄儿,他们也有办法瞒上十天半月,一般人就算敢得罪杨家,也不敢得罪义安堂。”

话音刚落,就听金义突然指着长安城方向高喊:“总镖头快看!”金耀扬凝目望去,就见天边飞起漫天尘土,将城楼几乎遮蔽,在朝阳下熠熠生辉的,是斧钺锋刃上闪着的零星寒光。“是龙骑军!”金耀扬面色大变,龙骑军是御林军中的精锐,看来江玉亭的死已经上动天听。

任天翔眉头紧皱,心中有如闪电照亮眼前的迷茫——没想到逼自己离开长安还不够,有人还恨不得将自己置之死地而后快。不然无法解释龙骑军一大早就得到消息发动追击,并且准确地从安化门追来。只有义安堂的人才知道母亲是葬在安化门郊外,也只有极少数人才会想到自己在离开长安前,定会赶来这里拜别母亲!

虽然他从未将少堂主的身份放在心上,更没有想过要去争什么堂主。但对方那种赶尽杀绝的狠毒,反而激起了他胸中的好胜之念。他在心中暗自发狠道:你要我死,我却偏不如你所愿!我不仅要好好活下去,还要重回长安,将你这卑鄙小人揪出来!

“公子快走!”金耀扬说着已飞身上马,焦急地催促道。任天翔看了看四周地形,微微摇了摇头:“这里一马平川,百里之内一览无遗,而龙骑军全是大宛良马,咱们逃不了。”他的镇定和冷静与他的年纪完全不相称,这令金耀扬有些惊讶,忙问:“那你说怎么办?”

任天翔略一沉吟,翻身上马道:“先去官道,我要赌上一赌。”

金耀扬有些莫明其妙,还想再问,却见任天翔已经纵马下了缓坡,他只得跟了上去。此时天色大亮,官道上有零星的农夫或挑着担子,或推着独轮车赶往长安,希望用蔬菜鸡鸭换回急需的油盐酱醋。就见任天翔拦住一位推独轮车的汉子低声交谈了几句,那汉子先是有些奇怪,却还是将信将疑地脱下了身上的粗布褂子,见任天翔果然脱下丝绸锦袍,他连忙喜滋滋地与任天翔交换。二人换好衣衫,任天翔又将自己的坐骑交给那汉子,然后从地上抓了点尘土抹在脸上手上,这才对目瞪口呆的金耀扬道:“劳烦总镖头带这位大哥往南走,百里后这匹马就归他了。”

“那你呢?”金耀扬忙问。“我当然是去长安卖菜,”任天翔说着戴上那农夫的斗笠,推起独轮车回头对金耀扬笑道,“不过半路上我会转道向西,如果总镖头摆脱了追兵,请尽快往西与我会合。说实话长这么大我还从未离开过长安城一百里,没人领路我肯定迷路。”

金耀扬恍然大悟,不禁为任天翔的机变暗自赞叹。带着个不相干的人往南引开追兵,就算被追上也有托词。只要没有真凭实据,就是龙骑军也不能把他怎样,毕竟干镖局这行,结交的也有不少豪门权宦。想到这他一甩马鞭抽在那农夫的马臀上,那马吃痛,立刻向南狂奔。

“公子保重,我会尽快赶去与你会合。如果咱们走散,你可去兰州城西的福来客栈等我,少则一两天,多则三五天,金某必定赶到。”金耀扬说着一夹马腹,与随从金义一道,追着那大呼小叫的农夫纵马而去。

任天翔将随身的宝剑塞入独轮车下,推车往长安城而去。虽然他剑法没学会一招半式,但宝剑却从不离身。一柄宝剑至少要值十几贯钱,是富家公子必备的时尚装饰。

低头推着独轮车一路向北,没多久就迎上了狂奔而来的龙骑军。就见马如龙、人如虎,凛凛刀锋衬得天色也暗淡下来。任天翔赶紧将车推到道旁闪避,只见一彪人马从身边飞驰而过,没人多看他一眼。他刚要暗松口气,突见走在最后的一名将校猛然勒马,用枪柄在他头顶一拍:“喂!看到有三人三骑过去吗?”任天翔忙扶住斗笠往后一指:“没错!刚过去,领头那人好凶,差点将我撞倒。”那将校一听这话,立刻打马追上大队。一彪人马扬起漫天尘土,向南疾驰而去。

待龙骑军出了视线之外,任天翔忙将独轮车推到路旁草丛中藏好,这才转道向西,望遥远的西域大步而去。

遇劫

黄昏时分,任天翔在一个路边酒肆前停了下来,他已经空着肚子走了一整天,早已饥肠辘辘,又渴又饿。他顾不得桌椅的简陋肮脏,坐下来拍着桌子高叫:“快将吃的喝的每样送一份上来,我要赶路。”

小二用古怪的眼神打量着他,不冷不热地应道:“小店本小利薄,概不赊欠。”任天翔一拍桌子:“什么意思?怕我没钱?”小二傲慢地笑道:“客官确实不像有钱的主儿,所以还请先付钱,再吃饭。”

“混账东西,真是狗眼看人低。”任天翔气冲冲往怀中一摸,顿时僵在当场。此刻他才发现,自己与那农夫换衣时,腰带上的玉佩金饰、怀中的钱袋等等全都忘了取下来,除了在贴身衣衫内藏着的那块玉质残片,所有值钱的东西都没留下。现在自己一身破旧衣衫,确实不像是有钱的主儿,难怪小二要用这种眼光看自己了。

仔细搜遍全身上下,任天翔终于在最隐秘的裤袋中找到了一枚铜板。他刚掏出来,小二便冷笑着调侃道:“哟!客官居然还有整整一大枚开元通宝,可以买两张大饼或一碗面条,你是要大饼还是面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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