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我带点,多谢了。”什么叫得寸进尺?离沫就是一个鲜明的典范。
因为一直盯着大树,所以男人从树上飞身而出的时候,离沫凭着良好的视力瞧见了男人的侧脸,很年轻的一张脸初步估计不会超过二十岁,惊鸿一瞥,还看见了他一头如墨的被一根银色丝带束起的黑发。
过了几秒钟,看着好像一开始就只有她一个人的寂静四周,离沫眨眨眼:“真是比飞机还快啊,来无影去无踪。”
一来二去的,离沫虽然从没有和那个男人打过照面,但对他却已渐渐熟悉了起来。男人每隔两个月出现一次,每次出现都会带给离沫很多好吃、好玩的东西。好吃的东西离沫高兴收下了,好玩的东西她敬谢不敏,总不能要她一个心理年龄三十四岁的老女人一脸无知开心地玩拨浪鼓吧?真不知道那个男人怎么想的。男人每次出现都会呆四五天左右,而这四五天是离沫最期待的日子,因为那几天里每次从梦中醒来都能看见木桌上摆满了热腾腾的饭菜。
呵呵,离沫边吃桌上现成的饭菜边傻笑,要不是她来古代后就决定这一辈子她要一个人过,她还真想把那个不知道名字的男人拐回家,能把饭菜做得这么好吃的男人在现代也找不出几个,这年头,好男人难找啊!
离沫不知道那个男人的长相、年龄、个性,可这并不妨碍她把他当成了神交已久的朋友。因为这个男人没有做过什么对她不利的事情,反而处处照顾她。
春夏秋冬四个季节,每一季他就会给她送来四五套换洗的衣服,虽然不知道那些衣物是什么面料做成的,但摸起来舒适爽滑,她猜这些衣物的价钱肯定不低;知道她在看医书,就给她带来好多一些书上常见的中草药,能让她学习配一些治疗小感冒的药;竹屋里的很多东西都老旧了,可是某一天中午起床后她发觉竹屋里多了几张崭新的红木椅,橱柜也被重新修订了一下不再嘎吱作响,锅、碗、瓢、盆、菜刀也都被换成了新的,最令她满意的是一张即可坐又可躺的竹椅,以后睡觉就不用把自己的身子曲成一团在椅子上了;其它还有好多很细节的东西那个男人都帮她做好了,让她感觉她好像回到了二十一世纪的家里,所有的一切;家人、朋友给她弄好了她什么都不需要担心。
不知不觉和那个男人淡如水地交流了两年,等几天他来了向他道个谢吧,这两年多亏他她才能过得这么舒适,无病无痛,身上也明显长肉了。离沫坐在白色花瓣纷飞的大槐树下轻轻伸懒腰,双眼对着天空流露出一丝淡淡的思念。
从六岁到十六岁,她来到这个世界已经十年了,除了一开始的慌乱,到现在已经完全适应了这个地方,只有偶尔会想起现在相隔了不知多少个世纪的家人、朋友。
爸妈长白头发了吗?妹妹、朋友结婚生小孩了吗?他们还记不记得曾经的桑离沫呢?每次在越想越伤感的时候,她就使劲拍拍自己的脸颊不让自己陷入那莫名的思绪中去,偶尔想念是可以的,可是她不允许自己因为想念而难受,因为想念而怨恨。桑离沫还是做个没心没肺的桑离沫为好!
离沫从一个小山坡上摘了一些野果后打算回竹屋,手里提着一篮子桃子一边喃喃自语:“奇怪,那个人已经好几个月没有出现了,是出了什么事情吗?”对于那个神交的朋友已经有好几个月没有露面了她有着一丝淡淡的忧心,但转瞬又笑笑安慰自己:“他武功那么高,谁能欺负了他去?”
忽然,“啊……”一个尖锐的声音回荡在谷底,离沫受不住地捂住了自己的耳朵。
声音消失后,离沫放开耳朵,眼里有一丝疑惑,听声音似乎是有人掉下谷底了。看看四周高耸入云的悬崖,离沫耸耸肩,既然是从上面掉下来,那百分之九十九没有命了,剩下的百分之一是他(她)人品爆发老天爷舍不得他(她)死。
离沫提着桃子满脸无所谓地向竹屋走去,这谷底很大,她才没有闲心去找一个已被她判定为死亡的人。
刚回到竹屋,就听见“砰”的一声,回头,屋前的大树上掉下一团青色物体。
离沫放下篮子,慢吞吞走到青色物体前:一个男人,一个身形高大穿着藏青色锦袍的男人。
离沫蹲下身,用手拔开他脸上被汗水和血水打湿的头发,微微挑眉,哎呀,这就是小说里描写的绝色美男吧?
