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意没吭声,就是不想让张三给他捏脚,他才说饿了。
他总觉得两个大男人这般好别扭。
不过他还真是饿了,肚子都“咕咕咕”叫了。
泡了一会后,程意就没泡了,也来到厨屋帮忙。
张三煮了粥,把带米的都给了程意,并让程意先吃。
因为只有一个碗。
程意吃了两口后就没吃了,递给了张三:“你要是不嫌弃我吃剩下的,你把这些都吃了吧。我不太饿,出去路上的时候我吃了不少野果子。”
其实他是想让张三吃点米。
这男人正是干饭的年龄,而且白天还要不停的帮工,活肯定很重,不吃饭怎么行。
“不嫌弃。媳妇,你再吃几口,剩下的我吃。”张三非要程意再吃几口。
程意只好又吃了两口,然后说道:“不嫌弃就赶紧吃,我吃饱了,不想再吃了。”
“好。”张三把剩下的都吃了,然后又开始洗刷。
程意就坐在一边看着。
别看这男人人高马大的,干起活来却是麻利的,而且啥活都干,都会干。
想他虽然也是在农村长大的,却是到现在都还不会烧菜做饭。
“差点忘了,媳妇给。”张三从怀里掏出来一个东西递给程意,程意一看是块布。
“你买的?”
“我把以前猎到的动物皮毛拿去换了布,给媳妇做衣服。”
“还是先给你自己做一身吧,你就一身衣服,哪换的过来。”晚上洗白天穿,万一要是下雨了,白天就没得穿了好吧。
“我不用,这个颜色做成衣服,媳妇穿肯定好看,媳妇本来就好看。”
“有针和线吗?”
“有。”
“明天做,晚上看不清。”
“要让大嫂二嫂帮忙吗?”
“不用。”他可不想再听那两人冷嘲热讽。
万一要是知道张三给他扯了布做新衣裳,那还得了。
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他还是自己来,他就不信这点小事能难倒他这个二十一世纪的新新人类。
再说了,没吃过猪肉,还没见过猪跑吗。
不过要是有手机就好了,手机一搜,啥教程没有,别说做衣服,就是发明一些这里没有的东西也不在话下。
可惜啥都没有,他这个二十一世纪的新新人类也是束手无策。
“媳妇,等我不干活了,再拉个院子,你觉得怎么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