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方槿自认为已经心如止水。她用剑比向拉姆瑟斯。见此人一点反应都没有,好吧,可能上过战场真的能分辨出有没有杀气,她一直以为杀气这个东西是小说电影写出来骗人的。
刷刷刷!!!
三下五除二。方槿把拉姆瑟斯全身的衣服都给剥掉了。
从宴会中直接出来,拉姆瑟斯全身的披挂还是埃及法老的那一套,光脖子上的黄金雕成的项圈就四五条。上衣同样黄金,是用黄金的小片片拼起来的,下面倒是埃及的白短裙,可腰带是黄金的块块拼起来的。
这一身很耀眼,方槿的刀挥得很利落。
把拉姆瑟斯全身剥光,看着他晾在这苍茫的月色中,方槿居然感到出了一大口气。
从相识以来,哪一次都是拉姆瑟斯占上风,而且从拉先生一贯的风格与这世上的男人的一般标准来看,她的的确确当了一回包子,让人占了便宜。
拉姆瑟斯,并没有对她认真。
而她头脑一热,两眼一花,不但爱上这个土匪强盗的一样的男人,还直接献身。
可她清醒过份的头脑又时时刻刻的提醒她,拉姆瑟斯的想法。
那只是一次风流。
方槿能理解叶绿为什么不肯告诉她关于埃及的事。可她要为自己出一口气。
她的动心就是动心,是存着长长久久,一起生活,一起……是更深刻的。
而拉姆瑟斯的动心,只是他的一次停留。
方槿知道这不能怪拉姆瑟斯。在这个世界上,男人都是这样想的。她的身份家世都摆在那里,拉姆瑟斯不可能对她认真。
可她还是生气。
所以她来了。
她观赏着拉姆瑟斯的新造型,很意外他为什么不生气。
她不担心拉姆瑟斯会对卡涅卡进行报复。卡涅卡是西台的重要都城,埃及刚刚跟西台打完,最少十年八年内不会有下一次大战。
考虑再三,她确定拉姆瑟斯只能吃这个哑巴亏。
当然,如果是暗杀就难说了。
她有决心接受拉姆瑟斯的报复。
现在方槿热血上头,想法多少有点不靠谱。她现在的想法就是死都不怕了。她就是要羞辱拉姆瑟斯,出了这口气!
回过神来,方槿把剑丢下,转身上车。
拉姆瑟斯的眼神在她身后燃烧着。
她不管,上车。
下给拉姆瑟斯的士兵的迷药只有一段时间的功效。
很有可能不等她回到卡涅卡,拉姆瑟斯就会带兵追来把她抓住大卸八块。
她不怕。
不管是什么,不管他是想杀她还是怎么样,她都不在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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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卡涅卡附近,方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