浓黑略带霸气的粗眉,粗眉下的双眼紧闭看不到它的神采,高挺的鼻梁下是泛着青紫的薄唇,从两边嘴角流出的殷红为他苍白的脸色增添了一丝血色。
离沫脸色平静地在男人脸上摸了一把,接着略带诧异地看着自己的手:“真是上佳的触感,细腻、滑嫩,比大部分女人皮肤还要好。”摸在他脸上就好像摸在了一块细滑的丝绸上,让人想一摸再摸。
摆摆手,离沫站起身居高临下地打量着突然掉在她屋前的男子,刚刚没有仔细看,现在才发觉他身上的衣服已经不能叫衣服了。从崖顶落到崖底,悬崖上的树枝把他的衣服刮成了碎布,现在只能勉强裹住他的身体,裸 露在外的肌肤上有着很多血痕,现在还在也还在隐隐冒血估计也是被树枝刮的。
再次蹲下身,离沫把手放在男子鼻子前试探了一下,手指感到了气流的流动;又把手放在男子的胸口上,手心感到了隐隐的震动,虽然微弱,但确实还在跳动。
望望头顶明亮的天空再望望眼前鲜血不断从嘴里冒出的男人,离沫黑线满头:“还真是好人品,这样都死不了,真不应该小看小说里‘跳崖不死的几率大于死’的论调。”
大略察看了一下男人全身,没有发现身上有明显能致死的伤痕,可是看他嘴角一直不断地出血,离沫托着下巴故作深沉地下了一个结论:“是内伤。”接着又眼带可惜地摇摇头,“看来你的人品也不怎么样,不然就不会落在只懂得一点医术皮毛的我面前。尽人事听天命吧,希望你能靠你自己的意志闯过这一关。”
对于自己眼前快死但还没有死的人,离沫做不到见死不救。想把重伤的男人搬回屋里,无奈他太高太重她搬不动,只得从屋里抱出一床棉被铺在地下,把男人翻转了一下让他躺在棉被上,还好现在秋高气爽的不必担心他躺在地上再受寒。为他盖好了被子,离沫就拿出一些具有祛淤血、凝神作用的药草去厨房给他熬药,熬好后又捏着他的嘴巴给他灌下药,喂完药,离沫拍拍手:“死了千万别来找我啊,我已经尽了最大努力。”
灌了三天的药,男人一直处于昏迷中,离沫有点束手无策。这谷底的药材是她那个神交的朋友带来的,都是治些小伤小痛的药对于内伤估计一点作用都没有。
看了一眼处于昏迷中的可怜男人,离沫一狠心把所有药材都放在一起熬。有很多药材都是相生相克的,但是现在只能是死马当活马医,从那么高的悬崖摔下没有摔死他,这些药材混在一起就算是有毒估计也毒不死他,说不定还以毒攻毒地治好他的内伤。
又是三天过去,男人还是没有转醒的迹象,离沫已经完全死心了,打算动手帮他挖坟地。坟地选在大槐树下,春天时花瓣如雪一般飘扬,纷纷扬扬的很漂亮,离沫认为他应该很满意他死后的家。
“唔……唔……”离沫拿着以前的杀猪刀经过重伤男人的身边时听到了他的一声轻吟,连忙丢下刀,一脸惊喜地看着满脸痛苦的男人,他的额头正在冒汗,汗水浸染了满脸。
离沫冲回竹屋,端出了一盆热水,从盆子里捏出一根湿毛巾帮他拭汗,心里有只快乐的小鸟在唱歌:“我得意地笑又得意地笑……我是天才啊,这么重伤的一个人居然被我给救活了。”
但接下来的两天却让她手忙脚乱地没有休息过一会儿。那个男人开始发烧,全身通红,嘴唇也干得泛白、裂口,他一会而喊热一会儿喊冷,离沫就不断给他加棉被减棉被,不断往他额头上换湿巾,不断用清水湿润着他的嘴唇。
不知道过了多久他终于沉沉睡去,离沫也全身虚脱地躺倒在他身边倒头大睡。
“吱吱……”离沫被清脆的鸟叫声吵醒。
迷糊睁开眼,一片翠绿映入眼帘。感觉到身边灼热的温度,离沫完全惊醒,完蛋,居然中途睡着了。一骨碌爬起身察看身边的男人,先探探他的呼吸,嗯,温热的,还活着;用手试试他额头的温度后终于放心地吁口气,烧也退下来了,这个男人的命估计就这样捡回来了。
“剩下的就祈祷这几天发烧没有把你烧成白痴。”
不知道他什么时候会醒,离沫怕到时候又手忙脚乱,梳洗一番后就到厨房去熬粥。唉,从来都是别人伺候她,她开天辟地第一次伺候人,等那个男人醒来后一定要他好好报答她,“施恩不望报”在这个时代那是傻瓜才做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