弹弓走狗,奸淫妇女,无恶不作,同时又与匪盗暗通声气。后来他去晋阳投军,路遇原先不相识的土匪劫道,很快便达成谅解。反过来,土匪除赠他盘缠外,又找了10个小偷替他带路并相帮解决沿途食宿。这也是当时草莽凶徒在突入市镇打家劫舍前,常得偷儿类提供情报或接应指道的惯情反映。《水浒传》里描述史进在史家庄麦场边柳阴树下纳凉,见有人探头探脑在那里张望,便喝问“莫不来相头脚(指帮助土匪踏勘地形)?”当是经验之谈。
草寇土痞同恶相济以外,从市井沦入草莽是不少流氓在犯下罪行后逃避官司追捕的重要动向。清季“名人”张国梁就是这么个典型。他原名张嘉祥,是广西贵县的一个恶棍,贩卖毒品,绑票勒赎,干了不少坏事。后被受害者告到官府,贵县县令杨曾惠出票拘拿他,即逃到贵县与横州交界的大岭一带,索性当起土匪来。
《新唐书·窦建德传》里也提供过一个类似的事例:隋朝大业年间,会邑偷羊贼孙安祖因案发被县令捕劾笞辱,怒而杀官,逃到窦建德家躲避,窦即指点其逃入“广袤数万里,葭乱阻奥,可以迷难”的高鸡泊中,从此昼伏夜行,掘古墓,劫旅客,做成个匪号叫“摸羊公”的强盗,而“摸羊公”三字又记录了他从偷羊到劫人的履历。
由流氓向匪盗的身份转换中,纠集成帮且配有武装的贩私团伙更具备一触即发、倏成气候的客观条件。如北宋末年李纲上《乞措置招捕虔州盐贼奏状》称,广东匪盗,分掠南雄、黄州、循州、梅州、惠州各地,“残破州县,杀害平民,皆是虔州诸县平时搬贩私盐之人”。南宋时真德秀《得圣语申省状》亦断言,“福建前此群盗,皆异时私贩之人”。读者可参见本书第三章中“结党横行贩私帮”一节。其实这类人在走私时的所作所为,已同匪盗行径略无二致了。
中国古代官方文书中的“匪盗”,一向把并非“职业性”常态的“反民”也包含在内,这种具有突发性的聚众造反行动,有不少属于农民起义性质。流氓往往成为这类行动的垫脚石或参与者的历史现象,也很引人注目。以隋末瓦岗寨中若干人物为例。如郭孝恪,原先生活在许州市井,连他父兄也斥其为“无赖”,德行可知。等到天下大乱后,“率少年数百附李密”。此“少年数百’的原先身份大抵是郭孝恪一路。又如徐世,修成“正果”后亦不讳言从小流氓到绿林再到接受招安当军官的复杂经历。他曾对人说:“我十二三岁时为无鞍贼,逢人便杀,十四五为难多贼,有不快意,则杀。十七八为佳贼,临阵乃杀。二十为大将,用兵以救人。”这是一份很有代表性的自述,也替专门研究匪盗史的在调查这一特定社会群体的成员来源时,提供了值得重视的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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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丐独尊 以帮“服”人(1)
《红楼梦》第十九回写到宝玉去宁国府看戏,无意间撞破贴身小厮茗烟与丫环万儿在小书房里的幽会。茗烟感激主人替他遮瞒,忙讨好道:“这会子没人知道,我悄悄的引二爷城外逛去,一会儿再回这里来。”宝玉道:“不好,看仔细花子拐了去……”
据专家释义,“花子”乃“叫化子”(即乞丐)的音讹,“仔细花子拐了去”,系指彼时流行城乡的叫化子拐带儿童的现象。连性好闲逛的宝二爷也引以为戒,可见其给人造成的心理压力之大!唯拐骗人口,向来是棍骗凶徒所为,何以形状可怜、靠人施舍为生的乞丐,也会操此伎俩呢?
