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饭就在院子里吃。
简单的石头桌椅,有晚风、夕阳、满天云霞做成天幕。
白日的热气散去,满院都是清凉。
墙边是碧绿的蔬菜和南瓜藤,生机勃勃。
石桌摆了四道菜,一个汤。
瓦罐里是金黄色的土鸡块,飘着几根碧绿色的白菜叶子,撒着葱末。汤里面窝着几个鸡蛋大小的小土豆,都是金黄色的,看着特别养眼。
大盘子里就是烫了丁丛笑一下的把子肉,酱香浓郁。
两个不起眼的青菜,一个丝瓜蛋汤。
丁丛笑抓着筷子,两眼发亮。
“允棠,苗苗呢?不在这儿吃?”
“哦,我让她给隔壁王嫂送一碗把子肉。你说是二蛋带你过来的嘛,我让她也给二蛋送碗把子肉。然后她也有一碗把子肉,我让她回家吃。”
其实是李苗苗不敢和丁丛笑一块儿吃饭,坚决要求回家吃饭。欧允棠没办法,每样菜都给她挑了些,让她回家吃饭去。
“你男人呢?”
欧允棠笑:“他说你是我来到这里的第一个朋友,恐怕他在场我们不自在,躲了。”
事实上是莫悍山已经干掉一大碗把子肉,七八个鸡蛋和十来个小土豆,肚子十成饱,拿着田花花那只鞋走了。
丁丛笑哈哈一笑,敲了敲筷子:“算他识相,给他点赞。”
“那么人齐了,开饭。”
丁丛笑的筷子直奔把子肉。
她特别会选,选的那块把子肉几乎透明,肥肉焦黄,瘦肉是枣红色的,晃一晃筷子,把子肉跟着颤乎。
这么薄的一片把子肉,偏偏还吸饱了汤汁,这么一晃悠,汤汁跟着掉下来,也是透明的。
丁丛笑毫不犹豫,一口吃掉。
“唔—好吃。”
酥烂,焦香。
偏偏还不肥腻,肥肉入口即化,瘦肉却非常劲道。
两种不同口感的糅合,抚慰舌尖的味蕾。
第二筷子,她去夹皱巴巴的鸡蛋。
鸡蛋上有不少小孔,估计是用来进味的。
果然,鸡蛋里头也有浓郁的把子肉味。
蛋黄的醇香和把子肉的酱香巧妙地混在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