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女娲终于把天补好了,天地又恢复了生机盎然,亘古太虚里孕育出的神、魔、仙灵,也纷纷临世。
我是一只凤凰,出生在八大荒里最荒的地方,北荒岐山。
这里漫山遍野都是戾气逼人的血红色浮屠石,还有就是狗尾巴草。
我们凤凰向来格调很高,非梧桐不栖,非晨露滴竹不食。但是这个不毛之地,我只能以草根充饥,即便是草根也是少得可怜。于是我只能不断的缩小真身,以减小食量。最后,我堂堂一只凤凰,竟缩成麻雀一般的大小,实在是有些辱节。
那一天,我正在努力的刨着最后一棵狗尾巴草。忽然,从天而降一对金色的铃铛把我的脚套住了,紧接着又从天而降一个白衣童子。
白衣仙童小心的捧起我,和我鼻尖相对:“本想抓只威风的狮子精当坐骑,竟抓了只小雀……哇!好漂亮的眼睛啊!”
我饿得眼睛闪闪发亮,脑子里想的却是他能不能吃。
“岐山上魔障重重,也不知道被什么厉害的魔物盘踞过,我们得赶快回天宫。你要乖哦,不要让父君看到了,小乖!”
说罢,他就把我塞进他的怀里,腾了朵祥云,带着我飞出了岐山的重重魔障。
那时他不知道,区区一对锁仙玲根本锁不住我,因为我是魔神。
然而,飞不出自己的魔障的魔,还差点被困在自己的魔障里饿死,估计从盘古大神开天辟地以来,我是第一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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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这是一个乱世。天族、妖族、魔族常年征战不休。
魔君伏烛与天君颛顼议和。魔君为表诚意,主动把我送到九重天上来做人质,并且默默的祝福着我这个未成气候的魔族尊神有去无回。
凤凰是五德之身,象征祥瑞,一般多依附天族。但是,我却是个异类,生来就是个魔物。天族的那些水凤凰、金凤凰都不及火凤凰凶悍。三万年前,魔族得了我这只重杀伤性武器,曾一度举族欢庆,大为振奋。
魔族不像天族,讲世袭,靠出身。魔族尚武,我们只拼拳头。这也是伏烛处心积虑提防我的原因。
我被送上天宫,老天君第一眼见到我就跟我说:“灵枢丫头,绝非池中物。本君善待你,希望你能念及与天族的情谊,将来能善待我天族的神仙、精灵众生。”
我笑了,看来伏烛的如意算盘打错了。
天君怕我将来篡位篡得不顺利,甚至还悄悄的让我入了天族的学府——太雍宫,让我韬光养晦。
今天是我入学的第一天。
我很低调的腾了乌云来到太雍宫大门口,刚从云头上翻下来,就看到了等候我已久的天族太子。他一身清隽的白衣,负手而立,仙姿凛然。
他不苟言笑,一板一眼,真是一块上好的木头,就连五官像用刀精心雕刻出来的一般。
我叹了口气,明明他小时候是个话又多,又好多管闲事的孩子。
我们对视了好久,他才指着我脚下瘫成一坨的人,眉毛抽了抽:“你打的?”
我无比坦荡的点了点头。
我刚刚在问路,碰到一位白衣白裤白袍的同学,没想到它却是一只梗着脖子不大愿意和人讲话的毕方鸟。于是,我就用拳头,让他成为了一个有问必答的亲切之人。
揍完他之后,见他瘫在地上变成一坨动弹不得,我颇为义气的顺手将他一起拎来太雍宫。
他冷冷清清的说:“魔尊灵枢,学宫之内不允许殴打同学,请随我去戒律堂领罚。”
我很无赖的把两手一摊:“我又没在学宫内打他。再说了,我只是和他切磋武艺而已。”
说罢,我将脚下那坨揪着衣领拎了起来:“你跟华胥殿下说,我说的对不对。”
那坨赶紧点头说是。
华胥问我:“你怎么知道我,你见过我?”
我笑了笑,何止见过。三万年前,你往我嘴里塞了十一条活虫子的恩情,我至今记忆犹新。这恩,我报定了!