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阵马蹄声从身后传来,丹妮将随风摆动的银色长发撩到耳边,就见七八个骑士从后方队伍中越众而出。
马人骑士好似华夏女真战士,梳着粗长黝黑的发辫。不过多斯拉克人额前没留月亮门,发辫还缀着一串代表胜利的铃铛,随着马匹跃动发出叮当脆响。
快速翻阅记忆,丹妮认出他们的身份,卓戈卡奥的血卫盟,科霍罗、哈戈、柯索。剩下的几个应该是卓戈麾下寇,贾科寇,波诺寇。。。。。。
(血盟卫:既是卡奥的亲卫,又是他的伙伴与兄弟,吾血之血。除了卡奥的马,可以分享他的一切,包括老婆。。。。呃,在多斯拉克,老婆连马都不如。。。庆幸的是,卓戈没有共享老婆的想法,丹妮莉丝逃过一劫
寇:卡斯之首。
一个庞大的游牧族群称作‘卡拉萨’,而一个卡拉萨往往由很多小族群构成,小的族群称作‘卡斯’,卡斯的首领作为卡奥的副手,被称作‘寇’。)
他们视若无睹地越过丹妮,来到前方卓戈身边,贾科寇指着一座土石庄园,首先出声问道:“卡奥,周围有一片羊人集聚的部落,我们是不是该上去把它们打下来?”
他们是来找卓戈参加‘狩猎’的。
多斯拉克人是游牧民族,没有工业、手工业、制造业,所需一切都是掠夺而来,无数代人的演化中,诞生出最野蛮强横的掠夺基因。
卓戈脑袋昏昏沉沉,意识几乎陷入混沌,此时抬起头,艰难认出眼前之人身份,干裂的嘴巴开阖,声音低不可闻,“可以,我。。。。。。”
丹妮心里发苦,按照剧情,这个便宜老公快不行了,自己刚穿越过来就要当寡妇了。
她倒不是留恋这个刚见面的便宜丈夫,问题在于,马人的制度太操蛋。
胖马丁百分百参考过天朝的游牧民族,其笔下的多斯拉克人,几乎是清朝人与蒙古人的融合。
可丹妮宁愿自己穿越到‘我大清’。
在清朝,如果皇帝如卓戈这般处于死亡边缘,她高兴都来不及,下一步成为孝庄还是慈禧,都随她的心愿与手腕。
可惜,多斯拉克人不兴这个,在这个民族,没有王后、太后这个概念,垂帘听政更是想都别想。
“卡奥生病了你们看不到吗?”
丹妮轻拍马腹,紧走几步,无视血盟卫与卡斯寇的冷酷眼神,叫道:“周围都是些小村寨,没什么油水,没有攻打的价值。。。。至少,用不着卡奥亲自出手。”
身材高大的哈戈,残忍地看着丹妮,“卡丽熙,这里没你说话的份——”
“啪!”
丹妮抬手就是一鞭子,鞭梢划破空气,带起一道清脆响亮的声音,但她身体臃肿,动作太慢,哈戈在马背上身子后仰,轻松躲了过去。
“你敢打我?”
“噌”的一声,哈戈抽出腰间亚拉克弯刀,双眼赤红盯着丹妮。
丹妮只冷笑,毫无丝毫怯色地与他对视,用继承自前身的多斯拉克语说道:“我是卓戈卡奥的卡丽熙,来自高贵的王族坦格利安,你敢对我拔刀?”
她并非傻大胆,通过短暂阅读前身记忆,丹妮发现多斯拉克人吃硬不吃软,你越强硬狠辣,对方反而越会将你当‘人’。
嗯,懦弱的人,弱小的民族,在马人眼中都算不得人。
比如丹妮莉丝的哥哥,韦赛里斯,比如,被肆意掠夺的拉札人,被称作‘羊人’。
当然,手段强硬并非鲁莽,作为卓戈的血盟卫,哈戈无论如何也不会当着卓戈的面,伤害怀有卓戈孩子的卡丽熙。
而且,丹妮并非孤家寡人。
这不,几句话的功夫,她的护卫就御马赶来。
大熊乔拉莫尔蒙灵巧驾驭马匹,几个颠步来到丹妮身前,抽剑严肃扫视哈戈等人。
丹妮身后,她的卡斯众也一个个弯弓搭箭,面无表情指向哈戈。
卓戈拥有整个卡拉萨,一个卡拉萨由众多卡斯部落组成。很幸运,卡丽熙也有独属于自己的卡斯,丹妮即是卡丽熙,也算一名寇。
好吧,她的卡斯太小,只有一两百人,主要是护卫她的安全以及服侍她的日常起居。
头发斑白,面上错综复杂满是狰狞刀疤的科霍罗冷冷瞥了眼丹妮莉丝,道:“都将武器收起来,哈戈,你代表吾血之血出战。记住,一定要收割到最多的头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