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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部分(第1页)

刘胤本来就对这个安平王的爵位不怎么感冒,亡国在即,为一个虚名争个你死我活有意义吗?他决定和弟弟好好地谈一谈。

“我怎么就嫁给你这么个窝囊废,好好的王位说没就没了,这日子——这日子没法过了!”张氏真有悍妇之风,将丈夫骂个狗血淋头,超高分贝的嗓音百步之外都清晰可闻。

直听得刘辑压低声音无可奈何地道:“这是母亲决定,我又能怎么说。何况这王位本来就是兄长的,如今他醒了过来,自然要由他来坐。”

张氏冷哼了一声,不服地道:“你安平王的位子,那也是陛下诏封的,既无过错,又岂能轻易地废黜,明日我且回娘家,与我爹爹商议一番,再做计较。”张氏的父亲张峻,乃是九卿之一的太常,正是主管宗室事务,张氏明白,在安平王府她可斗不过马王妃,只好去娘家求援。

刘胤走到门前,重重地咳了一声,大声地道:“二弟在家吗?”

门内的人应了一声,似乎很慌乱的样子,好半天才打开了门,刘辑迎了出来,张氏也跟在后头,刘辑拱手行了一礼,道:“不知大哥到来,有失远迎,恕罪恕罪。”

张氏在后面双手拢于胸前,微微屈膝,行了一礼,不过她的神情却是怪怪的,方才她喊的那么大声,想必所就的话都被刘胤听去了,张氏很是尴尬。

刘胤上前一步,拉住刘辑的手,含笑着道:“你我兄弟之间,又何须这些繁文缛节?我睡不着,出来走走,正好乏了,到你这儿来讨杯茶喝。”

刘辑赶忙道:“大哥里面请。”

相偕来到堂屋,款款落坐,自有侍女奉上茶来。张氏倒是很识趣地告退了。

安平王府自然不乏好茶,刘辑给刘胤上的便是最极品的蒙顶仙茶。相传在西汉末年,蒙山寺院中有位普慧禅师,在上清峰上栽种七棵茶树。这七棵茶树“高不盈尺,不生不灭”年长日久,春生秋枯,岁岁采茶,年年发芽,虽产量极微,但采用者有病治病,无病健身,人称“仙茶”。蜀汉立国成都,这蒙顶仙茶便成为了贡品,非皇亲贵戚不足以享用。

“好茶。”刘胤端起茶碗来,品了一口,香馨高爽,味醇甘鲜,不禁赞了一声。

刘辑的神情也自然了一些,说道:“大哥喜欢就好。”

刘胤放下茶碗,道:“这次大哥昏迷不醒几年,忘了很多的事,但小时候的事,却一直记忆犹新。我记得你小时候很顽皮,不好好读书,经常地去捉弄管家吴伯和教书先生,有一次竟捉了一条菜花蛇夹在先生的书简中,把先生吓了个半死,为此屁股都被父王给打肿了。”

刘辑脸上露出久违的笑容,童年在他的心底之中无疑是最美好的,那个时候父王很宠他,他也顽皮,自然少不了受责骂。但自从父王去世之后,再没有人来责骂他,马王妃永远都是一付冷冰冰高傲的模样,刘辑从此变得沉默寡言,他的生命里只剩了下灰色。

“那个时候,还是大哥最疼我,总是护着我,要不然我的屁股肯定要给父王打爆了。”刘辑想起小时候他们兄弟的感情还是很好,一起读书,一起玩,一起疯,大哥比他大两岁,凡事都会护着他,有好的东西也首先会让给他。但那已经是很久很久以前的事了,他们已经好久没有在一起玩,甚至很少说话,那个时候,刘辑才懂得了什么叫嫡庶有别。

刘胤深深地看了他一眼,道:“二弟,不论在何时,不论在何地,你我永远都是兄弟,血浓于水,永远也割舍不掉。是兄弟,就要守望相助,是兄弟,就要不离不弃。今天大哥到你这儿来,就是想要告诉你,安平王是你的,我不会和你争的,母亲那边,我自会劝她,但你要给我一点时间。打虎不离亲兄弟,区区一个爵位搞到我们兄弟反目,我想父王在九泉之下也不会瞑目的。”

