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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着已经用“生物”两个字形容昔日妹子的齐阵,关笛无可奈何到揪住头发:“所以我说,阿阵你真的是……”
自那日之后,齐阵的生活没有发生任何变化,他依然保持着自己的步调不紧不慢地生活着,哪怕关笛和明梦柯一起离开了奇风镇。
一年后,齐阵接到了关笛传来的“红色炸弹”。
关笛会和明梦柯结婚,虽然齐阵隐隐有这种感觉,但从来没有太放在心上,接到请帖后,他也只是把牙刷塞进了口袋里,就来到了关笛发来的地址处。
“你好歹换件衣服。”这是关笛见到齐阵后,说的第一句话,为了表达自己的无力,他甚至捏着鼻梁。
没错,哪怕是最好朋友的婚礼,齐阵依然穿着日常服,甚至连裤脚还有些泥,不知道是不是昨晚战斗过根本没有换下来的。
好在关笛早就有准备,对齐阵的德行他心知肚明。
尽管如此,关笛低估了齐阵的成长期,西装穿在齐阵的身上怎么看都紧,宽大的肩膀处似乎随时会爆开,临时订做明显赶不及,所以关笛一整个婚礼都进行得心惊肉跳,生怕齐阵一个大动作让这套高级西装玩完。
事实证明关笛的钞票没白出,西装质量很能经得起考验。
“别担心,如果齐阵在婚礼上暴衫的话,那些荷尔蒙过剩的姑娘们就不会再注意到你了。”明梦柯笑着说:“这样我又少了许多情敌。”
“哪里来的情敌,我都是快做父亲的人了。”关笛无奈地说。
这时候,齐阵才注意到明梦柯微微隆起的小腹。
原来这两个人是奉子成婚。
“你该不会以为是我胖了吧?”明梦柯似真似假地开着玩笑。
“我从来没注意过。”齐阵实话实说。
这回轮到关笛笑了。
几十年后,回忆起那场婚礼的情景,齐阵才觉得自己可能真的没有注意到很多东西,比如明梦柯时时都在笑,眼底却有些阴霾,比如没有挽留、在婚礼结束后立刻婉送他的关笛,比如所有的客人——数量不算多——都是匆匆来匆匆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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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中午的饭是你做的吗?”
“是啊,怎么了?”
“难怪这么好吃,肯定不是和你爸学的。”
“你嫌弃他做的饭?嫌弃还天天来?”
“没办法,谁让这里的人比吃饭更有吸引力,不管喂我什么,我都要来。”
“喂你敌敌畏呢?”
“拼了,权当洗胃。”
“……你可趁早别来了,我爸说我们这个月的伙食费因为你都涨了。”
“你爸是为了自我保护才这么说的,我也很委屈啊。”
“自我保护?”
“是啊,我想买菜做饭,你爸不让,肯定是怕吃我做的饭吃上瘾。”
“你会做饭?”
“那是,相当于国宴。”
“吹牛吧?”
“吹牛是小狗,一般人我不说,怕他们知道了,天天让我当厨师。”
“你不怕我让你天天当厨师?”
“你的话,我愿意啊,当一辈子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