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年以后,各国有店铺分别挂上礼貌待客,不许打骂顾客的条幅。
“单人照还是合照?”
照相馆内,一名扎着麻花辫,身穿花布衣服地拿起姑娘坐在柜台前,头也不抬地看着书。
“拍一张夫妻结婚照,再拍两张全家福。”
陆远拿出介绍信,递给爱搭不理的小姑娘。
看到手续齐全,小姑娘这才将视线从书上挪开,仔细打量眼前的几个人。
头发符合标准。
穿的衣服也还算正经。
登记完毕,小姑娘喊来照相师傅。
说是结婚照,无非是将陆远和夏荷安排肩并肩坐在一起。
第一张结婚照属于双人结婚照,陆月站在一旁抱着小手乱动的侄女。
“那个同事,把你的手挪开!结婚了也要注意影响。”
“还有你这个女同志,收收脸上的情绪。”
弯腰准备拍照的照相师傅,发现陆远伸手挽着夏荷,马上发出警告。
二人是夫妻,想要亲热回家亲热。
公共场所,必须保持严肃!
照相馆不拍有损形象的照片。
命令二人规规矩矩坐好,双手放在膝盖上,目视前方,表情严肃。
受到呵斥,夏荷像是小学生一样,规规矩矩地目视前方,双手一动都不敢动。
乖乖地放在两只膝盖上面。
第一张照片拍完,陆月将妞妞递给大哥。
第二张照片,属于陆远一家三口的全家福。
“哥,那哪是拍照片呀,动也不能动,看也不能看,都快赶上上刑了。”
照相馆下班前十分钟,陆远一家完成了严肃紧张的拍照。
三天以后过来取照片,拿底片。
陆远安抚道:“城里有城里的规矩,办事只能按照人家的规矩来,你也别抱怨了,见得多了,也就习惯了。”
七十年代的国内没有任何的夜生活。
天色刚黑,街道已经看不到多少人,各家国营店铺全部上板关门。
经过向路人打听,三人找到一家国营旅社。
靠着介绍信和结婚证,陆远好说歹说,这才给他们开了个三人间。
第二天,陆远带着媳妇和妹妹,先去书店买书和学习用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