这正是本篇的主题:古代社会中,还存在着一个生成原因、行为特征、观念意识都与流氓相似的寄生性群体——丐帮。丐帮是一种职业性乞丐团伙,与因为遭逢凶荒而作临时性乞讨谋生的,或确系身缠疾病及老幼无依因而无法另觅生路的乞丐不同,他们所以会自甘沉沦到社会寄生人口的最底层,除却各自复杂的原因外,大抵以好逸恶劳的恶习及自轻自贱的品性为共同禀赋。在农村,虽然也有乞丐的踪迹,但自己也常赖米糠野菜对付饥荒的广大农村居民,能施舍给乞丐的余食少得可怜,所以真以乞讨为职业的,又都以市井为生存环境。这些方面,都与流氓群体具有明显的一致性,而在同类相与结伙、纠集成一种社会势力这一点上,则比流氓更具“规范性”,所以就生存能力而言,丐帮要比流氓团伙强得多。
乞丐自古就有,而丐帮的出现至少不迟于唐代。有关市井乞丐以偷抢拐骗等各式手段危害社会的文字记载到唐宋时已大量出现,乞丐中的部分通过结伙行动方式成为一种流氓变态,或径言流氓的,部分以丐帮的身份而存在,更是自唐宋起便逐渐凸显并流于普遍的历史现象。据《东京梦华录》等书记载,两宋时丐帮的组织规范已相当严密,连穿什么衣服都受到团体的约束,属于不同帮伙的乞丐,都在特定的地段或行业行乞,并且听从头儿的号令。话本《金玉奴棒打薄情郎》中那位女主角的父亲金老,就是南宋京都临安某一丐帮的头儿,平时众丐叫化所得钱物,都要向他献纳“日头钱”,若逢雨雪没处叫化时,他就熬些稀粥养活众丐。他手中的“杆子”,是丐头的权威象征。由《清稗类钞》中有关记载可知,这种形式直到清朝依然在沿袭。如清季北京的丐帮,便有黄杆子、蓝杆子、白杆子等名目区别。“杆子”可以用来惩治违反帮规的成员,又可恃其向在本帮者征收献纳。凡新加入的乞丐,头三天的乞讨所得要全部交给丐头,称为“献果”,以后和大家一样,每天交出两成。遇到节庆,众丐还要向丐头送礼贺节。犯了规矩的乞丐,宁愿受“杆子”重罚,也不愿被逐出团体。失去“门户”,就成了所谓“流丐”,非但不能享受类似雨雪天喝稀粥这样的“福利性”待遇,而且就此丧失了行乞的“地盘”,竟连讨饭的权利也被剥夺了。
凭借如此严密的组织力量,丐帮对各自拥有地段内的居民商家形成严重威慑。丐头定时向店铺收取“罩门钱”,部分分给众丐,其余归己。献贿后的店家,则可换得一张葫芦型纸符贴在门上,名曰“罩门”,乞丐们见有这玩意,便越门而过,不再去讨。否则,必定一年到头骚扰无已,使你难做生意。居民们举办婚丧大事,也必须通过丐头,有所应付,要不然必结伙上门,勒索酒食银钱,稍拂所欲,即围门恣为,演成大闹局面。有时丐头也唆使徒党在市面上挑衅闹事,乘机哄抢。彭孙贻《茗斋集》咏明代北京乞丐诗中,就有“不逞亡赖儿,百十行与俱,诣市任颐指,攫取蔑敢呼”的描写,其行为与“撞街头”的泼皮凶徒,完全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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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丐独尊 以帮“服”人(2)
丐帮的乞讨方式,多富有流氓色彩。有的以刀棍自伤,甚至当众“出彩”(即流血),其实多似变戏法手段,但形状丑恶,足以激起被乞者的心理恐惧,总要多施舍些,避免祸事惹身。有的手持活蛇,甚至蓬头裸体闯入人家强讨,和敲诈没什么两样。也有诡托投亲不遇流落他乡,假称自身遭窃遇劫求人解决一时之困的等等,即所谓“告地状”,其实质是骗取别人同情。尤为灭绝人性的是,他们还常实施拐带与伤残儿童的恶性犯罪,以充欺骗式乞讨的道具,这就是《红楼梦》中贾宝玉所谓“看仔细花子拐了去”的恐怖,黑话中则称为“采生折割”,即有意制造残疾。
