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想到小风儿,雷勋就陷入了沉思。
刚才在路上,他看到的那个女孩子,是不是小风儿呢?
如果是,为什么她对于他的呼唤,置若罔闻?
如果不是,为什么她和小风儿长得如此相同,连走路的神韵都一样?
雷勋陷入了一个新的问题中:当初在民丰时,小风儿到底有没有死?
正胡乱想着,安小莫戴着两个大棉手套,托着砂锅端到餐桌上。
一股股香味窜入雷勋的鼻孔。
雷勋不再去想,看着安小莫打趣道:“哟,你这是给我专门熬得复原汤吗?还蛮有心的啊,不错不错。”
“切~~”安小莫就是嘴硬,撅嘴否认,“这才不是给你熬的呢,这是我给我自己熬的!喂,你可是闻到了我做的饭的味道了,你要付钱哦。”
“付什么钱?”雷勋慵懒地淡笑。
“你说付什么钱?当然是付菜香味的钱啦!难道我做的饭的香味是让你白白闻去的?快快快,少说废话,尽快拿钱!”
安小莫抬起下巴,挑着眉骨,叫嚷着,一脸的淘气,和说不尽的妩媚。
“搞清楚,我这胳膊可是为了你才受伤的,你个没良心的!”
安小莫夺口而出,“你不是说你对我只是玩玩的吗,你不是说,你很瞧不上我吗,那么我请问,你为什么要冒着那么大的危险,救我?”
因为我在乎你!
这句话,差一点点就从雷勋嘴巴里喷了出来。
他怔了怔,硬是将实话吞进肚子,张了张嘴,干巴巴地说,“我是为了……救天赫。”
“哈!”安小莫嘲讽地点点头,“也对,他是你弟弟嘛,你们俩可真是相亲相爱啊。”
雷勋的脸,黑了黑。
相亲相爱?
在有皇权争斗的地方,还有相亲相爱这种原始元素的存在吗?
而现在,一直臭名远扬的花花二殿下雷天赫,竟然也一跃成为了自己的竞争者。
以前还尚且可以维持表面的大面,而今估计连大面都顾不上了吧。
“喂,你发什么愣呢?你还能够走路吗?如果不能动,我们就在这边客厅吃。”安小莫的手在沉思的雷勋的面前晃了晃,雷勋那才醒悟过来,淡淡地摇摇头,“我没事,我可以走到客厅那边,没有你想的那么严重,我很强壮。”
安小莫刚想跑过去搀扶雷勋,雷勋微微晃头,阻止了,“我可以自己走,我还行。”
“男人的尊严嘛,就是快要不行了,也要硬撑着。行了吧你,这里又没有别人。”
安小莫揶揄着雷勋,还是搀扶着他,走到了餐厅。
“嗯,闻上去还不错。”雷勋嗅了嗅营养汤,耸了耸鼻头。
“吃上去更香!不要小瞧乡下来的人,乡下的人自有乡下的智慧。”
安小莫盛了一碗汤,放在雷勋跟前,就像是训小孩子,“吃吧,你不是午饭都还没有吃吗?”
“你也吃。”
“那是当然了,我的饭可不能白吃,要给钱的。”
那顿汤,是雷勋有生以来吃过的最最温暖的一份汤。
因为这顿饭,是安小莫专门为他做的。
不是他强取豪夺来的,也不是他高压政策强逼来的,这是安小莫第一次自愿做给他吃的饭。
很香,很甜。
吃过饭后,安小莫说,“你一定累了吧?你去躺会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