刘辑脸色刷地一下变白了,急急地道:“嫡庶有别,更何况这王位原本就是大哥的,小弟如何敢擅越……”

刘胤站了起来,一掌重重地拍在刘辑的肩上,沉声道:“别说什么嫡庶有别的话,二弟,你要记住,我们是亲兄弟,血浓于水的亲兄弟。”

“大哥——”刘辑哽咽着,泪水从他的面颊上滑落下来。

刘胤没有落泪,他的目光,投向了屋外,外面起风了,阴云漠漠,山雨欲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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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5章 北地王刘谌

刘胤劝说母亲放弃变更安平王爵位的事显然是不太成功,在这一点上马王妃很固执,在她看来,刘胤是家中的嫡长子,继承安平王的爵位是天经地义的事,何况当初刘胤就是安平王,只是由于意外才会让王位旁落,做为母亲,马王妃自然是要责无旁贷地替爱子讨回他所拥有的一切。

当然这个事也不是马王妃一个人能就能做得了主的,诸侯王的废立,那得天子点头才行,马王妃第二天就急着赶往皇宫去求见刘禅,不过不巧的是,这两日刘禅微恙并不上朝,马王妃只得悻悻而返。

虽然没见着刘禅,但刘胤苏醒的消息,倒是在蜀都很快地传了开,许多和安平王府有交谊的豪门显贵都派人前来探视,送来价值不菲的礼物。

北地王刘谌是第一个亲自来探视的诸侯王。

蜀汉王朝只历二帝,先主刘备只有三个儿子,后主刘禅也只生了七个,依汉制,异姓是不得封王的,功高如诸葛亮,爵位最高也不过至武乡侯,真正能封王的,也只有刘备的两个小儿子和刘禅的六个儿子(长子刘璿是太子,将来准备要继承皇位的,不在诸侯王之列),所以蜀汉王朝的诸侯王加起来只有八个。

对于刘谌,刘胤是不陌生的,历史记载之中,北地王刘谌自幼聪明,英敏过人,成都沦陷之时,朝内一片投降之声,唯有刘谌挺身而出,直斥谯周,最后杀妻斩子,在祖庙之愤而自杀。虽然历代以来对刘谌的行为褒贬不一,但无人可以否认刘谌是蜀汉王朝最后一个有血性的汉子,在报国无门的情形下,刘谌不堪去做亡国之奴,用自杀的方式悍卫了做为汉室子弟的尊严,比起那些屈膝投降心甘情愿受阶下之辱的人,他的气节又何止高尚千百倍。

刘胤也早已在心底之中打定主意,倾尽全力力挽狂澜,而想做到这一点,仅凭他一个人的力量那是远远不够的,他需要志同道合的帮手,而刘谌无疑是最佳的人选。

说曹操,曹操就到,刘胤还在琢磨如何去接近刘谌的时候,刘谌就已经是主动地送上门来了,如何不令刘胤喜出望外。

刘谌剑眉朗目,唇红齿白,搁到后世,那就是典型的高富帅,一袭明黄色的锦衣,更是衬托出他儒雅不凡的气质,见到刘胤,亲切地不得了,上前就拉着他的手嘘寒问暖。

“胤弟,这七年来你一直昏迷不醒,可把哥哥给急死了,哥哥这日思夜盼,就盼着你能醒过来,这上天怜见,总算是让哥盼到了这一天。”

“多谢五哥挂怀。”刘胤含笑着道。刘谌行五,比刘胤大上三岁,今年二十有八,刘胤打小就是唤做五哥的。

刘谌一招手,令随从将礼品呈上来,是一株硕大的辽东雪参。人参刘胤是认识的,但这么大个的人参他还真没见过,至少得有百年以上,辽东可是魏国的属地,与西川远隔万里,这么极品的人参绝对是价值不菲。

“文诚,你这礼物也太贵重了,这百年雪参可是价值连城。”马王妃有些埋怨的口气,不过她的眉目之间,满含着笑意。文诚是刘谌的表字,刘胤也有表字,叫文宣。

“婶娘,您就别客气了,这雪参搁在我府上那也是浪费,胤弟大病初愈,正是要补身体的时候,最是用得着,我这也是借花献佛。”刘谌面露微笑地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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