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破自已需要打破习惯,抽筋扒皮一样艰难。孙莎莎和王头头回到北京便投入在混双当中。
今晚孙莎莎要参加一个活动,商业娱乐方面相关,粉丝没日没夜投出来的奖项,她不想去,但是队里说还是要意思意思,队里决定派她去。
她训练到晚上,慢悠悠吃完饭后准备穿什么衣服。王头头帮她参谋。
孙莎莎不感兴趣地说:“就那么穿呗,卫衣挺好的。”
王头头含笑说:“那么多摄像机对着你,好歹是个活动,怎么着你得给人家点儿面子。”
“还不如训练呢。”孙莎莎不情不愿。
“你看你,多出圈儿,我们俩都榜上有名,只有你去。”王头头说。
“那我让你去呗,你去。”孙莎莎说。
“我一个人去有什么意思,要去也是和你一起去。”王头头说。
孙莎莎不耐烦道:“别废话了,我穿白色毛衣那件,套那件中长的白色羽绒服。”
“你不觉得你的脸加上白色,和乒乓球一模一样吗?”王头头调侃说。
“你的意思是看着我就想抽吗?”孙莎莎说。
“我是说你可爱,我爱还爱不过来,抽啥抽,不都是你抽我吗?”王头头说,“对了,之前我给你说的那双鞋,我拿给你,你今晚穿那双吧。昨天回来我才拿到,差点儿给忘了,今晚穿刚合适。”
王头头回趟宿舍把鞋拿过来,“今晚就穿它了,你绝对喜欢。”
孙莎莎打开一看,简单大方的白色球鞋,确实挺好看。她笑着同意了他的意见,穿鞋出发。
“车已经到门口了,我走了,拜拜。”
孙莎莎往外冲的势态被王头头截断,“等会儿,抱一下,软软糯糯的,太可爱了,舍不得你出去。”
孙莎莎被王头头抱住,王头头的手在她的头上抚摸,一下一下像摸小猫。
孙莎莎拍拍他,王头头放开手的时候被她踮脚凑上去亲了一口,然后瞬间脱离。
“拜拜,来不及了。”孙莎莎开门出去,身后飘来一句“慢点儿。”
孙莎莎坐上接她的车,车上除了司机,一个陪同她的人,好像是一个什么总还是总监为她介绍了流程,到之后又被拉去化了个淡妆,然后才去会场。
她一出现,现场人声鼎沸,所有摄像机、手机全都掉转头颅对着她,咔擦声和尖叫声像洪水一样把她淹没,闪光灯快晃瞎了她的眼,幸好没有子弹朝她射来。
孙莎莎稳如泰山,随着陪同人员坐到指定位置,旁边是似熟非熟的李丰丰,他申请和她拍照她同意了,还有一位不认识的也申请拍照,她也同意了。
这样的典礼和球场不一样,还是有点意思,主持人的台词很正常量,又夹着一点刻意的轻松。
等了一会儿,主持人念了一个奖项,念到了孙莎莎的名字。她上台的时候自然又一阵欢呼,她在台上配合主持人做了两个游戏,欢呼一阵接着一阵。
孙莎莎像个五岁小孩儿,被大人领着让干嘛干嘛,她只是觉得那个小鲨鱼发箍有点可爱,她戴在头上更可爱,那直穿云霄的尖叫声已经说明了一切。
完事儿后,孙莎莎被送回队里,她突然想到一个成语“完璧归赵”。她总是被称为是个宝物,但是她想做普通人。她本来就只是个普通人,不想做物,即使前面有个宝字。
真正把她当成普通人中的宝的人有多少呢?
可能有些粉丝,但绝对不包括此刻还守在门口等她的那些人,她一出现她们就蜂拥而上,她只能落荒而逃。
她的亲人、教练、朋友、还有等着她回来的王头头。她有些想他了,虽然他们分开没多久,而且一直在发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