与《红楼梦》作者生活在同一时代(清朝乾隆时期)的常辉,在其所著《兰舫笔记》中,记有一则关于“采生折割”真相的亲闻。略谓乾隆三十五年(1770),震泽城中市桥上有一个失去两肢的少女,趴在地上行乞,因无所得,到黄昏时,且哭且乞,喃喃自语今天必定要被打死,声音惨切。此语引起了几个过路人的怀疑,便躲在附近伺察。向晚,来了个大汉将少女背起就走,几个人即悄悄跟踪,随其行至城外河下,遥见一条船内,还有三四个男女儿童,也都断臂折肢,由几个大汉看守着。跟踪者马上约集巡役前来捕拿,虽然只逮住一个大汉,但那个少女和其他残疾儿童都获得解救。经讯问,这些孩子全是从小被花子拐走,用药麻醉后以刀致残,然后带往各处乞讨。这位无腿少女,原来就是震泽城中某绅家七年前失踪的女儿,此刻骨肉相认,虽说人已重残,也算不幸中之大幸了。同类的事例,在《清稗类钞》中还有不少,且多为乾隆时代发生,看来的确是当时人人谈之色变的社会公害。
一些因老弱病残贫苦无依而沦入乞食行列的“散丐”,也常是流氓的受害者,但立有“门户”的丐帮则非流氓敢轻易招惹,相反还利用他们的特殊社会身份搭档作恶。范资《玉堂闲话》中便记有一事:唐朝时,懿宗皇帝常常穿上便服游逛京中寺庙。一些棍骗打听到大安国寺存有上千匹江淮进奉的吴绫,便合谋设下个骗局。他们选了个面貌与唐懿宗相似的,穿上用龙脑香熏过的衣服,带上几个扮成小仆样的同伙,煞有介事地逛进大安国寺。接着,便有几个预先来此的乞丐向他乞讨,他顺手给钱打发。因出手阔绰,惊动群丐,一个跟一个跑来。假皇上的钱给完了,开口问一边看热闹的和尚:“寺内可有什么财物可借?”和尚还没有开口,装成小仆的同伙在一边忙向和尚递眼色。和尚认定这阔佬准是微服逛庙的“今上”,立即诚惶诚恐地禀报:“柜内有人寄绫千匹,唯命是听。”于是开柜取绫,全部“发”完。临走之前,小仆还大模大样地关照:“来日到朝门来找我,我带你觐见,定有重酬。”此事的结局,自然是大安国寺和尚没拍着马屁,反吃了大亏。事后得知,这是一出棍骗与丐帮联合出演的好戏。
王室宗子 破落为奸(1)
南宋高宗统治时期,京城临安接连发生流氓分子侮辱妇女的事件,影响恶劣。当时任临安知府的是宋朝宗室、秦王赵德芳的后代赵子肃,早在当刑曹椽、推官这类小官职时,就以破案断狱出名。自从高宗钦命他治理首都,更以弹压自负。及闻流氓侮戏妇女,连许多贵戚官员家眷也遭侵犯,愤懑无比,立责警方限期破案。因为受害女子中极少有主动报案的,所以缺少侦破线索。后来警方想了个主意,从发卖罪犯眷属的牙侩处借来几个准备卖作婢女的女子,让她们扮作良家妇人出游,引蛇出洞,又使巡捕悄悄随其身后监视,最终当场抓获几个无赖。然后顺藤摸瓜,扩大拘拿范围,竟挖出一个专以调戏妇女为乐事的团伙来,为首者绰号“拦街虎”。
听听“拦街虎”这名头,其人嘴脸不难勾画。但令赵子肃大吃一惊的是,这个流氓帮伙的首恶,居然也是皇家“宗子”。虽说支庶别传,如今已是庶民身份,但凭着这一脉“赵官家”的血统,谅官府也得承让几分吧?没想到赵子偏不买这个账,录下口供后,霎时黑下脸来,喝令皂班将其拖翻重打。未满三刻,这条横行市井的没毛大虫,便被活活打死在临安府大堂上,一时舆论大快。
赵子肃为民除恶,赢得了“刚决”之誉。但是南宋一代,像“拦街虎”这样披着“宗子”虎纹斑皮的流氓凶徒,却是愈冒愈多。略举几个弄出名气的:宋理宗时,饶州有个不知是“赵官家”第几代玄孙的赵若陋,官方文件称其“专置讹局,把持饶州一州公事,与胥吏为党伍,以恶少为爪牙,以至开柜坊(柜坊,宋代对专营赌博的场所的通称),霸娼妓,骗胁欺诈,无所不有,罪如山积”。同一时期的信州,也有个“宗子”赵时,“聚集凶徒,百十为群”,俨然是一流氓团伙头子,不仅劫夺公产,甚至连受到官府重点保护的地方文物,照样被他指挥徒党通通砸坏,以至激起社会公愤。不过这同地属两浙东路的处州相比,又属于小巫见大巫了。那个地方一下子冒出了三男一女四大流氓,有赵假熹、赵汝佛自称“宗子”,赵汝安自称“宗女”,其丈夫叶庚自称“郡马”。四凶同恶相济,凡“开置柜坊,宰杀耕牛,奸夺妻女,骗诈店户,流荡淫秽”,堪称五毒齐全。有些地方官员忍无可忍,不得不搬出“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的大道理,恨声连连地发出责问:“身为宗子,独非王臣乎?”
