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敏回到宿舍后,一整夜没睡着,辗转反侧。
自已拒绝大伊布的求爱,日后在村落里,恐怕再难待下去。
因为大伊布是游击队大队长,深受游击队员和村民爱戴。
自已让大伊布下不来台,脸面蒙羞,就是与所有游击队员和村民为敌。
况且,大伊布救过自已的性命。
救命之恩,无以为报。
按照道理,难得大伊布喜欢,自已本该以身相许才对。
但卓敏对大伊布的情感,很复杂。
有感激,有崇拜,有敬仰……但唯独缺乏一个“爱”字。
卓敏性格天生执拗,喜欢就是喜欢,不喜欢就是不喜欢。
你越主动,我越退缩。
你越挤压我,我越叛逆。
或许,大伊布有些太心急了。
如果他循序渐进,等到卓敏对男女之间情事开窍,卓敏可能会自然而然地喜欢上大伊布。
毕竟大伊布人品、能力都无可挑剔,实属人中龙凤。
在卓敏还懵懂无知的年纪,就被自已的“继父”和街溜子“哥哥”,觊觎伤害过。
大伊布酒后失德,对卓敏的耍流氓行径,等同于给卓敏幼小的心灵,二次暴击。
所以卓敏无论如何,也接受不了大伊布。
不接受大伊布,就意味着游击队的冷落,和村民的白眼。
……
第二天一早,卓敏来到大伊布的办公室。
名义上叫办公室,其实不过是村落里闲置的一间破木屋而已。
“队长,我要去刺杀刘国玺。”
卓敏冷冰冰地,看着大伊布,眼睛里满是冷漠与桀骜。
大伊布先是一愣。
此前卓敏,喜欢亲昵地喊自已“大叔”,而且眼中有光,充满天真和烂漫。
而现在,卓敏却改了称呼。
跟其他队员一样,喊自已“队长”。
这称呼看似没什么不对,却代表了卓敏的抗拒和排斥。
大伊布摇了摇头,对卓敏要刺杀刘国玺的事,未置可否。
“对不起,昨晚……我喝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