其实再把眼界放宽些,历史上许多封建王朝在步入其统治的中期和后期时,都有为数可观的“宗子”纷纷堕落为市井无赖,成为古代流氓群体的来源之一。囿于篇幅,这里不再一一列举,倒是造成这种结果的原因,值得略加分析。
首先,封建社会的嫡长子继承制度,只能保证与权势财富相联系的爵位封号,在极有限的范围内单线承袭,其中还得把因种种罪名夺爵或降等的处分计算进去。因此,任何皇室的统治时间一长,总会有大批成员的实际身份已降为流布民间的庶人。比如西汉远支皇族、被赤眉军举为皇帝的刘盆子是个放牛娃,东汉远支皇族、被汉献帝尊为“皇叔”的刘备是个编草鞋的。这种社会地位的深幅跌落,应该说已经为一部分人窜入流氓群体洞开了门户。
王室宗子 破落为奸(2)
其次,随着社会地位的急剧下降,经济状况也同步恶化。大部分人姻亲等关系愈益疏淡,已无指望从皇室财政补贴中分一杯羹。在难以为生却又不改游手好闲恶习的矛盾中,很容易挤兑出自甘堕落的主观意向。比如清朝后期,北京城里号称“黄杆子”的无赖团伙,全是疏宗别支的“天潢贵胄”。宁可像乞丐般处世做人,却没有一个肯去老老实实干活糊口的。
最后,多数封建政权前后相袭的发给“宗子”降生凭据以证明“血统”的制度,客观上为他们作恶民间提供了一张虎皮。从历史上看,不少堕落为流氓的“宗子”,并不一定存在生活上发生困难的窘迫。如元明时期流氓活动的特点之一,就是在经营赌场、走私、包占关闸这类公然与国家法令相抗的勾当时,多拉拢宗室成员入伙,目的就是要利用他们“帝王苗裔”的名义,迫使官府承让几分。那些为贪图不义之财而乐于为其利用的“宗子”们,则在这种沆瀣一气中逐渐完成了自身从“皇族”到流氓的演变。
“君子之泽,五世而斩”,贵为“皇族”的宗子也会向着流氓身份转换的缘故,就如同官宦家最能制造恶少、富绅家最易产生不肖子弟、破落户的道理一样简单。杜甫诗云,“将军魏武之子孙,于今为庶为清门”,的确是历史规律的总结。当然,再走到为痞子为光棍这一步,说起来未免让人齿冷,但这却是我们在考察古代流氓百态时应予留意的历史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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寡廉耻 丧伦常
元朝延年间,岳州路平江州出过桩冤狱,州民李氏兄弟三人,家业殷实。老三病死,没有子嗣留下,大哥二哥为吞没他那一份财产,合谋将寡弟媳撵走。所用伎俩,是暗唆族人与当地无赖勾结后,出告寡妇与人通奸,玷污李氏门风,要求官府作出将淫妇赶出门墙的判决。
俗话道:捉贼捉赃,捉奸捉双。官府断奸情案,自然也不脱此例。令那位受诬寡妇做梦也想不到的是:族人诉其通奸的状子上不止是“双”,还开列了好几个“淫夫”姓名,及谁为牵头,谁是见证,色色俱全。州官传唤状上人物,应有尽有,特别是那几个“淫夫”,竟能在大堂上,绘声绘色地描述他们与李家孀妇“通奸”的具体情节,令人不忍耳闻,只能赶快叫他们具供画押完事。
案子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